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临时去给同事帮个忙,在出发之前想带本书,以便打发帮忙过程中无聊的空闲时间。看看书架上那一摞准备看的书,拿起了最上面的一本——《把时间当作朋友》。这本书已经看过了,只是最近在读史蒂芬·柯维的作品,让我不断联想到李笑来老师的一些观点,所以,我又把这本书翻出来,打算再看一遍。回忆一下,第一次读这本书竟然是在六年前。
再次翻开这本书,除了一点点的熟悉感觉,更多的竟然是吃惊。
那一点点熟悉的感觉是我记住了书中的一个观点:时间是不能被管理的,能够管理的只有我们自己。按理说,读完一本书,能记住这一点,也算是没有虚耗时光了,尤其是我记住的这一句话也还是比较重要的。不过,我想说的是那些让我吃惊的部分。
重读一本书的好处,不仅仅是能够重新温习一下书中的内容,更重要的一点是能够发现曾经自己的一些片段。这一次重新拿起来这本书,让我发现,曾经的自己根本就不会读书——记住的部分实在太少。且不说完全记住,很多东西,竟然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也难怪,当时的自己还没掌握方法,即不做批注,更不会写读书笔记,记忆的效果差也就不足为奇了。没想到,这本书中不止一次提到了斯科特·派克的《少有人走的路》,但是,当我四年前在网上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竟然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就好像从来都不曾听说过这本书一样。另外一个例子更有趣。在本书的封面上有一张鹦鹉螺的图片,而输的背后也简单说明了选择鹦鹉螺图片的原因:因为它螺旋的花纹象征着不断地成长。结果,去年接触了万维钢老师,他解读《鹦鹉螺》杂志上面的文章时,我竟然对鹦鹉螺这种生物又一次展现出来那种完全是第一次听说的状态,甚至自己还去网上搜了一下这个鹦鹉螺是什么东西。这次我再拿起书的时候,封面上就是鹦鹉螺的图片,后记还有说明。我竟然完全、一丁点印象都没有了。
另外,现在的我知道去看书后面的参考文献了,结果一看,同样是感慨万千。参考文献中有一半的数目是我有的。其中有读过的,也有没读过的。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我买这些书的原因都不是因为它们是《把时间当作朋友》的参考文献,而是之后通过各种其他渠道了解了这些书是不错的。如果当初的我就知道参考文献的重要性,那么我就不会错过这些好书这么长时间了。像《自私的基因》,我是去年才把它收入手中的,但是因为前面已经排队的书太多,所以迟迟没看。所以,我准备提高它的优先级,在完成手头的两本书之后,开始读它。
这次不小的心理波折,至少让我知道了这么几点:曾经的自己不会读书,不仅效率很低,而且效果很差;不能对自己的记忆力再盲目自信了,我也仅仅是对自己反复琢磨过的事情才会印象深刻。读书嘛,方法总是重要的,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用心。虽然发现了这些自己曾经的问题,让自己不爽了好一会,但是,能发现自己的不足,证明自己在进步,想到这里,慌慌的内心才变得踏实一点。只要能进步,总还是好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