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无论对国家、社会和企业还是对家庭和个人都是常态化的概念之一。我们每天都会听到“责任”二字,“责任心”“责任感”也成了评价别人的最常用的词。我们都已经习惯了随意地使用责任心、责任感去评价自己和他人。然而这种所谓的“责任心”“责任感”无法得到公正的判断,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因为责任心、责任感这样的词太笼统、太空洞,我们无法给定标准,人在不同环境、不同认知条件下对待同一事件会有不同的判断标准,那么到底什么是“责任”呢?
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时候,其中有一项内容是“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不知道大家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写的吗?我总结了学校教师的工作总结,大家普遍这样写: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2、在业务上刻苦钻研,认真备课,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帮助同事。
4、在今年学校重大工作中,能够以大局为重,牺牲“小家”为“大家”,加班加点完成任务。
我也曾随机问过几个人:“你为什么要这样写呢?”回答“不知道,感觉这样写比较全面”。是的,这样写的确很全面,那到底为什么全面呢?大家一脸茫然,一直这样写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现在就让我们用方志良老师创建的“理性责任理论”来分析什么是责任。方志良老师在“理性责任”理论中把“责任”定量的用公式表达为“责任=必须做的事+努力做的事+应该做的事+选择做的事”(概括为“四做”)。
必须做的事,是人的角色责任。就是规章制度规定的事。你做了就是合格的,没做就是不合格的。比如:不迟到不早退。它代表的就是人与制度的关系。
努力做的事,是人的能力责任,就是单位给你制定了岗位目标,你最大化的去完成,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比如:孩子参加考试,满分100分,有的孩子考70分,有的孩子能考80分,这就是能力责任不同。它代表着人与目标间的关系。
应该做的事, 是人的义务责任,就是单位没有制度或明文规定、但又希望你做的事。比如:周末义务劳动。你去了,你心里踏实,单位领导对你有好感有好评。你不去,谁也拿你没办法,不能惩罚你。它代表的就是人与人或人与团队的关系。
选择做的事,是人的原因责任。就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做选择的事。比如节假日加不加班的问题,下基层锻炼去不去的问题。它代表的是人与理念的关系。
现在让我们用“四做”技术再次回顾分析年终总结的内容: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这是在描述必须做的事。
“在业务上刻苦钻研,认真备课,教学效果良好。”这是在描述努力做的事。
“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帮助同事。”这是在描述应该做的事。
“在今年学校重大工作中,能够以大局为重,牺牲“小家”为“大家”,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这是在描述选择做的事。
有了“理性责任”的初步概念,大家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凭直觉都会从“四方面”来写年终总结,为什么感觉那样写就“全面”了。那都是想要表达我是一个有“责任心、责任感”的人。更是想要表达“我是一个优秀教师(员工)”。
虽然我们从没听说过 “理性责任”理论,但却一直在运用。所以方志良老师一直在说“理性责任理论不是发明,只是日常生活的提炼和总结”。是的,“理性责任”让我们知道“责任”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自己的手中,它不再是“传统责任”的空洞宽泛的说教。
看似简单的“四做”内容,但在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想要成为一个有“责任”的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偶尔会“钻个小空子”(这是必须做的事没做到)、“偷个小懒儿”(这是努力做的事没做到)、“耍个小心眼儿”(这是应该做的事没做到)、“动个小私心”(这是选择做的事没做到),而恰恰是这些“小毛病”让我们在领导的心目中与“责任”擦肩而过,在职场上与“优秀”失之交臂!
不是我们主观上“不尽责任”而是我们“不懂责任”,所以往往一不小心就“担了个责任”。
这仅仅是“理性责任”理论的开始,他是一个系统性的理论,可以涵盖企业管理、教育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