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以前我写的半途而废的童话,它来源于我的一个浪漫的梦。一个胆小的鬼,附在娃娃上给一个哭泣的小女孩拥抱,最后让她破涕为笑的故事。然而,写到小女孩就写不下去了,原因是“因为梦里很模糊,小女孩哭的原因不用细考虑,而娃娃的拥抱让一个小女孩破涕为笑已经足够浪漫”,但写出来由于遣词造句太详细,小女孩为什么哭、怎么哭、哭的美不美都要考虑,反而显得做作了。
其实,浪漫的东西之所以浪漫,也许很大的原因都在于它的朦胧美吧。李白水中追月而死,足够浪漫了。可是一细说他落水,溺死前的挣扎,水往他鼻子里嘴巴里灌啊,双手扑棱棱地挥舞,可惜身体灌了铅一样沉。他挣扎了几下,累了,沉到月光下明晃晃的池塘中去了。可能别人也只觉得是一个酒品不好的老头自作自受的下场。更何况历史上的李白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仓促病死的。说的这么透彻,这就不浪漫了。
爱情不也一样吗,爱一个人天长地久,足够浪漫了。可是延长到生命的长度,要陪伴一个人走完一辈子,全是柴米油盐的日子。充满了烟火气息,可能还有很多琐碎的恼人的小细节(比如,她要求你厕所里的水龙头一定要关到水表不走但是会滴水的境界,一滴滴的水装在大筒子里可以冲厕所)。这种类似的事讲出来还有点荒唐可笑。所以不能一概追求浪漫,生活才是本质。爱一个人,不是形式主义的翻山越岭,应该是历经了沧海桑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不开了。两个人饱受了生活的晕染,还爱的很单纯,但是更深刻。浪漫可以是调节剂,但是不是生活的全部。当然,若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在一起,恐怕在柴米油盐中也能发现很多生活的乐趣,这些乐趣恐怕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浪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