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众筹如何制定众筹募集规则?
今日,由于患脑瘤,中山大学32岁女教师袁文娟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接受治疗。为抢救妻子,她的丈夫谢先生曾经在轻松筹网站募集了30余万元。但随后,男子却在网络上遭来骂名,而募集的善款账户也因为存在争议被强行关停。
网络募捐的范围更广泛,组织起来也更简单。提升募捐效率的同时,争议与质疑也随之而生。这些争议直指募捐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善款使用的正当性。任何一个问题经不起检验,事实上都会对公益慈善形成伤害,最终透支社会对公益慈善的信任。
众筹善款,还处在野蛮生长的状态。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募捐、募捐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由谁来进行以及善款如何使用、谁来监督等等,都缺少清晰的法则和行为的边界,而没有中止争议的客观标准。在操作过程中,缺少了权威第三的审查、把关与监督,始终都避免不了公信的怀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众筹慈善” 规则该同步进化。今年3月,《慈善法》通过审议生效,《慈善法》保留了个人通过网络求助的权利,不过,具体到立法是“不禁止”个人求助,即不反对也不鼓励,定位于民事关系上的赠予,因而没有明确的规则设计。
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救助的“众筹慈善”不需要规则,相反,对于求助与救助而言,需要在信任上找到契合点,只有确切的规则才能维系效果与秩序的平衡。一方面,在推动《慈善法》的配套立法过程中,确立个人求助网络募捐的规则,并逐步把个人求助引入慈善组织募捐范畴。
另一方面,平台完全可以基于慈善的基本伦理,对求助者信息发布的格式、求助者应当说明的情况、应当作出的承诺作出规范,以保障捐赠者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逐步修漏补缺,形成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办法,实现规则的自我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