忘我又来饮酒了,那只不过是蜀山派北边的一座小酒棚。你这颤颤巍巍的的样子别哪天倒下来,压到别人也就算了,要是压到我,那就真真的不好了。
在这个小酒家中,那个老掌柜却也是个颤颤巍巍的老人儿,佝偻着背,连手都有些抖。这些日子以来,忘我见这老人原本布满皱纹的脸上,显得更加地愁苦。
“老人家,你那儿子是不是也趁着这大好春光找对象去啦?丢下你一个人拼死拼活地赚彩礼钱?”忘我饮尽碗中最后一口酒,下意思地问。
那老掌柜听得此言,心中一阵悲凉,老泪纵横了起来,“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得他了,想必是那天去山上砍柴,被那些个拜月教徒抓去,做了野人。”
确确实实,忘我也觉得这些时日以来,周围原本熟络的乡里乡亲渐渐地少了许多,不曾想竟然是这么个缘故,不知道哪里管酒还是不管?
不管怎么说,这老掌柜的酒铺子,也能让忘我隔三差五地小饮上那么几碗酒,若是他老人家思儿心切,魂归了故里,怕是今后就没有的酒喝了。
忘我不疾不徐饮着酒,“晚辈倒是听说,只要是能够寻得你们家小子,这镇里的郎中还是有法子将他救回来的。”
那老掌柜那老泪纵横地越发不可收拾,“说得轻巧,做起来又谈何容易?那些个野人各个都是全身上下长满了毛发。怕是站在眼前,就连自己的亲爹都认不出来了。”
忘我是见过几个野人的,确实如老掌柜所说,那些个野人尤其是脸上的毛发最多最密,要做蒙面侠根本就不用蒙面。
最见不得男人哭了,尤其还是个老男人,忘我脑中灵光一闪,“我倒是有个好法子,不如就让我去把野人的脸上的毛发给他去了个干干净净,倘若是有见得你家那小子,将他打晕了给你带来不就行了?”
老掌柜似是看到了希望女神正热情地向他招手,眼睛亮了一刹。只是在见到忘我放在桌子上的那把锈迹斑斑的短剑时,眼中希望的曙光猛然间消失不见,质疑道:“我看你是酒喝高了,免得你也被那拜月教徒捉了去,变得个野人才好。”
忘我有一股不被理解的沮丧,“老人家,你莫要这样看不起人家好嘛?待我这碗酒消化了些,让我再揉揉肚子,就替你去寻。”
老掌柜欣喜道:“倘若真如你所言,你就是我小老儿的大恩人,将来这店中的酒,你只管可了劲地喝,小老儿我一分银子都不收你的。”
这掌柜确实酿得一手好糯米酒,给他这间破不拉叽的小酒铺平添了一抹金光璀璨。这倒是一笔只赚不亏无本的好买卖,忘我喜笑颜开,“一言为定。”
付了酒钱,忘我就提着那把跟随自己多年的锈剑,朝着不远处山林的方向走去。
走了没多久,便听得耳畔传来一女子那急切的呼喊,“你们这些个野人,放开本姑娘我!要不然,我就对你们不客气了。”
若是放在平时,想必这姑娘的生音定是十分悦耳好听的,可此时此刻,颤抖地就像是冬日里光着的大白腿。
忘我朝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得那些个野人围着个姑娘,各个脸上的毛发颤动,心花怒放的样子。
说句实话,那些个野人笑起来简直比哭还难看。忘我三步并做两步,走到个那些个野人面前,大喝一声:“你们放开那姑娘,让我来!”
野人们面面相觑,随后转头看向忘我,眼前这个少年郎,身姿挺拔,眼光炯炯,手上持着一把锈剑,诈一看,还真有些大侠的风骨。
那些个野人先是楞了一楞,随即就开始叽叽喳喳起来,似乎在商量对策。
一说:“看起来似是很厉害的模样,我们是否要让他一让,就此回去禀告使徒大人?”
真看不出来,这个还是个识时务的,真如他所说,那便是极好的,也省的自己亲自动手,弄得一手的腥味。
一说:“这可万万不可,哪有到手的鸭子就这样飞了的?此事传到其他个野人耳朵里,叫我们哥几个如何在这野人群里立足?”
真想不到,还是个有如此上进心的野人。若不是变成野人之后才有得这上进心?莫非他生来就是这做坏事的料?既然如此,等会就别怪本大爷手下不留情,拿你给这把锈剑磨磨剑锋。
一说:“不要理这不知死活的家伙,我们这人多,把这小姑娘敲上一敲,让她晕上一晕。我们随即把她带回去,指不定使徒大人还会给我们个大大的奖赏也说不定。”
还真是坏到了极点,专挑那些个年轻貌美,年轻力壮的来充实你们野人的队伍?只剩下些老弱病残和我这个看似有些瘦弱的青年?
