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总会常常会感到许多不如意的事情,而这些不如意多半会让我们发出一声抱怨:“我真不幸福!”
事实上,这种感觉来自于我的贪婪和愚昧。倘若我能克服这些贪婪和愚昧,就会发现“原来我是这么幸福”。
所谓愚昧,就是不能正确地认识我自己的状况和周围环境。现在我正处于七年级,也就是俗话说的“初一”。这时不少人就会陷入所谓的自我意识过多,总以为自己是正确的,又觉得不被他人理解的状态。这其实就是一种不全面、不客观的自我认识。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会产生的不幸福感,自然没有什么价值。还有的愚昧是指不能正确地认识重要的事情,总是为一些没有意义或意义不大的事情而感到心情上的抑郁。我自己就曾陷入其中,所幸脱身出来,至今仍心有余悸。
至于贪婪,则较好理解,就是指对于已有事物不满意,总想要更好的物资、更好的条件。古希腊有人说过:“贪婪是一切痛苦之源”,就是指人的快乐与幸福源于满足。倘若一个人有了贪婪,便永不满足,一个永不满足的人又如何能够幸福呢?
那么既然如此,我们应当怎么办才能感到幸福呢?
首先要客观地看待事物。对于周围影响了我们幸福感的事情,我们首先要审视它,去发现是否有误解,是否值得生气或伤心——经历了这些,绝大多数看似严重的事情便排除了。其次要知足。知足并不是说不上进,而是不纠结于上进,不纠结于一些完全达不到的上进,要能发现幸福,对现在的状况感到满足。、
对于我们初中生而言,并没有太多真正不幸的事情。做到这些了,想信会感叹到:
“原来我是如此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