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理发了。理发师照例赞美了我的头发一番:很纯,自来卷,有艺术家的气质。我窃窃地笑,知道是做生意的手段,当不得真。理发师光溜溜的脑袋比我还少几根,于是相互安慰着,结论是不必为此耿耿于怀,天下烦恼的事情很多,少几根头发不足挂齿。
小时候很长时间我的外号叫“乌大辫子”。是邻居老爷爷给起的。家乡的吴越语音说出来很不好听。“大”字读出来类似意大利语的花舌音。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意思,最忌讳别人叫这个外号了。比“吴法宪”的外号还令我恼火。(小时候较胖,几乎每天上学都要被邻村的那个家伙叫一次。)读书之后不时被同学揪一把,忍无可忍,等不到十岁生日,九岁之后脑跟才清净了。
中年大叔多油腻,确实如此。记得原来头发很干,好像近40岁的时候变得油而腻起来,一度大把大把地掉。起初不在意,以为会归去来兮,哪知道竟一去杳然。也曾郁闷了一时。现在已经能接受了,辩证地看也符合规律:繁华总有落尽的时候嘛,到了人生的三秋,删繁就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今虽牛山濯濯,却不信霸王防脱之类。也不会做欲盖弥彰的勾当,更不会顶个别人的头发欺人自欺。
儒家文化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说道。历史上把头发的事上升到孝道的高度,是今天的人们所不能想象的。据说古人头发掉了也要小心收集起来,至于剪发一辈子中是有时间节点的次数。道理是,身体发肤,父母所赐,爱自己就是爱父母。孝乃一切道德的基础,没有一贯的孝就没有坚定的忠。
这样看来,发肤这点事又升至政治的高度了。最为惨烈的莫过于留发还是留头的选择了。
头发又被称为烦恼丝,古人纠结的时候会拿它做文章。屈原《渔夫》中有“披发行吟泽畔”的场景,李白也有“散发弄扁舟”的向往。但终究不敢把事情闹大,顶多换换发型,由“云鬓雾鬟”而清汤挂面罢了。普通妇女纵然心有千千结,也不过“起慵懒,云鬓不整”。至于出家人落尽青丝,用俗家的眼睛来看,那是不想好了,则必定要有勘破世网尘劳,回归湛然寂静的决绝。如果还犹豫着,好办,有预科班——代发修行,称为俗家弟子。
民国以降,再也没有因为头发闹出大的公案了吧。如何处理头发完全是个人的事。如今,星罗棋布的发廊,稀奇古怪的店名,五颜六色的发色,五花八门的发式已见怪不怪了。围绕头发可以做大成一种产业,做精为一种文化,做强为一种同化颠覆异族的手段。记得高中时代崇拜西方文明,就是从萨特的书和费翔的发型开始的。今天的哈韩哈日族们也差不多以离子烫为渊源吧。
关于头发、发型涉及到的还不只文化层面。
心理学研究发现,无论男女,当他们开始对着镜子饲弄头发的时候,多半是开始钟情怀春了。有经验的父母和老师立马能从中看出端倪来,开始警惕早恋。
管理学中也有一套关于装束发式管理理论,一致的发式更有利于严格律令,集中意志、凝聚力量。所以在校的学生一般要求穿校服。监狱的犯人、现役的军人不仅着制服,还要求统一理寸头。
这样看来,文艺青年和艺术家们的长发飘飘不但不算装13,简直是必要且必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