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分手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对方忘得一干二净。这里说的遗忘,当然说的是彼此之间的感情。情债可以不还,钱债又如何?
网友倾诉
分手整整三个月,我还没有走出失恋的阴影。前女友的一颦一笑,始终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除了感情,还有什么别的呢?对,我的那八万块!与我拍拖没多久,女朋友从公司辞职。就这样,我就成为她的米饭班主。前女友的衣食住行,统统由我负责。但,我心甘情愿的。
但半年过后,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吃力。毕竟,两个人的消费全部落在我一个人身上。我提醒前女友,她则漫不经心的说:“亲,你别这么斤斤计较。”就这样,我为女朋友花去了整整八万块。最大那部分,就是给她开小店拿出的本钱。前女友说:“情侣之间,不在乎这个。”
分手之后,我找前女友要回几万块。他说:“这是恋爱经费,没得还。”
我都快被气死了,世上还有这么不讲理的人。这钱,她凭什么不还我!
飘雨桐说
可爱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分手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对方忘得一干二净。这里说的遗忘,当然说的是彼此之间的感情。情债可以不还,钱债又如何?结果怎样,你已经非常清楚了。不是吗?对方不会还给你,你也拿不回这个所谓的恋爱经费。给出去了,也就永远属于你前女友的了。
为什么?即便你打官司,也没有意义。只能怪你自己,为什么对前女友如此不顾后果的付出?
首先:自主行为
你向这个前女友打钱的时候,人是意识清醒的、思想正常的。换言之,你说什么、做什么该为自己负责。如果,对方是趁着你糊里糊涂的时候骗你出钱另当别论。不过,谁又能证明你当时的状况呢?最后只能落得个“哑巴吃黄连”的下场。钱拽在手里,它永远是你的。一旦花出去,拿回去绝对是难上加难。
其次:依据不足
不管情侣在拍拖期间花了多少钱,而事实上也没有账本呈现出来。这几万块,到底花在了什么地方?没有证据。即便有证据,这是从你卡里划出去的又能怎样?你心甘情愿消费的,现在回头讨要——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们看在眼里,怎么感觉你这是在出尔反尔?难道,所出的这份钱你没有一起共用吗?
最后:分手两清
即便有这几万块的账本,男方与女方之间也不存在着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分手后,找对方要回来——说难听点,凭什么?如果,对方给你写下了欠条。谁谁谁借谁谁谁多少钱,什么时候之前就要归还。这种民间的借条,法律是否认账还是未知之数。很明显,你根本没有留着一手。前女友,更会赖账到底的。
只能说:人啊,别太痴心!留住那个女友,花钱不见得是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