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在录音室值班的时候听到隔壁播音同学上课,诗兴油然而起。然而关于诗歌,所知甚少,于大脑的萦回中反复辗转后,仅仅完全猜测性地归结为“意象”和“音律”两个关键因素。
相对意象,音律这个概念在脑袋里的存储便更少了。适逢周六晚归舍途中,过校园中小浪底音乐台,好多学生自发地轮流到舞台中央唱歌。作为大多数之一的我,与其他人一同席地于环侧。听歌的过程中,我不顾形象,索性就枕着包平躺在石阶上。这个动作激起了我关于意象的灵感。因为我望着天空,天空中有无限的混沌,有稀疏的星子,还有一个的确平淡无奇的月亮。
月亮是什么?月亮是一个物体,由物质构成,这是唯物论者的观点。但列席诸位,恐怕无人在瞥向那簇闪亮时,尚持如此刻意的思维模具。
为什么在当前的情境性(我强调在历史中人的特征),很少有人会注目到它了?而在中国古代,月亮却是不逞多让的C位明星。
之后一日的随行思中,我总结了一些初具意义的要点。
我们把有过程性、对人有意义的事情归结为几个逻辑层次:现象、表征和表象、具象、意象。在这种分类层次中,可以看到的是,客观和主观之间在描述行动中的博弈。比如说:我们认为,月亮绕地球转动的物理模型是现象;而对这一现象进行的描述中必定掺杂了主观的意志,例如转动的概念,物体相互独立并进而在概念上对立的想法(月亮和地球是两个对立的主体),区分动作主客体的思路等等,这些依据表达结果称为表征和表象;最后,当我们忘记了月亮的物质性是什么,月亮被用来表达思乡之情,在这一过程中,甚至诗人都不会在脑海中真正浮现其样貌,或者只是很敷衍地想象,此时主观已经大获全胜,而所谓的客观事实,只是我们进行主观的意义创造的工具。这一条是说,意象的分类过程,是基于描述的主观程度而言的;也就是说,诗人在很通常的情况下认为,意象就是人针对现象的主观创作。
但是人们公认的并不是无疑的,或者说,只是人们立足于固执的立场而不愿变通的。主观这个原本单纯的抽象概念,在文化中也有了意象化的过程。我这么形容是因为:主观所本欲以指向的是对事物描述过程中掺以人脑的加工处理的特点;而实际上,我们理解所描述的主观性,就像那个挂在天上月芽儿一样,是被人刻意运用在特定在句子中,表达某种隐射的意义。上面的话仍然含混不清,而通俗来讲就是,人们用“主观”作为对意象的核心描述时,并不像他们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是准确而客观的,而是很容易被批为随意而不够缜密的。这是因为,为了强调意象中的与客观不相符的一部分,即人为创造的概念的意义(月光与思乡),而将主观这个概念当成了一个程度模型,好像拥有某种物理性质的矢量特质。而事实上,它被我们意象化了,即便这么说实在是太抽象了。因为归纳这一段的内容就是:我们说意象是主观的这个判断,就是说我们在描述一种描述。
而至于究竟如何阐释诗歌的意象,这个问题就像是沙漏里的时间,随着这些间接问题的砂砾的滑落而渐渐形塑为感性的形象。我希望从今天起能开始连载这个问题的思路,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201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