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断断续续的在读新疆作家李娟写的《阿勒泰的角落》一书,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狗》,读完以后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欢笑伴着泪水。一直觉得李娟是个把景写的很好的作家,特别是我自己作为一个新疆人,看到的景物和李娟看到的基本一致,我也曾尝试着去描述,但总是三言两语就一片空白,只能感觉却无法用语言细述。但是李娟描绘既清楚而生动,在我看来她的描写就真真是我在这里看到的呢。
这篇《狗》在正本书中,让我为之动情,在广阔的新疆荒凉的草原上,狗是和人最亲近的动物了,也算是我们最常见的动物了。
其中她写到:冬天就很少见到狗了,大一点差不多全都给打完了。冬天打狗吃肉,是我们这里的男人最热衷的事情。真是可恶。我妈常说:吃什么都行,就是千万别吃狗肉和马肉,那简直就是吃人肉——狗和马都是通人性的。我妈很喜欢狗,又及下功夫地对它们进行了研究,建筑比了解我还要了解狗。在她眼里,一条狗与另一条狗之间的区别就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区别那样显著。假如有一条野狗向她凑来时,她就会这样向我介绍:这就是最喜欢吃新鲜白菜棒子的那条,天天守在垃圾堆边等我。还有一条也总在那里守着,但那条喜欢扒剩菜。然后又说:它生气时,耳朵是这样的,往后面窝着——她把狗的两只耳朵一起揪住往后面拧,又说:当然,要是迎着风跑的快了也会有这种效果。同时,它脸上所有的毛都往后面倒……她双手箍住狗脑袋往后扒拉,害人家的圆眼成了吊梢眼。一般来说,它的尾巴是这样卷着的,但有时也会这样卷——她先把狗尾巴卷起来向右边捺着,又把狗尾巴向左卷起来捺。感觉得到那狗在极力地忍耐。等我妈的介绍终于告一段落,刚松手,它立刻一趟子跑掉。跑的远远地才停下来回头往这边看。
后面有写到,她遇到打狗的人,遇到了一只灰色皮毛的大狗。因为它的“媳妇”被人们捉到了,它舍不得离去。她写道:我又跑去看那条母狗,但却不敢看久了。说不出地害怕。辛亏后来其中的一辆车有是要先离开,我就赶紧跟着走了。过了两天,有人在我们屋后剥狗皮,架起大锅煮肉。又过了一天,我过去看时,野地上扔了一张灰色的狗皮和一只瞪着眼睛的狗头。他们到底还是得手了。我天天都会去午后的空地上沿着麦地散步。冬天最冷的日子来临之前,看到那张狗皮已经变得很久很薄了,平平地嵌在大地上。狗头也消失了。我从来也不曾做过什么——真实又安慰,又罪过。只好想到:那是死在愤怒中的事物,是有强烈的灵魂的。这灵魂附在植物上,植物便盛放花朵;附在河流中,河便改道,拐出美丽的河弯……自然重视公平的,总会平息一切入伍的情感。至于那些生来就对周遭万物进行着损害的,快乐而虚妄的灵魂,因为始终不能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何不妥,也会坦然轻松的过完一生,又因为毫无遗憾而永远消失。让世界波澜不起。但愿如此。
读到这里,李娟给我的感觉就更深刻了,她曾经看过的风景是我曾经看过的,她经历的生活是我所熟悉的,感觉她对自然、对生灵,总是多了深刻的思考和敬畏,总是能明白最简单的规律,总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读她的书最大的提升就是增加了对自然、对生灵的敬畏感,同时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生活观念,那些我认为糟糕的境遇在她的笔下是那么的生动有趣,那么深刻。感恩遇见她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