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物关系而言,我和大脸的友情始于菠萝小姐。
上大学的时候,某天菠萝小姐发神经,说爱上了大脸,死活要去另外一座城市就为了看一看大脸,但是她一个人又不好意思去,于是死活拉着我去——我们三个是初中同班同学。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使命,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菠萝小姐的请求。
从事件关系而言,我和大脸的友情始于一次旅行,也就是加上菠萝小姐的那一趟三人之旅。
如今想来,在那场旅行之中,菠萝小姐承担了最幸福和最痛苦的两个角色,前者是因为看到了大脸,后者是因为我和大脸在出发之前就处于被求的地位,所以菠萝小姐得时刻顺着我们两个的意。
那一趟旅行说来分外简单,就是我和菠萝小姐到大脸的学校以及城市的景点转了一圈,仅此而已。
当时在我看来,不知菠萝小姐哪根神经搭错了,竟然看上了默默无闻的大脸,所以全程对大脸怀有敌意:“你究竟哪一点好?”
而在大脸看来,死缠烂打的人是菠萝小姐,我也只不过是个小跟班,对我那要翘上天的辫子深为嫌弃。
可能正是这样一开始就非常“平等”的原因,加上后来大脸来长沙的时候,偶尔找我玩过几次——还有其他老同学。一来二去地,我们倒熟了。
回了一趟老家,在家的朋友不多,能够几分钟之内约出来的老朋友就大脸一个。不过,当我们两个面对着面在奶茶店里各自玩了半个小时的手机之后,尽管心存感激,我还是忍不住感叹:“真的好无聊啊!”
大脸的状态比我更显得无奈,问我想不想去哪里。
我们两个把县城的为数不多的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都想了一遍,实在没有哪一个地方对我有吸引力。
“你去过XXX纪念馆吗?”我随便说了一个自己没有去过的位于某乡间的地点。
“去了,那就去啊!”大脸起身要走。
“嗯?真的要去啊!”其实我就是说说玩而已,因为实在没有什么景点出现在我的脑袋中,然而我又并不好纪念馆这口。
在大脸的怂恿下,又确实没有更好的打发时间的方法,我便上了那辆让我目瞪口呆的电动车。
没错,大脸非要说自己的老司机,让我这个宁愿走路也不愿意坐看上去很危险的电动车的人放下了戒备,提前告诫:“要知道,我的命很贵。万一有什么意外,请记得先救我。”大脸用两声惊悚的嘲笑声做了回答。
国道上的车辆不多,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大脸眼见着车辆从后边赶上并超越我们有点儿恼怒,这让我稍微放心了——我的要求是不能超任何一辆车。
此处是乡村,道路大概能容得下两辆车并行, 一旁是起伏的山脉,另一旁是流经县城的一条河,河对岸堆积成了平原,人们在其上居住和耕作,平原的尽头是连绵不断的山脉,山间坐落了散户人家,袅袅炊烟和山中的雾气在半山腰处融为一体。
已过了秋收时节,田地里留下的稻谷丰收过的根部长出了碧绿的嫩芽,这碧绿的颜色在这个树叶纷纷变黄甚至飘落的季节显得更珍贵,像是哪个调皮的小孩在上帝的画作之上顽皮地点上了几笔自己喜欢的色彩。
我坐在电动车后面吹着风,顺着蜿蜒的马路前行,想起了中学时代的语文课本,觉得自己走进了哪一位大家写的文章之中,尽情感受着这乡间独有的宁静、悠然和喜悦。
我这个人本身性格比较慢热,交际圈很窄,所以每次看到别人的交际圈聚集了那么多朋友一起玩乐,煞是羡慕。
偶尔,也有些人邀请我去了有许多人的热闹场合,然而大多时候,我会认为自己有点儿小心翼翼和格格不入,而其他人也会认为我确实不属于那个圈子。
值得欣慰的是,很多遗憾都可以用另外的东西代替,就像这个说走就能走的大脸。虽然我们的关系算不上什么生死之交,不过时间的集聚让我们能够彼此理解和珍惜,就很庆幸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