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重阳节,我带着给爸爸买得药去妹妹家。妹妹说,爸爸刚发完火,又给堂姐挂了电话,刚消停一点。我走进屋和爸爸打招呼,爸爸虽没激动,但也是满脸的不高兴。问:你姐呢?我说:出远门了。去哪了?妹妹赶紧小声告诉我,你说去海南了。我说:去海南了。爸爸说:你们就撒谎吧!骗、骗。我说:你找她干啥?有啥问题我们不就给你解决了。爸爸说:那我的事咋办,你们也不研究,我是坚决不在这住了。我说,这里不是挺好的吗。爸爸说:我要去老年公寓,你看看电视里、报纸上(给我拿出报纸)都说老年公寓可好了,比家好多了,还有专人伺候。
我说,电视里播报的老年公寓那优中选优的。老人夸赞公寓如何好的话,也是事先准备好的官方语言,那是舆论宣传。如果你生活能自理,我们马上就给你送去。你现在不能自理,雇人不好雇。爸爸说,公寓里有专人伺候,费用还比家雇保姆低。我说:人家就三顿饭给你送来,早晨起床来帮你穿衣,晚上睡觉帮你脱衣,其余时间跟前没人。你又不能行走,小屋里一待更是如蹲监狱。爸爸说:这你就别管了,我要自由,我要自己把控自己的生活。这里你们是派人监视我,我没有安全感,生命受到威胁。看看皮带都拽折了,这就是想陷害我的证据,让我死,我偏不死,我要活!
爸爸来妹妹家住一个多月了,给妹妹妹夫添的麻烦自不必说,还反咬一口说人家要陷害他,人家害他干啥?嗨!除了无语就是无奈啊。白天Z姐好吃好喝地照顾着,晚上妹妹和妹夫服侍着,妹夫还亲自给他刮胡子、剪头发、洗澡等。人家的一点好也不念啊,上哪说理去。早不就有人说,家不是说理的地方,是啊!家是讲情的地方。当亲人之间只有利益而没有情份,怎么办?
妹妹给我说了她朋友的娘家事。妹妹的朋友和我们年龄相仿,在医院负责管理工作,女儿在美国留学。老爹偏瘫不能自理十年了(老妈去世),她老爹比我爹还胖,一个人根本整不动。于是白天雇一个保姆和她大妹妹两人伺候老头(她妹妹下岗没有工作),晚上她和她哥一人一天轮流护理(小妹妹在深圳没有参与照顾)。
前两天老头去世了,她们兄弟姐妹算是解脱了。但老头身后有两处房产,一处年租金四五万的门市房,还有一处老爹的现有住房。怎么分割?成了难题。开了几次的家庭会,均没有结果。她嫂子的意见是,按着中国的传统“儿子的江山,女儿的饭店”,儿子全部继承。但她忘了,老规矩里还有“儿子全程养老送终,女儿不参与养老过程”。她只想遵守对她有利 的老规矩,让儿子尽义务的老规矩是愿意摒弃的。
妹妹的朋友家庭经济条件好,深圳的妹妹一点没伺候,她俩不给也就算了。但那下岗而且伺候了爸爸十年的大妹妹也该啥不得吗?就是对朋友也不能这么无情吧?何况是自己的手足亲人。家是不能过于讲理,但问题是情也不想讲啊!而且她的妹夫也下岗,四处打工,今天有活,明天没活的,对岳父晚年护理也出了不少力。有人说,她哥啥意见?她哥老实本分,在家全听她嫂子的。
有人总抱怨社会、职场男女不平等,你瞧瞧家庭男女不也如此不平等吗?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众多细胞里都包含着不平等的基因,只想改造社会真是有点难度。继承法说,所有子女均有赡养义务,也都有继承的权利。而民间普遍做法是只让女儿尽义务,却剥夺(或主动放弃)她们的继承权利。父母去世后,让家里风平浪静,就得有高风亮节的女儿主动放弃继承权,儿子儿媳就心安理得没啥说的了。何况有的老人本身也愿意这么做,或直接说给孙子等,你们当姑姑的还能跟侄子挣吗。按理说儿子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即使继承也只能继承他父亲的那份遗产。但中国家庭有几家按法律条文执行,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因为有人感觉还是老规矩好,对自己有利。
下午四点我要走时,爸爸一再叮嘱我,明天就给我考察老年公寓去,我要尽快搬走。我哼哈地没敢正面答复,拎着兜子逃之夭夭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再想,如果我们给老人开设如何度过晚年、如何与儿女相处等心里辅导课,多数老人是不愿意听的;如果开设如何保健养生(就是传销课)却争先恐后。问题还是我昨天提出的观点,身体有小病小恙人们很在意,很关注,心里有不健康因素,往往人们不知道,也不想花时间去改善和治疗。而且自己心里有问题的人,却固执地认为是别人对自己不够好。
在各种心里疾病中,由于工作压力造成的要低于家庭关系造成的吧。尤其是女性一般最大的困扰往往来自婚姻关系、其次是父母关系,再次是儿女关系。女人有几个是因为工作提升慢、报酬少、压力大而患病的,如果女人有一个温暖的家、爱自己的丈夫好像包治百病。但对男人不行,事业发展不顺挣钱少是男人患心里疾病的最大诱因(以上均是我的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