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戈多 (一)

这是我在这里生活的第二周。

我对于这个城市的记忆还很清楚,我不知道是因为在这里待的时间尚短,还是因为真正独立生活的每一天对人的印象就应该是这么深刻。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天上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我用一只手撑着伞,用另一只手艰难的把行李从绿皮车的行李架上往外拉。我的行李非常简单,身无长物的情况下只有一个大一点的背包,一个小一点的腰包,一个装着几块吃剩面包的塑料口袋,还有一把包裹在海绵加厚包里的破木吉他。负担是远远算不上重,但是每次拎着它们的时候总感觉手上像是挂着千斤坠,沉甸甸的。

就在打开伞的那一瞬间,我突然灵光一闪,诗兴大发:为什么简单的行李似千斤重担,因为那里面装载的全都是生活。

我非常满意此情此景以及刹那间像海子附体一般的精神状态,那个状态简直……怎么说呢?就像一个烟雾缭绕中的瘾君子突然来了一口,瞬间羽化成仙,感觉自己天下无敌。在那一霎那,我突然明确了自己人生的终极目标:在每个地方住一段时间,努力工作赚钱,钱赚够了就去下一个地方。白天打工赚点生活费,晚上夜深人静了便将自己一天的所见所闻以及所想所感记录下来。我打算用三年的时间通过这种方式周游全国,随后将自己的阅历写成一本书,卷首篇就用这样的诗句作为开头。

想到这里,我突然颇有一种戏谑感,就像家里有醋只待螃蟹那种感觉一样。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自己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宏伟非常有意义的人生目标。我一直以为,说出来会被嘲笑的目标才有追求且实现的价值。

多年以后,每当回想起当年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我总是会选择这一天作为回忆的起点,因此这一场景也在我生命的回忆里尤为清晰。我习惯以这个场景为开始,再倒带似的一点点恢复往昔的记忆:第一次从拥挤不堪臭气熏天的绿皮车上下来,手里拎着装载全部生活的破旧旅行袋。天上一阵小一阵大的下着雨,间或会停歇一下子,每当人们觉得云散雨收安心出门的时候,突然之间大雨倾盆,于是没带伞的人则会惊呼着四散奔逃,到处寻找躲雨的地方。这就是人性的弱点,人总是这样,在干任何事的时候习惯性的带有一丝侥幸心理。天上则会在这时想起轰隆隆的雷声,像是上帝在嘲笑无谓挣扎的冥冥众生。

不管到哪,我总是坚持背着这把破木吉他。这把吉他是我上高中在一个垃圾回收站花50块钱收的一把老红棉,看品相觉得它比我的年龄还要大。它是那么的破旧,以至于我感觉装着它的那个黑色海绵包都比它要值钱。就当成花50块钱买了个包吧,一般我都会这么安慰自己。我捧着它回家,上了一套杂牌琴弦,弹出的音准倒还凑合事,只是声音干的发脆,完全没有层次感,像是年龄太大倒了嗓子的戏曲票友。

有一段时间,从得到这把吉他开始,我就和它形影不离。那一阵子我有一种错觉,我记着哪本书里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把自己的灵魂封在画像里,画里的才是他真身,外面世界的他只不过是一个幻影。如果把我的故事写下来,我觉得在那段时间这把吉他才是“我”,而我只是行走在人世间的一具躯体。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把吉他,总是背着它的原因实在是因为别无选择。我坚持把这把吉他带在身边的原因很简单:只有手里面拿着它,我才觉得自己跟一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有点区别。俗话说得好,买把吉他,改变一生。很多所谓的流浪歌手跟农民工最大不同也就是手里攥着一把烧火棍,仅此而已。除开标志性的吉他和一头又脏又腻的长发,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和生活状态其实与挣扎求存的北漂没啥区别。也许正因为如此,自从学会弹吉他开始我就非常讨厌汪峰和他的歌,我一直觉得他有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感。尤其是那首什么什么身边只有一把破木吉他又怎么怎么样的那首歌。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你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也没有二十四个小时热水的家,身边只有一把破木吉他,你是绝对快乐不起来的。

