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报社实习,采写了一篇文章,老师修改后发在了报纸上,然而第二天,采访对象告诉我,我写错了他的单位名称。当时我很自责,也很担忧,一直听说如果发在报纸上的文章出现这样的错误会追究相关人的责任,我只是个实习生,一旦追究责任,一定是追究带我的老师的责任。好在我的采访对象是个善解人意的老人,老人说这个错误他和我知道就行了,我心里的担忧就少了一半。然而老人不追究,不代表别人不会追究,就这样我心里忐忑了3天,决定把这件事告诉老师。晚上我给老师发了消息,老师一直没有回我,我就在想,这个问题是不是挺严重,老师都不愿意理我了,晚上睡觉我睡的一点儿也不踏实。直到第二天早上老师告诉我这不算重大错误,只要老人不追究就没事儿,我心理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从那天起,我就告诉自己,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严谨,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
其实,如果我在知道这件事的当天就告诉老师,我就不用煎熬的度过3天。有时候你犯了错误,说出来就能被原谅,不说,只能自己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