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民族,它源于古代百越的一支—“骆越”,是承传百越传统文化最多的民族之一,如断发文身、干栏式建筑等。据记载,远古时代,文身习俗即已产生并流行于黎族先民之中。《山海经》是最早记载黎族文身习俗的古籍,其文曰: “伯虑国、离耳国、雕题国、北朐国,皆在郁水南。郁水出湘陵南海。”文中的“雕题国”,指的是有文身习俗的部落,据考证就位于海南岛,书中所记就是今黎族先民的文身习俗。从秦汉至宋代,文身习俗遍及黎族各地。明清时期,在中原文化的影响下,其流行区域逐渐缩小,但海南五指山周围地区的部分黎族,由于受汉文化影响较少,仍然“椎髻跣足刻面文身之习未改”。
文身过程痛苦异常,由于其面积达全身,有时要几年之久。
文身过程非常残酷,几乎不采用任何麻醉或止疼措施,文身者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或他人的按压强制完成。
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对抗疼痛的考验。文身图案都是用藤条上的刺生生地扎出来的,然后再用麻疯树籽灰上色。藤条主要有白藤和红藤。利用藤条制作藤针时,先截取一段藤茎,长短二三十厘米不等,一端留刺一至三四组(根)不等。单生之刺以粗壮、尖锐、锋利者为宜,对生之刺以等长、等距、排列整齐者为佳。余刺及皮剥掉,仅留骨干。单针用于文刺单线、细线、圆点及其他细小的花纹图案,双针和多针用于文刺平行之双线和较大面积的花纹图案。
文身的绣法是文身时,文身师一手握着藤针,一手握着拍针棒(可用筷子代替),藤针被轻轻敲击后,皮肤就被不深不浅地刺破了,在皮肤上刺出小孔,以点成线,用点和线组成各种纹图,然后沿着预定的纹图把料水沁入受文者的皮肉内。文师一般是有文身经验的中老年妇女,基本没有现成的图谱可参照,完全凭记忆和经验而行。
黎族女性所文的图案多种多样而又内含玄机,绘于不同的部位有不同的含义。这些几何形图案,看上去好像很简单,细究起来却十分复杂。这些在特定部位交叉或平行的抽象图形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最重要的文刺部位是颊和颏,特别是颊部,几乎是每个文身者必不可少的文刺部位。划于脸部两颊的纹图代表“福魂”,划于上唇的纹图代表“吉利”,划于下唇的纹图代表“多福”,划于手臂上的纹图代表“平安”, 划于胸上的纹图,代表“财富、多子多福”,大腿上划纹图等代表“避邪护身”。历史文献中还有“为丈夫所溺爱者,则为之涅私处”,即文刺阴部的记载,但现已无从考证。
文身颜料是怎样制作出来的呢?
A
文身颜料的制作,有三种方法:
一、用麻疯树籽灰拌水而成,此方法使用较为普遍,也很简单:将其籽剥出,用竹签穿成串后晒干。使用时,将其点燃,上面倒扣一个锅,其烟会将锅熏黑,形成一层灰。将灰刮下,用水搅拌,即可用草棍、竹签或鸡毛等蘸取绘画、打刺文身了。
二、用螺壳灰、红槌树皮、蓝靛草等加水适量,发酵一个多月后制成,既可文身,也可染布;
三、用野生的黄豆叶、蓝靛草加水和小鱼虾等发酵而成;还有一种是用墨汁加几种野生草叶汁和树叶汁混合而成。
这些来自田野、充满草香和水气的制作原料,在今天看来,颇为“环保”。无论文身的颜料如何“环保”,文身仍然是一种近乎自虐的人体雕饰行为,它使文身者有时甚至要面对死亡的威胁。
黎族文身是否具有远古的神秘力量,又具有何种意义呢?
A
一、刻在身体上的族群标志
黎族文身反映了图腾崇拜的遗制。各峒有各峒的图式,世代相传,沿袭不变,这样文身的图式自然就成为该族的标识。
从海南岛的范围来看,那里主要生活着黎、汉、苗、回4个民族,过去,只要看有没有文身,就可以轻易地将黎族女性和其他民族区别开来。从全国乃至世界的文身民族来看,黎族的文身部位和以几何形、抽象性为主的文身图式,也特点鲜明,很容易区分辨别。
二、如果不文身,祖先就不认她
历史上,整个黎族地区,特别是五指山中心地区,原始宗教盛行。黎族人认为,人生于世时,灵魂依附于躯体,死后灵魂独立存在,或栖附于他体,或往来于阴阳两界,或游离于村峒住所附近,被称为“鬼”。其中,雷公鬼和祖先鬼最可怕。因此,他们平时禁忌念祖先的名字,认为只要说出名字,祖先就会出来作祟。同时,他们十分重视对祖先的敬仰和崇拜,不仅在家人患病或出猎、外出时杀鸡祭祖,在节日、结婚等喜庆之日也祭祖,而且把文身等传统习俗视为“祖先传下来的规矩”而严格遵守,连文身的部位和图案也沿袭“祖所刺之式”。
他们坚信,如果女性活着时不文身,死后,祖先就不会相认,她就会变成无家可归、四处游荡的孤魂野鬼。未文身的女性死去时,必须在丧礼上用墨按传统文身图式为死者绘身划脸,等同于给死者补办文身,这样处理后才入葬于本家族所属的墓山。只有文身的妇女,死后才能被自己死去的祖先 辨识和接纳。
因此,世世代代的黎族女性,宁愿忍受文身所带来的肉体上的伤痛,也不愿违背祖先的遗训。这种坚定的信仰,构成了黎族文身传承延续的保障。
即使在当代,黎族传统文身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逝。乐东县千家镇等地的黎村,那里还保留着用黑炭绘面的习俗。姑娘出嫁时,其姐妹都要仿照旧时文身的纹样,用炭在她的脸上绘黑纹,然后把炭系在腰带上带到夫家。直到酒宴结束后,方才可以去除。
三、女子的生死成人礼
黎族文身以女性为主,而且文身年龄一般都在“年将及笄”,即十三四岁即将成年之时。某些黎族女性,特别是本地黎女性文身部位多、面积大,手术很难一次性完成,多按部位分数次,在几年内完成。
文身之后,父母要在自家旁或村边为女儿搭建“布隆闺”,供女儿自由结交男友、谈情说爱,甚至留宿不同血缘的男子。其间,即使发生性关系,乃至产子,也为社会所允许,不会受到任何歧视。但一般的情况是,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后,会各自向父母提出成婚意愿,进入婚姻程序。尚未文身的未成年人,则不能享有这些权利。
《黎歧见闻》是光绪年间出的书,它专门记载黎族历史,其中有句话:“黎女外出野合,其父母亦不禁;至刺面为妇,则终身无二”。黎族的“三月三”节日就是“开放日”青年男女那一天就是走出“布隆闺”到野外“谈恋爱”或说是“野合”的。
可见,黎族文身具有成年与婚恋的标志和允诺功能。文身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是“黎族女人的生死成人礼”。
2008年,琼中三月三节日现场
黎族文身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黎族母系氏族社会的遗存,体现了黎族自身的族源意识、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这些用血肉之躯展现出来的神秘图案,为黎族文化增添了斑斓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