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基层干部作为绿色发展战略的践行者与推动者,需深刻理解“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这一核心理念,将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融合作为工作重心,以创新思维和扎实行动,引领地方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
基层干部应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的学习与宣传。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绿色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提升干部队伍的环保意识与绿色发展能力,形成上下一心、共促绿色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绿色发展政策、成功案例与先进经验,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基层干部需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发展模式。在产业发展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农业领域,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在城镇建设中,注重绿色建筑与低碳交通的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的绿色城镇。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基层干部要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层干部应积极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包括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制度创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保障,为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基层干部要注重科技创新在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绿色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同时,加大对绿色产业、绿色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领域,为绿色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基层干部应积极参与国际绿色发展合作项目。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也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绿色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环境挑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基层干部在推动绿色发展中肩负着重要使命,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