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和他的著作名声在外,但读起这本一点也不痛快。起初,看书名和内容简介,知道这是一个关于理想与现实选择的故事,我甚至有些不屑,在当下追名逐利的社会里,你谈月亮、谈理想,人家会说你装逼,就像马云说“我不喜欢钱”,撒贝宁那睥睨的眼神。
开始的章节很平淡,很难看进去,几度想弃,对书内情节的构想,认为无非是某位老男人,一直被世俗的生活埋没,人到中年,突然开挂,强大的潜能被激活,于是他开启了天才模式,抛弃一切,受尽生活的磨难、至死不渝的追求艺术,最终扬名于世。多励志,顺带着毛姆可以再鄙视一下我等天天低头捡钱的凡夫俗子,歌颂下理想的伟大。全看完之后,我自个鄙视下自己:真俗!
当然,毛姆展现的故事主线也不复杂: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生活在伦敦的生活优渥的证券经纪人,他背着家人,在夜校学了一年的绘画后,抛弃妻子、儿女、事业,只身前往巴黎画画,他过得穷困潦倒,把所有的热情与精力都给了那些不被他人欣赏的画作,后来他辗转到了南太平洋的小岛,在那里重新娶妻、生子、创作,最终病逝,死后他成了垂名画史的天才。
乍一听,主人公确实励志,但阅读的过程中,恐怕很难对他有丝毫好感,我们通常理解天才的与众不同,他们多多少少有些稀奇古怪,但斯特里克兰德完全超出大众的忍耐度,他冷血无情、抛妻弃子、背叛朋友、轻贱女人、毫无同情心、对他人的态度恶劣的让人反感,即便这样,斯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仍然震撼,我甚至在想,当我对斯特里克兰德浪子行为不耻的时候,是否自己也已屈就在世俗的道德秩序中而不自知?
我并不羡慕斯特里克兰德的天赋,但我钦佩他对梦想的执着和对自由的追寻。当我们在一地鸡毛的生活中挪不开脚的时候,我们是否还有勇气面对自己的梦想,去追寻我们渴望的事物。
或许有人说,我们只是普通人,假如我们拥有天分也会全力以赴。可是,斯特里克兰德知道自己是天才吗,要知道他在夜校画了一年,技法依然很烂,到死画作也没被几个人欣赏,难道他提前知道天机:噢,我是天才,我得去追求月亮。多可笑呀。现实中,梵高活着的时候知道自己是天才吗,高更活着的时候知道自己是天才后开始行动的吗?不,他们一直义无反顾,执着的追寻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东西,这和对荣誉、金钱、地位的渴求无关。
如今,社会太复杂,价值观太多样,每天叫醒我们的通常是闹铃,而不是梦想。低头捡六便士的多如牛毛,抬头够月亮的寥寥无几,还有不计其数的人在六便士和月亮之间挣扎不定:月亮够不着,嫌六便士太少。
勇者的心里有千军万马,而我们的心里有千壁万垒。我们太渴望同类的认同,太恐惧同类的谴责,不敢随性而为,最终我们对世俗俯身,甘愿循规蹈矩,庸庸碌碌的成为社会机体的普通成员,混迹并依存其中,如肌体细胞不可或缺,只要不出毛病,也就无足轻重地隐于体内。
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斯特里克兰德,在庸俗的生活中,偶尔用余光瞟望月亮,也曾渴望抛开一切身份的绑架。现实太残酷,芸芸众生难逃社会的既定规则,就像我们一天说八百遍我要辞职,依旧还在朝九晚五的工作。我不可能也不欣赏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极端纯粹,但至少,我开始相信这是这个世界真的有人穷其一生都在追求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