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在这个国家里,谁也不能自认为高居在法律之上,而任何一个国外的人也不能强要这个国家承认他有此权威,因为,不论一个政府的体制如何,只要有一个人不受法律的约束,其他的人就必然会受他的任意摆布。如果有一个本国人为首领,同时又有一个外国人担任首领,则无论他们如何分配权力,他们两人都不可能为人们很好地服从,国家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治理。
我不愿意居住在一个新建立的共和国里,不论她有多么好的法律,我也不愿意,因为我担心不按当时的需要而成立的政府不适合新的公民,或者说公民还不适合新的政府。因此,这个国家几乎在她诞生之时便有发生动乱或被摧毁之虞。……人民一旦过惯了在首领统治下的生活,就不可能从这种状态中走出来。如果他们试图摆脱枷锁,他们将更加远离自由;他们将把与自由背道而驰的恣意行事和胡作非为当成自由;他们的革命最终将使他们落入蛊惑家的手里,使他们身上的锁链更加沉重。……因此,我要寻找一个兴盛的和安宁的共和国作我的祖国;她古老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已随着岁月的流失而消失;她经历的磨难和沧桑,正可以鼓舞她的居民的勇气和对祖国的爱;她的公民久已养成高尚的独立精神,因此,他们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配享自由的。
上一节卢梭谈了理想国的自由和法制,我们对他的法律的温柔的约束觉得费解。我们继续看他还谈了理想国的什么条件。
卢梭在这一节了谈到了理想国的首领的地位问题,既然是首领,地位应该是全国最高的,但是卢梭要求首领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就是说,首领不能高居于法律之上。其实就是在法律面前,首领跟国民是平等的。卢梭还提到了一个国外的人也不能要求自己在理想国内享有高于理想国的法律的权威。这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说理想国外的一个有能力可以当理想国的首领的人呢?
卢梭还认为,假如理想国内有首领的行为不受法律的约束,那么他就有可能任意摆布理想国里的人们。任意,就是不通过与理想国国民商议,不征求理想国国民同意,只需要首领愿意,就可以决定理想国的国家大事,而让理想国国民来承担责任了。当然这种责任有时也许多理想国国民是有利的,卢梭显然认为也不行。这是卢梭的法律高于权力的一个设想和表述。
另外卢梭认为理想国不能由一个国内的首领和一个国外人来当首领共同管理理想国。这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国家主权的问题。要求理想国的首领必须是理想国本国人来担任,他国人不能担任理想国的首领。其实里面牵涉到一个主权完整的问题。
卢梭认为新的共和国不是好的理想国,因为新的共和国是经历革命而来,而革命是需要打破就传统,在打破旧传统的革命斗争中不管是民众还是领导者都不可能保持公平公正的心态,必会导致蛊惑和过正的思想和行为。民众由于反对旧势力和旧传统而被引入谜途,因为革命的代价极大,必须进行破坏,而新的制度和领导又尚未成熟。必会在动荡反复中摇摆。不管是领导者还是国民都无法过上安宁的生活,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新旧的交替必然产生的怨恨和斗争。这些都是不利于国民对祖国的爱,公民独立精神的培养。在这些论述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卢梭并不主张激烈的革命斗争,而是主张温和的改良主义。难怪他在上一节要求法律是一种温柔的约束。这是卢梭作为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矛盾性,他一方面希望改革人类旧体制的专制,另一方面又不希望打破旧体制的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在专制压迫下的相互友好的牧歌式的生活关系。也许卢梭更希望旧体制的统治阶层能够良心发现,积极追求高尚,自我服从法律的约束,跟国民息息相关。达到理想国的状态。但是,人性的欲望显然很难自律。这个也为卢梭所认识,所以他才会提出国家的首领不能拥有高于法律的权威。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谁来保证这首领对法律的敬畏。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