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unce back!重新振作,这才是人生最该尊崇的仪式

一、

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中有段经典对话。

小王子驯养狐狸后,第二天又去看它。

“你每天最好相同时间来。”狐狸说。

小王子问:“为什么?”

狐狸说:“比如,你下午四点来,那么从三点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我就发现幸福的价值。。。。。。所以应当有一定仪式。”

小王子问:“仪式是什么?”

狐狸说:“仪式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对某事有了仪式感,人就能获得幸福感,习惯、爱好的形成,很大程度也经由这种幸福感所“驯化”得来。


二、

我读小学那时,最爱的科目是语文,因为有作文课。

在作文点评课上,我记不得曾多少次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干脆把我的文章作为范文向全班诵读。

这都让年幼的我虚荣心得到巨大满足。

老师眉飞色舞的朗读、圈圈点点的赏析,时常会让我兴奋莫名、心跳加速。

因此,上作文课也渐渐有了某种“仪式感”,期待着老师对自己作文的点评,每一节作文课都不同于其他科目的课。因此我也更加喜欢读课外书、小说诗歌,喜欢阅读、作文。

为了能在庄严的“仪式”中获得嘉许,我愿意做更多的准备,会专门花一个周末打磨一篇自己的精品作文,活用成语、名言警句、引经据典、咬文嚼字,要求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我能轻松写到2000字。

并非凑字数,而都是尽我所能的字斟句酌,删也舍不得删的文字段落。

我的作文,就如同虔诚的教徒,特地为仪式所打造的最豪华完美的祭品,以祈求自己能在仪式中获得“神灵”(老师)的恩誉。

当年,我曾在写作上获得过老师的最高评价是:

你的文章已有大学生的水平。

当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大学生的写作水平确实不代表什么。但在我读小学那会,90年代,大学,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读大学,既是当时小学生梦寐以求的目标,又是高不可攀的美梦。

你能体会吗?当时小小的我听到老师的这句评价,心情会有多雀跃,甚至有一种“登科后”的飘飘然。

不禁联想到那个大半辈子活得拧巴的孟郊,年近半百终中进士后写下的千古名句: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对,就是那鼓快马加鞭的傻傻兴奋劲。

仪式感让小小的我疯狂爱上写作,整个小学阶段,都几乎是我与写作的“蜜月期”。

直到上了初中。


三、

读初一时,我的语文老师是个不苟言笑的老者,但我天然地对他有莫名的尊敬,高于对其他科目老师的敬意。

就像教徒对教主的那种无条件尊崇。

当然,我更期待的是作文课。

拿到老师布置的作文题目,我费了好几个晚上写了一个当时很热门的“见笔友”故事。文章时地人事要素清晰,逻辑合理、有趣,有笑点有泪点,而且结尾政治正确,具有导人真诚的教育意义。

完美!

对自己的作文我十分得意和满意,信心十足交了上去。

经过漫长而煎熬的一周等待,终于盼来作文点评课。

这是我初中生涯的第一堂作文课,我满心期待自己“意料之中”的大显身手,期待老师“出乎意料”的青睐有加,期待全班同学“始料未及”的羡慕嫉妒恨目光……

点评课开始前,老师先把批改好的作文发回来,我欢天喜地地翻看文章,没有看到分数,只见末尾老师留下的一句用红笔写的评语:

文章抄袭来的!

什么?抄袭?

我脑袋突然嗡的一下,好像挨一锤闷棍,眩晕,内伤,严重内伤,我的脸色也许是红的,或许是青的。

我把作文本合上,简直不能接受现实,那几个大大的红字意味着什么?

我的文章抄袭的?

明明是我花几个晚上熬夜一点点笑着构思,含泪写下的。有时想到一处要修改,半夜里也跳起来去涂掉修改,整张初稿写写划划了无数次,写好后恭敬地工整誊抄再上交。

天啊,我这可比窦娥还冤。

整一堂课,我都处于出离的愤怒与羞愧中。

课,我已完全无心听讲,身体在微微颤抖,头也低低耷拉,尽量避免去看老师的脸。

我害怕,但又希望老师会突然提起我的文章,甚至希望他批评我抄袭,那样,好让我可以理直气壮站起来,与他当面对质,捍卫自己的清白。

但没有,老师彻底地无视我的存在。

他热烈地点评了其他同学的文章,对我的文章只字未提,我的名字也只字未提,甚至,我觉得老师连瞅都没瞅我一眼。

一直到下课铃响了,老师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教室。

合上作文本后,我几乎没有勇气再次打开,害怕再看见那几个就像用我的血写成的字。

文章抄袭来的!

但哪怕只看过一眼,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几个红字。


四、

课间,我拿着作文本走到学校后山一处无人的树荫下,冤屈的泪水终于释放出来。

多次鼓起勇气,我想拿着作文本冲进老师的办公室,讨个公道。

但一想起他那不苟言笑的老脸,想起他对我的冷漠无视,我又退缩了。

是的,我就是那样的一个怂包,我知道,就算刚才课堂上,老师当面批评我抄袭,我也不一定够胆当面否认。

一直自诩为“好学生”的我,又怎么会“顶撞”敬爱的老师呢?就像一个愚忠的教徒,怎么会有勇气敢对抗教主的权威。

我唯有想方设法去说服自己,但内心的悲愤仍然无法平复,过去的我也许过得实在太顺了,我无法接受自己有一天会被如斯对待。

最终,我安慰自己的理由是,既然老师认为文章是抄袭的,说明文章写得真的很好,好到老师不相信一个初中生能写得出来,所以铁定只能是抄袭。

我的文章还是好的,值得骄傲!

