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诸神与诸多英雄共同演绎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故事,这些故事是千百年前先人仰望星空的美丽幻想,同时也成为了后世文学发展的珍土沃壤。为神者,人间赞扬其生来不凡的高贵仁慈;若为英雄,则更倾向歌颂其人性中的忠慧勇毅。然而在神与英雄之外,我更动心于第三种特别的存在——生而为神却活出了英雄气概的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仿佛是专为在奥林匹斯山上居住的众神与人世间被创造出来的众生之间搭建的桥梁。神与人的交集,所有伟大的英雄故事、所有虔诚恭敬的祷告,都从人类的诞生开始。而人类的创造者,正是他。所以在斯威布所著《诸神的传说》中,开篇就是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可以说,十二主神是人间的主宰者,而普罗米修斯则是高于十二主神存在的创造者。他放弃了作为老一代神的后裔的高贵身份,这一原本可以凭借帮助宙斯夺取神位而享受尊贵礼遇的神的身份,主动选择去开拓一条全新的路。在这一点上同时又有别于人世间的英雄。因为人世间的英雄是神与人的结合,他们在诞生之初就注定了不平凡的命运,因为承袭了神的血统,他们生来就具备比一般人更优秀的天赋和条件,不必说伊阿宋、忒休斯或者是赫剌克勒斯,单举战神阿喀琉斯的例子你就可以知道,即使出征特洛伊之前从未习武,也完全可以因为既定的神谕和出生时浸泡过冥河之水而让母亲放心拥有不死之身。你看,阶级观念在古希腊神话当中就已经初具雏形。为神者,能以神力的庇护心安理得享受人世的供奉;而生来不凡的人间英雄,也可以凭借父母赐予的几分神力创造伟大功绩。唯有普罗米修斯,两次主动打破固化的阶级观念,第一次打破是创造了人类;第二次则是为人类辩护——他提出诸神不要因为负有保护的责任而让人类承担过重的义务。如果说第一次的打破使得具备了灵性的人与神同样存有尊严,那么第二次的打破就是真正地挑战固有阶级——神的利益了。打破阶级者,大多自下而上,比如经过一世奋斗从人升而为神的人间英雄,他们的励志传说可以如诸神一般闪耀星空,附带的还增加了凡人对神的敬仰;而自上投下者,唯普罗米修斯矣。时至今日,社会阶级的讨论,仍旧十分敏感且硝烟弥漫。我不禁大胆假设,在千百年前的古希腊,我们的先辈就懂得以文学想象宽慰自己不公的命运,以神话传说激励自己如英雄一般战斗到底。而另一方面,从古希腊神话就开始萌芽的阶级文化,或许也同社会生产力一道发展,越来越固化成为欧洲贵族等级与骑士文明的文化典型。
在古希腊神话传说当中,神与英雄的形象常常是瑕不掩瑜但的确美中不足的。十二主神各有缺陷,英雄人物的命运里更是带有人性中的致命弱点。而普罗米修斯却是为数不多的完美例外。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我不愿将普罗米修斯愚弄宙斯众神的分配公牛事件看成是其傲慢无礼的表现,更不相信此后满含宙斯众神报复的潘多拉魔盒是普罗米修斯带来的祸端。因为即使没有这次分配公牛事件,被侵犯了利益的宙斯众神也一定还会找到其他机会报复一番。潘多拉的魔盒,是人类诞生于世注定要承受的苦难。事实上,基于普罗米修斯“先知者”和“人类辩护者”身份的考量,我认为普罗米修斯创造人类,就像其当初帮助宙斯夺取神位一样,是预知未来而做出的又一次智慧选择。只不过,第一次符合宙斯众神的利益,而第二次,普罗米修斯则主动选择站到了他们的对立面。从这个角度上思考,普罗米修斯追求的始终是未来。只有符合未来的光明抉择,才是普罗米修斯行为的动力。无论这个未来的抉择关乎神抑或是人,来自神山抑或是尘世,他都不避风雨,不畏牺牲。所以在我看来,普罗米修斯从始至终都是古希腊神话当中孤独的存在。他联手宙斯推翻了老一代神的统治,这是第一次背弃;他又一意孤行创造人类,亲自把自己送上无尽痛苦的轮回,这是第二次抽离。纵使千百万年里世间总有感怀他的良心,但那枚拴着高加索山崖石头的铁环,却注定了要永远戴在他的手上。孤独,才是普罗米修斯在勇敢、智慧、苦难与放弃之后做出的最后奉献。
如果说普罗米修斯仅仅具备了以上种种,我大概也只会把他当成一位典型的悲剧英雄。但难能可贵的还是在这其中最为灵动的造人故事。中华造人有女娲,古希腊造人则出自普罗米修斯,故事起源虽相隔万里,但内容却跋山涉水做到了相似。一样仰仗神力,一样崇拜天地,一样汲取万物灵性,一样源自民族的血气方刚时期。朴拙存古意,想象无拘束。无论是安土重迁的中华,还是鼓励冒险的希腊,都同样是人类历史的可爱之时,也是先人智慧的闪光之处。造人之材,取自大地,以泥土加水,构成人类早期对自己身体的最初想象,而这一想象,又何尝不表达了先人对土地的热爱与渴慕呢?《白鹿原》上纷纷攘攘几十年,黄土地上变更的人事物也终归平寂;《乱世佳人》里支撑斯嘉丽一次次勇敢果断的信仰,其实是她脚下的土地——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这世上最深沉的爱意,或许就是如此,我情愿是你赋予我生命,吾生于斯长于斯,终将老于斯也归于斯。神话传说是先人仰望星空做出的无边幻想,承载了希望,穿越千古到如今;而我们后人凭借神话传说埋首致意,回溯初心才发现,古今中外,人类不变的仍是这一片,脚下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