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与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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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阅读速度较快,这是因为本书的篇幅较短,但我也不敢声称完全理解了本书已读的内容,一下是个人所读书所得。
本书探讨个体,伦理,信仰,三者之间的关系,开始于圣经中的一个小故事,上帝派耶和华引诱亚伯拉罕,考验其信仰,命亚伯拉罕在摩利亚山上将其子以撒作为熟食献祭。亚伯拉罕告别的妻子撒拉,牵着毛驴,带着以撒,沉默地赶了三天的路,终于到了摩利亚山,他带着以撒上山,慈祥地叮嘱他,当到达了山顶,亚伯拉罕准备好了祭台,缚住以撒,磨利刀峰,以撒哭喊哀求,亚伯拉罕都充耳不闻,在刀子刺进以撒心脏的瞬间,上帝用一头公羊替代了以撒,亚伯拉罕由此成就了他的伟大,地上万国后嗣皆因身上流着他的血液而受上帝的祝福。
人们称颂亚伯拉罕,而忽略了其中的恐怖,亚伯拉罕举刀时面对情感与行为的冲突,在上帝用公羊换一下以撒之前,这完全就是一个恐怖事件,且他的恐怖不止于此,以撒不理解慈爱的父亲为何暴怒至斯,不仅以撒所有人都不理解,为何父亲会杀掉自己最爱的儿子这就涉及到伦理的普遍性,伦理要求父亲爱儿子,而亚伯拉罕的行为对伦理是无法理解的,伦理只能猜测难道亚伯拉罕不爱以撒以解释这种行为,显然这种猜测是不恰当的,如果亚伯拉罕不够爱以撒,以撒会失去献祭资格,没有信仰的亚伯拉罕会彻底沦为谋杀犯。当然伦理中也存在杀一人以利万人的事例,比如悲剧英雄阿伽门农为取得战争胜利而献祭爱女,但悲剧英雄不同于亚伯拉罕,人们可以理解其伟大能与之共情,并在其身上找到慰藉,英雄本身也在这种伦理理解中使其面对的恐怖神圣化。伦理是以目的为导向的人们理解了目的就能理解该行为,且小目的可以为大目的所包摄。而亚伯拉罕的行为者不可能被伦理所理解,他是孤独的,他踏上信仰之路时,就注定了这种孤独,这就涉及到信仰的悖论,即在无限弃决运动中获得永恒的自我意识,而后依靠荒诞获得一切,即个体在进入伦理的普遍性中,然后又将自身从普遍性中剥离出来,使自身与上帝相对照,处于对上帝的绝对义务中,是个体与上帝的综合。接下来考察如何实现这种存在悖论,克尔凯郭尔讲,要通过无限弃决运动。这里首先面对的概念是无限,其相对概念是有限。有限则代表一切日常生活伦理领域,充满各种可能性与不可能性而无限弃绝则是通过摒弃一切日常的快乐悲伤,对所有可能不屑一顾,而专注于信奉不可能性,例如亚伯拉罕重新获得以撒在有限中是不可能的,是荒诞的,依靠这种无限运动个体获得其永恒的自我意识。这很好理解,在伦理领域个人可以去争取,追求,获得各种东西,但个体为什么要追求这些,这可能是伦理体系强加给他的,是个体进入普遍性,进入伦理领域的投名状。伦理普遍性是非常排斥纯个体行为的,人们在伦理普遍性获得群体,理解,共通的安全感,而忘记了身为个体的存在,而弃决行为就是赋予个体高度尊严,因为放弃的行为是完全自主的,是极度个人主义的。由此,个体获得永恒的自我意识,意识到身为个体的存在,但接下来依靠荒诞获得一切便是信仰领域,只有无限运动是人努力可以达成的,这一过程就是个体高于普遍性的过程,至于信仰,对上帝的绝对义务,就是下一个待讨论的问题,这里可以看到伦理领域和信仰领域是没有中介的,两个领域不可通约,而个体可以进入两个领域,而恐怖之处也在于这两领悟的不可通约。这里先将信仰的存在悬搁下来,因为对理性思想而言,它是悖论,但可以由此反证信仰存在,因为是悖论,所以荒诞,正因为荒诞,所以信仰存在,思想止步处,信仰开始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