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羡慕那些既有“真才”又有“实学”的人,也敬重那些有“实学”的人,反倒对那些“有才”的人没有明显的倾向,因为在我的视野中“有才”的人太多太多,他们的才气能够将另外一些“有才”的人轻易碾压。
如果您读了我昨天的涂鸦,一定找不到有任何一个字是我否认那些自诩“实战”的同行们缺乏“真才”的,但是我的确觉得他们没有“实学”。
关于“真才”和“实学”,我在《自由的联想》(第160-161页)中曾提到自己见过一位高人,自然也聆听过他的高见。当时我说,他是否有“实学”,我不敢妄加猜度,但他在某些方面的见解,证明他的“真才”并不缺。我还说,近年来,我坚定着(了)一个信念:有“财”的人一定有“才”,即使和那些被称为“土豪”的朋友交流,也会很快发现这两者必然是匹配的。
昨天有学生来看我,就问起什么是“真才”?什么又是“实学”?我说,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但是我可以告诉他对这样的问题该如何思考、如何回答。
什么是精神的正常和异常?“就一般人而言,风俗、道德、行政和法律这四种社会规则总是特别重要,但对于识别精神障碍它们的重要性有时反而不及残余规则(residual rules)。”
当我把这个概念说出口后,这位正在我的逼迫下认真阅读许又新教授那本《精神病理学》(第9页)的学员立马就明白了:“残余规则是不好概括和归类的规则,同时又是大家都不明说但却是公认为不言而喻的。”
我说,我们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来思考什么叫有“才”,或者问:“当我们说一个人很有才的时候,是指什么?”
他稍加思考,说:“民间主要指一个人能歌善舞,会琴棋书画。”
这个观点我认可。当然,正如以上所言,这个标准不是对“才”的定义,而是我们心中的“残余规则”。
“所以”,我说,“‘真才’的根本在于‘才’,而‘才’没法辨别真和假。”
他想了想,表示认可。
我说,“与‘真才’强调的重点不同,‘实学’的根本在‘实’而非‘学’。‘实学’就是实实在在地在学问上下过功夫并有被其所从事的专业所认可的成果,因此评估‘实学’之‘实’的标准,不仅需要横向的时间维度,还有纵向的空间深度,当然必须有专业的限度,等等。”
由于是闲聊,说得就比较随便,但是最后也达成了共识:“真才”和“实学”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没有想到我这位学生是个“总结控”,竟把刚才我俩聊的进行了总结,说——
按照排列组合,人分四种。有的人有“真才”无“实学”,比如能靠自己的文才(写得好)或说得好(口才)去忽悠,说不定也一时间兴风作浪;有的人坐得了几十年冷板凳,含辛茹苦、兢兢业业,真有“实学”却无“真才”,只能一生都默默无声;第三种既有“真才”又有“实学”,就像歌德,最终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美名;第四种……
在说到“第四种”时他停了下来,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我们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得努力啊!”我说,用了个祈使句,没有主语。
今晨把昨天的闲聊涂鸦成以上文字,觉得意犹未尽但得表明态度:我当然羡慕那些既有“真才”又有“实学”的人,也敬重那些有“实学”的人,反倒对那些“有才”的人没有明显的倾向,因为在我的视野中“有才”的人太多太多,他们的才气能够将另外一些“有才”的人轻易碾压。
作为第四种人,我不能“卑”也无法“亢”,时刻提醒自己,“有自知”和“能努力”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