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有趣的马老头儿

这位马老头儿叫马克·吐温,我想,依他的性格,是不会反对我这样称呼他的。因为我不是他《三个讨厌的女人》之一。这与我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最先知道马老头儿,是中学课本上的一篇文章《竞选州长》。作者简介中称其作品以讽刺幽默著称。但当时的感觉,这个老头儿和写人血馒头的鲁老头儿一个路数,即使被贴上“讽刺幽默”的标签,也还是喜欢一本正经地骂人。只是,不知其著名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不是跟《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故事差不多。有时还想当然地认为它们是“历险三胞胎。”

从《竞选州长》到现在,这个“三胞胎”的梗始终在折磨着我。直到下一代已经开始读书了,才重新发现原来这个马老头儿有许多小说是适合孩子们读的。于是,赶紧买来,赶在孩子读前先一睹为快。

没文化也是真可怕,现在才弄明白,这位马老头儿的两位历险记主人公和鲁滨逊根本毫无相似之处。汤姆·索亚完全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头儿,什么事他都能弄个异想天开,匪夷所思。哈克贝利·费恩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向往着可以自由奔跑的生活,虽然不喜欢上学、不喜欢规规矩矩吃饭,但却有着一颗善良纯洁的真诚童心。

世人评价马老头儿幽默,我想应该主要是从他描写的两位历险者,特别是汤姆·索亚身上体现的。比如汤姆·索亚能把自己刷墙的任务想办法让小伙伴们来承担,并且还能使“劳动者”都争先恐后,高高兴兴,意犹未尽,这是这个孩子的聪明,更是马老头儿的聪明,甚至直到现在,这种方法被各种变形用在职场,还是让人津津乐道。不知为什么,这么能够体现孩子的机灵劲儿的文章,没有被选进课本让孩子们阅读。我想如果这样的话,教科书会有趣得多,课堂气氛也会活跃很多。

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全书最精彩的章节,也是在哈克贝利·费恩最后遇到汤姆·索亚之后发生的那些事儿。简直要笑出声来。汤姆·索亚就是一定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以充分展示自己“才能”的那种人。比如本来黑奴只是被关在园子一侧的小屋里几天,汤姆·索亚非要装出像基督山伯爵一样的遭遇,在窗外就是大海的绝壁石牢里关了几十年一样,要在石头上刻字,还要挖地道,且只能用手……制造各种麻烦以塑造英雄。哈哈,我翻书的手都在抖。

作品的风格是不是反映该作者的性格,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展示,我没怎么研究过。但最近这几年,会刻意同时阅读某个作家的若干著作,有传记的会特别一并阅读。所以,这位马老头儿是个什么样的人,看完他所有的作品也不一定能够准确判断。所幸,马老头儿对这一点很清楚,就怕后人对他妄加猜测,干脆自己写自传,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出来。这么一来,还真是有益。起码我不用好奇地胡乱想像了。

马老头儿不姓马,马克·吐温也不是本名。但现在的读者谁还在乎他原来的名字塞姆·朗赫恩·克莱门斯呢?

由《马克·吐温自传》可以看出,这位马老头儿是个有真性情的人。因为他在开篇就说:“我是实实在在地要从坟墓里来讲述,而不是现身说法,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无所顾虑……”他说到做到,在自传中毫不掩饰自己做过的糗事。比如生活不富裕,一直想方设法增加收入,却屡屡投资炒股失败。别人看来他做得很成功的演讲,他也认为是自己遇到了好时机,且并不引以为豪。这一点我认为和有些想要刻意掩饰一些什么的人有区别,比如伟大的乔帮主。

他的真性情还表现在对周围人的态度上。爱憎分明。比如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通过他的描述,读者会发现一个柔弱而坚强的美丽女子,陪伴着他的一生。他几乎把所有对女性的赞美都给了自己的妻子。对妻子的病逝和两个女儿的早夭,他写下的文字,看似平淡,却饱蘸无限悲伤。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位任性的老头儿,专门写了一篇文字,《三个讨厌的女人》,来记录讽刺他遇到的三个讨厌女人。边看我边对号入座,竭力发现我与她们是完全不同的。看完我长舒口气,还好还好。这老头儿太会骂人了,所谓“骂人不带脏字”是也。

马老头儿很幽默,这在写自传时更加自如。比如,说到自己被授予学位时说:“钱财的不劳而获和学位的不劳而获的数目正好一样……密苏里大学授予我法学博士时,我又一次喜出望外,因为那是无本生利,我对法律一无所知,只知道如何规避法律,不被捉到。如今,要到牛津大学去接受文学博士学位,显然又是意外之财,因为如果把我对文学不懂的地方都换成现金的话,那么我绝对是一个千万富翁了。”

那么,什么是幽默,怎样才能让作品里的幽默保持长久的生命力,作者也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如果把幽默只是作为如香味般让人愉悦的味道,只是一种装饰,往往只是说话或者拼写的一种技巧。……那种时尚已经过去了。”“幽默决不能专门用来说教,也不能专门用来布道,但是,如果幽默要永久流传的话,它必须两者兼而有之。”

看完马老头儿的传记后没几天,家里的小学生主动把《王子与贫儿》和那两个调皮鬼的奇遇记放进了书包。经典是能够让一代又一代的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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