贫穷是万恶之源,是罪魁祸首。如果不是为了保持自己那一点可怜的自尊心,我一定会把这把破木吉他丢进垃圾堆。

有一段时间,我经常能看到那些推着三轮车走大街串小巷叫卖盗版车载CD的,劣质音响开的山大,里面的人声扯着嗓子乱吼,如果什么什么又扯碎了我的手臂又怎么怎么样的,无论那些歌的原唱是谁,我都感觉音箱里龇牙咧嘴嚎叫的是汪峰。

其实严格来讲,我在生命中的某一个时间是有她的。四年前,当我左手拎着吉他包,右手拎着蛇皮口袋走进大学门时,她恰好出现在了我的生命中。对于这样的巧合我一般都会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按照惯例,大学入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军训。我非常讨厌军训,完全不明白这种制度存在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对于军训培养了一个人的纪律性这种说法我觉得是非常可笑的。大学男生很有可能四年就叠了两个礼拜被子,就是军训的那两个礼拜。至于军训培养了人吃苦耐劳的精神这就更扯淡了,快二十年都没培养出的吃苦耐劳精神靠两个礼拜怎么能够?尽管我感觉这个过程是如此的荒唐,这样毫无意义的、仅仅只是保留有些许仪式感的行为能把一群未出社会的小处男感动的一塌糊涂,军训结束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送别自己的“教官大哥哥”。后来,我总结出一个规律:在大学四年中,那些在军训结束时哭的生离死别一般的傻子我绝对会跟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

再后来,偶然之余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早已忘却了,内容大概就是剖析这种军训后哭的跟泪人似的这样的一种行为。原文的结论简单总结下来就是“驱动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大多数人总不会自觉地承认自己是个傻子,所以人们在内心深处的潜意识会给无谓的付出和苦难赋予一个虚幻的积极意义”。说起来很拗口,但是解释逻辑却很简单:因为如果你不人为的赋予它意义的话,这就相当于承认这段经历仅仅只是给你带来了本不应该承受的痛苦与磨难,这段痛苦完全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然后那种疯狂的挫败感会让你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傻子。因为没有人愿意当傻子,最起码没有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主动承认自己是个傻子,所以他们才会表现出对无谓痛苦的恋恋不舍。

我在那时突然顿悟了,原来我和他们其实也没什么分别。我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是会背着吉他,拼命的将自己与农民工加以区分,并一厢情愿的认为现在生活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挫折都是上天的恩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种思维方式与军训后嚎啕大哭的那些小男孩其实殊途同归。

正因如此,我一直觉得“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蛮搞笑的。失败就是失败,失败的经验只会令大多数人失去改变现状的勇气,人们完全不可能从失败的经验当中获得成功的秘诀。失败和成功是完全对立的两个事物,就像老母鸡的蛋再怎么珠圆玉润也孵化不出老鹰,一块黑色的布任凭你再怎么染黑也不会变白。失败只会告诉你怎样做不行,而不能告诉你怎么样做行。失败就只有这么一点可怜的积极意义,还有很多人根本就提炼不到。如果你非要抬杠用穷举法,把所有失败都试错一遍,通过这种方式来找到唯一成功的那条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之所以有些人失败几次之后获得了成功,并不是因为(或者说主要并不是因为)他们从失败当中获得了成功的秘诀,而是因为多次的失败并没有完全消磨他们的斗志。换句话说,并不是“失败是成功之母”,而是“坚韧是成功之母”。一个人穷了三十年就会突然知道怎么才能变有钱吗?显然不可能。

这句话背后隐藏的逻辑其实跟军训之后痛哭流涕是一回事。

军训结束的那一天,同宿舍的三个傻子非要拉着我一起请教官喝酒。我从内心深处拒绝了一千遍,最后还是决定跟着一起去。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我猛然想起了之前看过很多报道,那些和同宿舍关系不怎么好的可怜兄弟似乎下场都比较悲剧,铁锤爆头耗子药下酒是家常便饭。尽管同桌的六个人,毕业十几年后我跟他们说的话一共还没超过五句,但求生的欲望还是占了上风,最后我还是决定跟他们一起去。

