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易经》噬嗑卦。
摘录分享书籍《张其成讲易经》的内容~~
噬嗑卦是第二十卦。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噬嗑卦的六条爻辞分别在讲刑法的不同情境。“屦”字与“履”字很像,都指鞋,这里是动词,意思是穿上、戴上。“校”,木字旁,是一种木制刑具,好比“枷锁”的“枷”,“校正”的“校”就是引申自这里。“屦校灭趾”就是给脚戴上刑具,伤害了脚趾,但是“无咎”,没有灾祸。为什么“灭”了脚趾反而没有灾祸呢?因为伤了脚趾就不能再往前走了,所以不会再犯错误,这就达到了小惩大戒的效果,所以没有灾祸。
初九爻是噬嗑卦最下一根爻,指刚开始的时候犯了小错就要给小惩罚,从脚趾开始,而后逐渐往上。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噬肤,灭鼻”,咬皮肤,伤害到鼻子,没有灾祸。这里的惩罚比初九爻的惩罚要重一些,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劓刑,就是割鼻子,属于古代五种肉刑之一,始于夏代,汉文帝时被废除,改为笞刑——用竹板拷打犯人的刑罚。
六二爻为什么要用劓刑呢?“乘刚也”,因为六二爻为阴爻,居于初九爻这根阳爻的上面,阴乘阳是不吉利的。也就是说罪犯的罪过重一些,所要受的刑罚也要加重一些。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像咬腊肉一样实行刑罚,遇到了怨恨,有小小的遗憾,但没有大灾祸。六二爻是“噬肤”,只伤及皮肤;六三爻“腊肉”是腌制过的肉,比较硬,所以这种刑罚像咬陈年的干肉一样更重一些,会伤及肌肉,受刑的人就有点不服气,开始怨恨了。开始的时候是“小吝”,有小小的遗憾,但最终“无咎”,没有大的灾祸。
怨恨的原因是“位不当”。六三爻是阴爻居阳位,说明犯的罪过更严重,所以受的刑罚也应该更重一些,这是合适的,所以最终没有灾祸。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像咬带骨头的腊肉一样实行刑法,一定要像金质弓箭一样刚强坚毅,虽然很艰难,但是大吉大利。“干胏”是带骨头的腊肉,前面六三爻是一般的腊肉,但对付九四爻这种罪犯的刑罚要比六三爻更重一些。“得金矢”,“矢”即箭,比喻对付这样的罪犯我们要像金质弓箭一样刚强坚毅。“利艰贞,吉”,虽然有小困难,但最终是吉祥的。
这根爻表示受刑之人的罪行越来越重,受到的刑罚也越来越重,所以受刑的人越来越不服气,遇到这种情况,执法者一定要具备“金矢”的品格才能秉公执法,最终才是吉利的。
《象传》说,刑罚之道还没有光大。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只是一种惩戒手段,并非刻意对犯人施以重刑,所以只用刑罚还不足以把道发扬光大。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像咬干硬的肉一样实行刑法,像黄金一样刚坚中和,虽然有危险,但最终没有灾祸。“噬干肉”,“干肉”是风干的肉,比“干胏”还坚硬,所以这里的刑法更重了。“得黄金”,六五爻处在中间,按照五行来说中央属土,为黄色,所以是“黄金”,表明处在六五爻的人非常高贵,而六五爻是阴爻,表明这个高贵之人是温柔谦逊的,他在实行刑法的时候遇到了强硬的受刑者,所以要采用刚柔相济的方法,既要刚正不阿、严肃法纪,又要用感化的手段来教育他们,这样虽然坚贞有危险,但最终没有灾祸。
六五爻是阴爻居阳位,本来是不得当的,但为什么《象传》这里说是“得当”的呢?因为实行刑法是刚烈的,如果行刑之人也是阳性、刚烈的就太过了。所以这里的“得当”是指柔中带刚、刚柔并济,这才是符合刑法之道的。
上九:何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刑具戴在脖子上,伤害了耳朵,所以有凶险。“何”通“荷”,扛着、戴着的意思。初九爻是脚上戴着刑具伤害了脚趾,上九爻是脖子上戴着刑具伤害了耳朵,可见刑法是从下往上、从轻到重,最上面的刑法最重,是“灭耳”,是凶险的。噬嗑卦前面五根爻都是“无咎”或者“吉”,唯独上九爻是“凶”,说明刑罚太过了,一定会凶险。
“聪”即听力,“聪不明也”是听力受损了,因为耳朵都被“灭”了。现在有一个词叫“聪明”,所以“聪不明”也可以引申为不聪明、不明智的做法。古代的商纣王和秦始皇都施行严刑酷法,最终导致身败国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