那一刻,我似乎无比理解和接近鲁迅笔下的阿Q。

想着想着,我舒了口气,或者是叹了口气,眼泪也干了,到洗手间整理一下又回去上课了。

从此往后,作文课就失去了“仪式感”,我也不那么爱看文艺作品,平时也懒得再练笔写点什么。

写作文也不那么用心,大概能交差就可以了,我实在不想花心思作茧自缚,让自己再一次陷入“抄袭门”事件。

往后,老师虽然偶尔也会点名赞扬我的文章,但我再也没有感到当初的那种“莫名兴奋”和“心跳加速”。

随他去吧。

我渐渐对语文课失去兴趣,转而投向物理,不是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吗?我要学理工科,我做工程师,写文章当作家算个啥?

男子汉就要懂天文地理,去学理工科,投入浩浩荡荡的社会主义建设大潮中去!

后来,我初中、高中,以及大学几年,都多次担任班上的物理课代表,大学本科读的是理工电子系,毕业也是工科学士。

出来工作了,在金融机构也从事科技管理的岗位。

如今工作也已经十多年了,直到最近一年多,我才又重新开始写作,果然,我还是念念不忘写作,但无奈,我文章写得还是跟小学生一样。

不知现在,我的文章还够得上大学生的水平吗?

三十多岁的人,回想起当初十多岁时发生的事,其实也不过是一次冤屈一场误会,只要当时能勇敢据理力争,充其量也只是小事一桩,但可惜,这样的小事,由于自己不懂处理,不能消化,终究也彻底地改变了我部分的人生轨迹。

这种改变对我的影响有多大,我无从估量,只能说,这让我的人生产生了不少遗憾。

如果在初一那年,我继续坚持用心写作,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又会活成一副什么模样?

也许,

也许我……

会比现在穷困潦倒得多吧?

呵呵。


五、

恶魔奶爸分享过美剧《Gilmore Girls》中一个触动人心的情节。

耶鲁的女大学生Rory去全美最大的报社实习,她的老板正是美国的传媒界的大亨。尽管Rory用心工作,实习过程没出错误,但她那个倚老卖老的大亨老板依然以“权威”口吻去断定小女生不适合干报社这一行当。对Rory说:

You don't got it.(你是做不到的。)

图片发自简书App

大亨老板说自己看人一向很准,这一行很辛苦,要求很高,说小女孩没有那种冲在新闻最前线的野心和欲望,虽是耶鲁大学生,但小女孩不适合干传媒,又客套地说女孩很聪明,随叫随到,适合当个助理秘书什么的。

经过权威的大亨老板这样一说,原本勤奋自信的富二代耶鲁大学生Rory,也开始怀疑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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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她的理想!去她的奋斗!

下班后,绝望难过的Rory找她的男友出去疯玩、喝酒发泄,弄沉了一艘游艇,被警察抓了,在法庭上她还叫嚣跋扈,得罪了法官,导致法官表示最痛恨这样的惹事生非的富家子弟,要重重地判!

接连的人生打击,让Rory彻底地绝望,竟然决定从耶鲁退学,做一个腐朽堕落的富二代大小姐算了。

可知道Rory曾在耶鲁大学写文章得过大奖,梦想要成为记者,见证世界,改变社会,是很有理想和雄心壮志的一个大学女生。

然而,权威大亨老板的一句自以为是的判断,彻底改变她的人生轨迹。


六、

假如故事这样结束也就平平无奇,真正触动人心的是后续的发展。

Rory的富豪爷爷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非常心痛和可惜自己的孙女,于是去质问始作俑者——那个传媒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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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愤怒地表示大亨毁了她的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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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亨却轻描淡写,表示对小女孩的判断不过是随口而说,她选择堕落完全是自己的原因。

大亨反问Rory的爷爷,你也是成功人士,难道就没有被别人误会过?训斥过?奚落过吗?你自己是怎么走过的?怎么也没有从此堕落?

大亨毫无愧色,说Rory听到别人的负面评价就这样一蹶不振,一点都不成熟,确实难成大器。如果Rory真有出人头地的潜质,她一定能够bounce back!

图片发自简书App

bounce back!

就是反弹回来,重新振作的意思。

何为振作?就是振衣而起、有所作为。

只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会管别人说什么。

一路走来,我们的人生,会受到的挫折何止是别人有心或无意的几句话?

假如因此而轻易放弃自己曾经的坚持和执念,还能谈什么未来?

失败与堕落,

很大责任其实在自己。


七、

尼采说,人生若没有了痛苦,便只剩下卑微的幸福。

我们的人生,也在一次次抵抗痛苦和接受考验中,让自己强大,不再卑微。

假如说人生有什么仪式感是必须拥有的,

我相信那就是bounce back!

遇到挫折,重新振作,这才是人生最该尊崇的仪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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