现在,当天的经历在我的脑海里只有一点点残破的片段,因为酒醒的那一天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我记得喝了没多久大家就开始胡编乱造各种肝胆相照的话。我的面前放着满满的一杯白酒,放在嘴边就觉得冲气扑鼻。我甚至分不清这一杯白亮的液体到底是酒还是酒精,喝下去的第一口我的胃就禁不住翻江倒海。

“干!干!!干!!!”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他们似乎都已经喝完了,而我杯子里还剩下大半杯。我特别惊讶他们的喉咙和胃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因为光是忍着不让肚子里面的东西翻腾出来我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把一整杯白酒含在嘴中,腮帮子鼓的老大。用尽力气不让酒液沾到舌头。

“干!干!!干!!!”

我眼睛通红,拼命不让眼泪流下来。这要是一杯白酒就把我整的哭鼻子那还得了?还得跟他们一个屋子睡四年,我不想这四年都生活在嘲笑和异样的眼光中间。

“干!干!!干!!!”

我看到他们在鼓掌,在叫好。有些人眼中透露出赞许,有些人眼中充满着鼓励,有些人则似乎对我马上要出的洋相充满着期待。我脑海中突然冒出“成人礼”三个字。之前似乎是在某本书上看到过,一些部落的孩子会在他们成人的前一天,被命令背着长矛去猎杀一头狼,并把狼牙拔下带回,作为自己成人的证据。我想,这可能就是文明社会的成人礼。只有喝下这杯酒,我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想到这里,我仰头一饮而尽……

“好!!!!”我似乎听见了他们在拼命鼓掌。

我低下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忍着,肠胃里像是住进了一整支骑兵连,左冲右突的在战场上纵横驰骋。我觉得注意力稍稍分散,骑兵连就会冲出来。

我想,在那一刻,我通过了人生的最后一项测试,这种感觉让我很欣慰,因为此刻开始我就是真正的男人了。

酒足饭饱之后有人提议:“一会儿还有连队的汇报演出,走,把吉他带上,给我们露一手。”

被几百号人围着,有一个女生站在台中间。老实说,她与其他姑娘相比还算是有几分姿色,看情况应该是主持人。她此时正在口齿不清的说些什么。我的大脑一片茫然,还没等我想明白,他们突然之间就整齐划一的看着我,像是所有人都被下达了一句无声的指令。然后我就被自己的身体拽着走到了几百号人中间。

我觉得很多人不明白,或者是装作不明白喝醉酒的状态。按照我醉酒的个人经验,人在烂醉下的状态只有两种:第一是醉的不省人事,你把脚指头割走两个也不知道。第二是脑子很清醒,但是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尤其是嘴巴,吹出去的牛自己听着都汗颜,但是就是控制不住。当天我的状态大概是第二种。那天其实我想唱枪花的《Don’t cry》,还有披头四的《Yesterday》,最起码也得是崔健的《花房姑娘》或者《一块红布》,搭上吉他我才发现原来一直灵活的双手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其实我的手很镇静,一点都不发抖,我的脑子也很清楚,我很明白自己在哪里,要干什么。但是不知为什么,这手好像不是自己的,因为连一个和弦也按不出来。

我有点觉得下不来台,我在心里暗暗盘算接下来该怎么办,要不万一下不来台就厚着脸皮直接跟大家清唱得了,人群之中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我们要听《海阔天空》”!

我皱了皱眉,上中学时每次都有那么几个麦霸,在KTV拿着麦克风不撒手。这些人的一大特点就是特爱唱黄家驹的歌,《海阔天空》更是每次必点。他们操着完全不标准的粤语,愣是把《海阔天空》唱出了一股驻马店味儿。

每次这个时候我都会用牙签从果盘里挑起来一个圣女果,因为必须在这时候做些什么转移一下注意力,要不我就会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很难摆。

“下面有请,《海阔天——空》!大家鼓掌欢迎!”

