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小时候在我们老家稍北一点的山东临沂南部地区,现在的苍山、郯城一带的农村,有个不成文的习俗,少年时期至婚前年轻的男孩要学会讨饭,并且有讨饭的经历,否则讨老婆时女方家长会予以婉拒,意思是不会讨饭将来没有能力去承担养老和育小,把这作为合格男人的标准之一。
十三岁那年,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和要好的同学小李(记不清名字)相约,准备第二天(星期天)早起到河东大范家、高集、排楼等处去乞讨。
放学后我们俩一边商量一边计划所需的行头,心里特别的激动。还一起到沈家东的竹竿园里弄了两根粗一点的竹竿,并把它藏在沈家祖坟边上的柳条丛里。
我俩商量好第二天早一点起床,吃好饭就拿着竹蓝,带上一块破旧的布,穿一件旧点的衣服和鞋子,告诉家长去挖猪草。一定不让家里人知道我们的计划。精心筹划好后两人互相做了保证,然后才各自回了家。
我到家后,在吃晚饭的时候我故意找个话题把这个想法向奶奶作了求教,本想奶奶和娘会给出认可和默许,谁知奶奶听后明显不悦,并明确告诉我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告戒我们仨人男儿有泪不轻弹,要做顶天立地的男儿,冻死迎风站,不做膝下鬼。奶奶还说这个行当是不可取的,属于下三滥,让我们不要去学、去做,告诉我学商、学工、学务,并且告诉我生意没有贵贱之分,行行出状元,引用语录: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娘当时也明确表示让我们不要有这样的想法,只要肯出力、勤快一点,到哪里、到什么时候都能吃上饭,告诉我们走遍天下揣个碗,喜勤不喜懒。让我们做个勤劳、务实、肯干的人。
就这样我经过很长时间思考后,决定为了自尊、自强而选择了放弃,做了一次不守规矩的人,第二天我按时到了约定的地点,见到小李后明确告知我的想法和家人的观点,他思虑再三也认可了我的想法并和我一起挖了猪草,还在大堰上一块休息了一小会,做了一会玩抓石子的游戏。后来我俩便各自回家了,那两根讨饭用的竹竿也一直被遗弃在那里不得而知。
直到现在我一直记忆犹新,在我大半生经历当中唯独没有讨饭的场景,有时还梦想哪一天化作乞讨者,置身在川流不息的闹市或冷清的街头,又或者躺卧在美丽的风景点,做一次亲身体会。感受一下人性的卑微,领略一次世态炎凉和雪中送炭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