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节——厦门的10月可能是一年中最舒服的,人们仍然穿短袖,但已经不热了。阳光刺眼的程度刚刚好,它不再咄咄逼人,看起来是暖白色的。
清晨的马路车流稀稀落落,也不着急,整个世界仿佛都慢了下来。过天桥的时候,空气中飘来淡淡的鸡汤味,这时候大概能猜到某个单元房的厨房里,有位母亲早早起来忙活。即使是城市里,柴米油盐酱醋的味道跟农村也没什么两样,所不同的,是很多年以前,我能看到家家户户的烟囱升起缕缕白烟。
这样的光景特别容易勾起回忆。说起烟,就想起小的时候,爷爷常常会把屋内扫出来的垃圾堆到房子前面的一块空地,再把周围的一些能烧起来的树叶、树枝、干草等混着黑土扫过来一起,点燃。但也不是燃烧起来了,引燃物烧着以后,整一堆开始冒烟,烟气往天上飘,有风的时候它会倾斜,那时候烟因着风常常吹到自己站立的一侧,我们就围着它跑。
这样的情景回想起来好像都是在没有夕阳的傍晚,记忆总是容易出错。
回到天桥上——这时节的风也是醉人的。它淡淡地吹过来,吹在脸颊上,在短袖上,在裤子上,它的力度刚刚好,跟这安静的阳光一样,你觉得自己被美好包围了。当行走在这风中的时候,自我感觉头发飘了起来,衣角也飘了起来,就像一个英雄,不管去做什么,都有迟暮的感觉。
所以于我而言,这个时节是沧桑的。走着要去买面包的时候我不禁想:如果我将来老了,到了要死的时候,我的身体一定会选择这样的时节,一切都是那么舒服,合适,连死亡都是一件刚好的事。
(不过,晚风倒是挺凉的,也许应该加衣服了。2014.10.06晚写于东渡LAVI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