我耳朵里听见主持人拙劣的模仿欧美式主持人的拖长音,我想此刻做作的她在脑子里抽象出自己的画面一定特别美。

我发誓在那一刻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其实压根不用多想,我在脑海里早已打好了草稿:应该先按C和弦,转G和弦,四拍之后是大横按的F和弦,然后转降B和弦和G和弦的琶音,延音四拍,最后C和弦开唱。我甚至都做好了连尾奏solo一起弹的准备,无奈手实在是不听使唤。我抬起头,看着大家。每个人都在不停鼓掌,掌声持续了大概一分钟,很多人手都拍疼了拍红了,就等我开始唱。我很想赶快开始表演,只有开始唱了大家才能休息一下。我想起了苏联笑话里斯大林讲完话后拼命鼓掌的参会者,大家都不敢第一个停下,因为大家知道克格勃的眼睛就在你脑后盯着你,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时候散会完全得看到底谁第一个饿死。我知道我第一个音符弹出来,就不会有人饿死了,我要做拯救大家的英雄。

我也想拯救大家,无奈实在是力有不逮。

我用眼光扫视了全场,发现同宿舍的三个哥们,背后站了两个教官,勾肩搭背,像是已经认识了好久的知己,对着我指指点点。我努力地想从昏黄的路灯下看清他们的表情,但是却做不到。他们的身影在我的眼前已经开始变模糊,晃晃悠悠曲里拐弯。他们用手指着我,说说笑笑,我分不清他们指我的到底是哪根手指。

原先在心中已经计划好了一切,第一首枪花的《Don’t

cry》,slash的solo换成我自己的即兴,第二首披头四的《Yesterday》,柔和暖性的歌声抚慰大家躁动不安的心灵,第三首崔健的《一块红布》,振聋发聩的呐喊让大家从沉睡和麻木中觉醒。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现在我一个音符也弹不出来。

我突然觉得这一切似乎都是有预谋的,这样的窘境必须是他们设计好的,完全是他们在陷害我。

“You!Stand up!”我晃着大脑袋,努力想驱散这种头昏沉沉的感觉。

“好!”我听见台下所有人叫好声好像更大了,刹那间我感觉这里似乎是我的个人演唱会现场,我于是用更大的声音喊了一句:“Everyone,stand up!”我感觉自己的美式范儿挺足,我应该好好教一下主持人怎么调动现场的热情和气氛。

第一个反应上来情况不对的是离我最近的主持人小姑娘,她走到我跟前,低下身子看着我的脸:“你还好吗?”

我还没说话,自己都闻到了一嘴劣质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我看到主持人狠狠的皱了一下眉。

我想,我的首秀演砸了。

但是此刻我依然没有放弃,想努力的保有一些自己的尊严。我摇摇晃晃,艰难的想站起身子。原先想向台下观众解释一下这一切,然后给大家鞠一个躬,然后再潇洒的下台,我觉得这样多少还能给大家留下一点点好印象。

“滚出去,喝醉酒的滚出去!”

我听见第一排一个小个子攥紧双拳,努力地做出嫉恶如仇的表情。我觉得有一些好笑,刚才要听《海阔天空》的是你,刚才叫好声音最大的也是你,现在嫌弃我的还是你,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你丫立场变得够快的。

我努力地用手指着他,醉眼朦胧的想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我看到宿舍其他三个舍友小跑着向我走来,最后我身子一软,不由自主的瘫在了地下。

最后的记忆,是身材娇小的主持人蹲下来,用尽力气想扶我站起来。但是她的力气实在是太小了,我比她高两个头,瘫在她前面实在是有些难为情。那一刻我看别的事物都很模糊,只有她的脸,以及她由心而发的关切的目光,却清清楚楚印在我的脑海里。

后来这个姑娘成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个女朋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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