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图书馆漫无目的地走,看到了《为奴十二年》,就翻了起来。一本书畅销自然有畅销的道理。那种许久不见的读书的感觉又回来了。翻完很快。又极为粗略的翻了第二遍,做了一些摘抄。
文字里头那种真实让人潸然。这部电影非常有名,很多人应该都看过,我却没有。对于这种比较深刻的涉及种族问题的书籍与作品我知之甚少,唯一看过的另外一本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说起来奇怪极了,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还在上小学,看到黑奴所受到非人的待遇是我最为深刻的记忆;但是看《为奴十二年》时,我读到帕西被主人如何残忍地折磨以及主人如何冷漠地让诺萨普折磨帕西,并没有强烈的情感上的波动,只是痛恨这不公正的制度。但是每每读到诺萨普的内心独白,读到他那种不外露的自卑与失望时,眼睛会酸。这是一本我只读了一句话还没有读到内容就有哭泣冲动的一本书。我想说,我并非一个好哭之人,这种情感的表达类似于“长歌当哭”。“虽然深知种族的障碍不可逾越,自己出身卑贱,但我……”这是我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当时就着了魔。
可是读完之后,如果让我写一篇读后感,我又能写些什么呢?我只能感激,社会的进步终于淘汰掉这种无知的制度。可是又有多少前辈一生都活在奴隶制度的阴影之下,脑海里只有“世代为奴”的恐惧呢?可是又有多少自由人被贩卖到远离家乡的地方沦为奴隶终身也没能获救呢?可是又有多少不堪奴隶主的压迫惨死的奴隶呢?有多少天才被埋没,多少生命遭到亵渎,多少人性被泯灭?书里有一句话说,奴隶主的暴行明显会影响到下一代。在长辈压榨奴隶的耳濡目染之下,这些所谓高贵人种如何能成为谦谦君子?他们甚至连奴隶是人的概念都没有!
书里的主人公诺萨普,北方纽约州的一位自由人,被欺骗之后贩卖到南方红河地区,开始长达十二年的奴隶生活,最终获救。奴隶贩子最终无罪释放。大约概括下,这该是诺萨普跌宕的十二年,与整个社会的进程相比不过沧海一粟。
试问哪一个社会,不是这样的社会呢?变革总是充满着前瞻与鲜血,我崇敬那些高尚的灵魂,我也愿意祈祷。可光是祈祷是没有用的,可想而知先辈们走过了怎样的路!若把镜头聚焦到华夏,上下五千载,世世代代为奴难道少见?
深究总是头疼。附摘录。
虽然深知种族的障碍不可逾越,自己出身卑贱,但我仍然憧憬着有一天能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小屋、几亩田地,过上幸福安逸的生活。
我从小生活在自由的北方,清楚自己有着与白人同样的情感和同等的智力。
我将头埋在被铐住的双手中,放声痛哭。
要不是怕挨打,我也会放声痛哭。
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影响让他无法看清奴隶制度内在的根本错误。(福特老爷,诺萨普为奴时的第一任主人)
他们虽野蛮却无害人之心。(印第安人部落)
我只能痴痴地望着北方,在我和自由的土壤之间横亘着迢迢千里,那是我这个自由的黑人无法跨越的距离。
哪怕成为一个沼泽游荡者,一个漂泊逃亡的人,也比现在的生活强得多。
天哪,很难决定自己最该害怕什么——猎狗、鳄鱼还是人!
诶普斯老爷喂猪用的是玉米粒——而扔给奴隶的却是整个儿的玉米棒。
虽然生了病,我还跟得上干活的进度。
我不得不压抑住内心刚刚燃起的那团照亮胸膛的火焰——自由的希望,转身再一次走进令人绝望的无尽黑暗之中。
他像卑微生物那样去爱。(形容诶普斯)
刺杀对方,完全不像文明开化的人,更像是野蛮人。
这也是奴隶唯一获许拥有自由的日子。
他的大恩大德我将一生铭记、至死不忘。(巴斯先生)
难道灵魂还有颜色之分么?
上帝啊,保佑他仁慈的声音和满头银发吧。
如今,星光照亮了重返自由的路。
我希望从今以后过上一种平凡但是积极向上的生活,百年之后能永远安息在我父亲长眠的教堂墓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