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中能够拥有一个愿意为自己做饭的人那是多么幸福。吃喝拉撒里的吃排在首位,就足以说明吃有多重要。我们每一天都离不开吃这个字,可是吃的东西都质量,却会有很大的区别!那个愿意为你洗手作羹汤的人,一定是十分爱你的人。记得在《我们仨》里听杨绛先生说过,她和钱钟书先生结婚以后,因为她爱睡懒觉,所以那顿早饭总是钟书先生做的。这真是甜到骨髓里的宠溺。
谢谢你,为我做了十八年的饭
要说的这个人是我的外婆,我和她共同生活了十八年,在我的生命中,她可以称为我的“母亲”,因为是她养育了我。从小我就记得,每天家里的母鸡会下一个鸡蛋,而后那个鸡蛋就会到我的手里,我不吃蛋黄,蛋黄就又给了外婆。刚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每天早上八点要到学校,我们是小孩子总爱贪睡,那时又没有煤气这种东西,总是烧柴火,或者偶尔会有煤炭。在农村的我们早上根本就不流行吃面,三餐都吃饭,所以早上这顿饭尤为重要。外婆一般早上六点就起床开始做饭,然后叫我们起床,一般是在厨房扯着嗓子喊,声音大到隔壁村都能听见了。我最喜欢外婆做的肉丸汤,以前的肉丸汤真是有味,现在没人给我做,那肉的味道早已被时光冲淡了。
我还喜欢外婆做的煎蛋,偶尔是煎荷包蛋,但其实更多时候是把蛋打碎了,再煎成一个一个的,很美味。在初春的时候最喜欢去山里采野葱,摘春笋,野葱煎蛋,蛋炒竹笋可以说是爱到心窝里了,现在的我远离故土,然而每到春天,又会无比想念这味道!
现在每次回家,我会主动给外婆做顿饭,虽然厨艺不怎么好像,但我想感谢这个为我煮了十八年饭的人。每当要离别的时候,外婆总会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要不要拿些鸡蛋,要不要切点腊肉,要不要我给你杀个鸡炒好给你带去,要不要……一字一句全身二十几年的爱,我能够感受到外婆爱我超过爱她的子女,超过我其他的兄弟姐妹,毕竟我是她付出心血最多的小孙女,从小就是她的跟屁虫,走到哪带到哪,后来成为了她的笔杆子,所有签字的事情都由我完成,尽管我那时才刚刚学写字。
外婆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多读点书,她可以算是个文盲,但是她认识很多字,全部都是她自己通过各种途径自学的,每次我们上街,外婆都在排名的看各种店的招牌,然后不停的问,那是个什么字,或者这是那个字么?还有看那些云南山歌的蝶的时候,她会用力的跟着字幕认字,她会问那个木字下面加个口是什么字!外婆的这一点真是值得我学习的!大概也是这一点影响了我,我是我外婆那个村里为数不多考上本科的人,物是我外婆的骄傲,外婆偶尔会告诉别人,我的孙女在XX读大学,现在她会这样说了,我的孙女在读研究生,是个研究生了嘞!
我喜欢我的外婆,我害怕失去她,我正在努力着,希望快一点挣点钱,我想带她出去玩,去看看她们那个年纪的人最崇拜的北京,看看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
谨以此文,感谢我的外婆,感谢这个想让我多睡会儿而一直给我煮早餐的人,感谢这个一直牵挂我,我也一直牵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