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姐姊妹5个,她在男女中排行是老四,下面还有个弟弟。
5年前父亲走的时候,家里商量了老母亲的养老方案,最后大家一致同意,时年82岁的老母亲跟着小儿子一起生活,老人走后家里的房子归小儿子所有。
母亲一辈子没有工作,只有遗属补助的每月几百元,所以老母亲的生活费其余姊妹每人每月支付200元,发生的医药费子女平摊。
老母亲跟着弟弟一家生活了三年,随着老母亲年龄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糊涂了,不但不能自理,而且还开始霍活儿,大便能抹的哪都是,还尽往不好打扫的地方抹,弟媳妇应付不了,让弟弟找哥哥姐姐商量,往家里接一接,让各家轮一轮养母亲。
可事情却没那么顺利,大哥尿毒症,一直靠透析生活,这几年连母亲的养老钱都不给了,弟弟也知道大哥困难,也没跟他要钱,现在大嫂还得伺候大哥,所以伺候不了母亲。
二哥二嫂说现在看孙子呢,照顾不了母亲。大姐说父母一辈子重男轻女的,自己早早就下来工作了,挣钱还要帮父母供着二哥和弟妹们念书,母亲养老就应该儿子们的事,现在自己每月给200元钱已经尽到养老义务了。
再就是张姐了,张姐退休5年了,她平时有时间也去看望母亲,帮着弟弟,弟媳妇搭把手。轮流三个大的都不管,没办法只能她跟弟弟轮流养母亲,而且她也觉得弟媳妇实在是很辛苦,因为弟媳妇从退休就开始伺候,作为一个儿媳妇来说,做的不错了。这样一晃两年了,今年87岁的老母亲过世了。
但为了老人的遗产又起了争执,弟弟的意思老人的房子归自己,自己跟二姐商量怎么补偿二姐,这点张姐是没有什么意见。可二哥却不愿意,说自家是老张家接户口本的,自己的儿子,孙子都是老张家独根苗,因为另外两家生的都是闺女,而且老父亲生前也是这个意思,把房子留给孙子。
所以二哥的意思,父母的房子至少有自己三分之一,对老父亲去世时大家的口头协议房子归弟弟,二哥是不认账的。
所以对弟弟要把房子过户,二哥不去签字,弟弟无奈,也不想让外人笑话,就同意了二哥的分配方案,可这一同意不要紧,大姐也说,自己也有继承的权利,也应该有自己的一份,弟弟看着哥哥姐姐一出一出的事,就干脆来了个平均,把房子卖了,5个子女平分,因为本来大哥就困难,也不能单单不给大哥分啊。
就这样,卖了房子,兄妹5人平分了,只是弟弟后来只跟张姐一家来往了。
莲儿说:公道自在人心,父母虽然不在了,但兄弟姐妹的血缘关系可一直都在,千万不要让一点利益蒙住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