那些个野人完完全全把忘我像个晾衣架子一般晾在了一边,朝着倾念呵呵笑着围了过去。
隔着这不远不近的距离,忘我这才看清楚了倾念的侧面,从那厚薄程度完全可以判定眼前这是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目光微微上移,看到了倾念的侧脸,受到惊吓是微红的脸颊,一双略微幽怨的眼,小巧的鼻子,别有一番风情。
刹那过后,忘我就已经推开其中一个野人,挡在了倾念面前,内心里的那点怜香惜玉燎原开来,成了一片火海。
趁着这个空当,倾念还不忘对着忘我行了个礼:“小女子见过公子。”
我靠,都是些什么时候了,还来这一套的繁文缛节。忘我低声吩咐,“这儿有我在,你只管一个人逃命去吧,跑得越远越好。”
这不成了忘恩负义,这和主流价值观完全不符合,倾念自是不从,“公子好心搭救,我怎能就这般狠心,抛下你一人独自而去。倘若是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
忘我还年少,还有很多精彩的人生还没有过,即便是有美人相伴,他也自是不愿意与美人死在一起的。一个人倒是好办,要是再搭上个碍手碍脚的姑娘,到那时候,真怕是两个人都跑不掉。
忘我眼珠子一转,幽幽地道:“你莫非想他们把你抓了去?然后像着他们这个样子给你来上这么一回?”
听忘我这么个一说,倾念浑身上下起了满满的鸡皮疙瘩:“我才不要呢,他们这个样子实实不符合本姑娘的审美。”
忘我俊眉一挑,嘴角一斜,“我倒是还没有见过女野人,你若是还不跑,我怕是不久之后就要开开眼界了。”
周围那些个野人,眼睛里都能冒出火花来,若是面前有那么一盆生肉,此时此刻怕是已经熟透了。
“我会想你的。”话音未落,倾念脚底抹油似地跑得没了踪影。
兔子跑的怕是也没有如你这般快,忘我拔出那把锈剑,模样甚是凛然,“你们有什么手段尽管朝着本大爷招呼来吧,不用那么客气。”
那个最聪明的野人,也就是刚刚忘我想要第一个收拾的,“只要收拾了你,想必那小姑娘也并不会跑到天边去。”
还是个挺有智慧的野人,可惜你的智慧没有用在建设我们美好的四个现代化上,忘我那把锈剑在手中翻转,虽然没什么招式,却也耍得是像模像样。
只不过是在那电光石火之后,那最智慧的野人脸上的毛发就已经被忘我闪电般的剑剃了个精光,露出一张还算是干净的面庞来。
那野人看到双手摸了摸自己的面皮,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自己的容貌,更加恼怒,“见了我真面目的必须死。”
强盗之所以蒙着面纱,本质上就是不敢见人。当然也有人被强盗抢劫之后,闭着眼睛硬说自己没看见的,可本质都是一样。
忘我盘算着应该是能应付得了这么些个野人的,只是怕弄脏了自己心爱的这把剑而已,语气缓缓,“这位野人大哥,先听我说上一句话再动手也不迟。”
其他两个野人有些急不可耐,摩拳擦掌地想要上来送死,却被那智慧野人拦住:“那就暂且听他讲上那么一讲,也费不了我们多少功夫,长不了他多少阳寿的。”
忘我一脸正气凌然,“怎么看你,都觉得你有那么几分英俊潇洒。”
那智慧野人高兴地眨巴着眼睛,“你真这么觉得?”
下一刻,忘我就好比是硬生生把那智慧野人眨巴着的眼睛的睫毛给一根根拔了个精光,“可你却是做了那野人,成天做那些个见不得光的事情,你怎么对得起你那生你养你的爹娘。”
虽然那些个强盗有的也并不是想要做强盗,只是迫于无奈。可有些人一旦做了强盗,却能做得比之前的那些个强盗更坏,更狠。其实他们内心早就有了邪恶的种子,只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发作的契机罢了。
那野人饿狠狠道:“你这些话,还是留给死人听吧。”
忘我想了想,东南西北随便选了一个,他实在不想杀人,“我记起来了,你就住在山的东头,我是见过你的,我若今天死了,我就把你今天的所作所为告诉你那些个死去的亲朋好友,让你死后被他们唾骂。”
听忘我这么一说,那智慧野人就此翻了白眼,心里一阵激荡,口中就差一口鲜血没有吐出来才留着条小命苟延残喘。
忘我在那大个子野人额头上一按,“你就安心地去吧,反正你也不是本大爷要找的人。”
那智慧野人“扑通”一声仰头倒地,又是电光石火过后,其余的两个野人面上的毛发脱落,也没有忘我想要找的人,他们就这样捂着面跑了。
酉时日落,天边云霞火红一片,景致动人。在这画意般的景色中,忘我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要是身旁再有个女子的相伴,那便是极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