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吐鲁番已经有半个月了,从没想过日子会过的这么快,直到现在才有功夫在回忆里走一遭。
我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两个月之前就来过一次,所以刚下飞机的时候,我的心思都放在了“人”上,而不是欣赏风景。在这里,我要认识好多人。包括把我从长沙带过来的一位年轻干部,还有负责接送的司机,我都能一眼就认出。可是上车之后就犯难了,一个块头很大的男人(后来知道他是记者的时候忍不住愣了几秒)和司机(我叫他博哥)提到了“沈台”,喊快了就像在叫我,我兴奋地叫出我的名字,他们都被我的反应逗乐,车上的气氛很快就活跃了。
到了根据地,行李还在车上,人就已经到食堂了。吐鲁番和内地有2个小时的时差,所以下午两三点才吃午饭,我不太有食欲,只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四处看周围的对象。大家都在吃饭,同时也注意到新来的我。后来我才明白,在这个地方待久了,哪怕飞进来一只新的苍蝇,都可以打破陈旧的死局。在食堂,我见到了在来之前就联络频繁的同事,也是后来与我关系最亲密的人,大家都叫他“小黄”,也就是H。
走进宿舍就像摸到一件刚出土的文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里面到处都积了一层灰,更恰当的说是一层土,我把它形容为可以压死蚂蚁。吐鲁番很干,空气里的所有成分迟早都能变成土。我正在忙着打扫房间,H说要带我熟悉工作环境,我便渐渐跟这个吃住、活动都在一个院子里的根据地熟悉起来。这里几乎都是湖南人,除了物业的几位大叔。他们是本地人,普通话不算标准但能听懂,仔细听还能品出羊肉味儿。很快我就见到了另一个“小黄”(为了不引起混淆,后面都用“Z”代替),他俩都比我小,但是都没把我当姐,算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两个同龄伙伴。
我恰好赶上这里的气排球赛,前几天,H每天晚上都要训练到十一二点,而Z则要留在办公室待命,我因为刚来,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熟悉环境,但是因为时差,我大部分时候都很疲惫,甚至有几次连饭都没吃。唯一能让我振作的就是写材料,可偏偏这是我并不擅长的事情,我为此焦虑了好几天,人也憔悴了许多。比赛很快就正式开始了,我每场都去现场观赛,为大部分连名字都叫不出的组员加油,看到他们赢了,由衷地感到开心。比赛那几天,有个小男孩经常跟在我身边,还说长大了要娶我当老婆。当他把塞满玫瑰花瓣的水瓶送给我的时候,我差点答应“嫁”给他。现在他已经回长沙了,走的前一天还说要带我一起走,也不知道有没有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