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隔了很多天才开始写(二),阴雨天的时候特别让人思念和绞痛。坐在KFC的门口,很好意思的什么都不买,所以理所当然的接受进进出出的人们带来的冷风吹。
对KFC的印象应该是在2015年1月1日那天改变的。麋鹿先生就坐在我对面,说要离开我了,说他不爱我了,说他心里爱着别人。
我有个英文名字叫Nocturne,用很久了。因为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五年。后来不喜欢了。不知道在执着个什么劲对于这个名字。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发音,什么意思。以至于去年暑假在一个广告公司,连公司的姐姐都要问我好几遍这英文怎么读。只记得大一英语泛读老师点到我的名字时说了一句“nice name”。肖邦的夜曲,还是周杰伦的夜曲。初中的时候喜欢的男生在音乐课上唱了周杰伦的夜曲,而我正好很喜欢这首歌,就像很喜欢这个人。这算什么狗屁理由?后来的后来一过就是五年,我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在大学他谈了初恋三年后分裂。而我,麋鹿先生则成了我的初恋。有次麋鹿先生问我,能不能把这个英文名字改了。我斩钉截铁的说“不行”。再后来看到麋鹿先生在空间发了一条状态“我的Nocturne……”。他很爱我。
“麋鹿这个梗也只有你会用了”。是的,在看到我写的参加比赛的三行情书,他一眼就断定那是我写的,没有署名的我的三行情书,那个拿了一等奖的三行情书,那个我写给你的三行情书。
2013年11月29日,麋鹿先生来余姚找我。求复合。第二天是他的生日,他着急的打电话给我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要找附近的医院。我始终没有见他。第二天很巧的买了大巴相邻的位子,隔壁是一对老夫妇。他说我们老了会不会像他们一样。我指着小麋鹿说这是“我”。送给你。大的是“你”。我留着。地铁上有人问我们这两麋鹿哪儿买的。他偷偷跟我说,“我靠,你怎么到哪都这么受欢迎”。因为我身旁有光。
“那天,抱着麋鹿的你,格外好看”。我们复合了。他兴奋的在朋友圈发了一条状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