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在我的混沌的二十岁生涯中,如果说有幸可以和一两位作家进行近距离接触,那么一个是旧金山的当家华裔女作家谭恩美,还有一个就是这位误打误撞的珍妮特.温特森。在我从来没有读过一本她的大作的时候,我就见到了她的真人。活体离我有一个剧院那么远,我站在西雅图图书馆报告厅的最后面,听着她,时常听到她说girl friend,偶尔听到orange。
虽然和满场慕名而来的读者相比,我这个一天前才踏上西雅图这片土地的旅游者对于这场演讲的意义毫无所知,连她是谁都不知道。但这一点都不影响我觉得她有趣,且深深为之吸引,我记得自己足足在那里坐了半个小时。她的激情四射,对,激情四射的演讲,不知道有什么魔力,让我在那里,坐了好久。
这就是我和作者的一面之缘。而今天,时隔那么多年后,在中国读到了她的自传,那种幽默又灰暗的感觉又顺着白纸黑字在我心里滋养开来。还是那股魔力,犹如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她,在诙谐幽默的表面之下,是她对生活的热爱,而这种热爱是用痛苦一点一滴浇灌出来的。也许,我想,塑造人品格的并不是健康的童年,而是痛苦的童年。这个为了逃避痛苦而钻进书堆里的女孩,对书的依赖,对文字的依赖,大大超出了常人可以理解的地步。读书不是为了解闷,对她而言,读书是现实生活黑暗中唯一的光,唯一的热,唯一的避难所,进去了就不会想要出来。也许就是这份对文字的依赖,作者的文字中多了温暖,多了态度。因为唯有借助文字的力量,作者才得以存活。
她总会给你一个可以为生活大哭的理由,但她却忍住了,用她的倔强,甚至付诸于暴力去面对。从她的文字里,我看到一颗硬是要和生活对着干的心,似乎她的使命就是在那悲伤的日子里,自己给自己杀出一条血路。
这本书的英文名我觉得直译应该是:为什么要快乐,当你可以正常的时候?
所以一开始对着中文翻译,我觉得很不准确,后来,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深深感觉到,她的确不正常,但快乐是她追求的东西吗?不是,她爱的是生活,她爱的是去追求这份快乐的过程,而对于快乐本身,在她看来只是上帝的眷顾,可有可无。而她,却一直渴望在和无常的扳手劲中,抓住命运的手,是输是赢,已经不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