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筑基本要素及相互关系
(1)三要素
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艺术
(2)相互关系
三者互为统一,但又有主次之分。
第一是功能,起指导作用;
第二是技术,达到目的的手段;
第三是艺术,功能和技术的综合反映。
(一)建筑物的分类
(1)以使用功能分类:
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2)以建筑高度和层数分类: (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① 住宅建筑: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② 公共建筑、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 (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③ 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一)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1)城市规划的要求
(2)满足建筑功能的需求 (适用)
(3)建筑技术要求 (安全)
(4)建筑经济要求 (经济)
(5)建筑美观要求 (美观)
(二)建筑设计的基本依据
(1)国家或行业强制执行标准
①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②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
③ 《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
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⑤ 各种建筑的设计规范
(2)人体和人体活动的空间尺度(见项目二)
(3)家具、设备的空间尺度(见项目二) (4)环境因素 (气候条件、日照、风向、风速)
(5)地形、地质条件和地震烈度
(三)建筑模数与模数制
(1)建筑模数的定义 是一系列选定的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构件、建筑制品及相关设备尺寸相互协调的基础。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100mm为基本模数,符号为M,即1M=100mm。
(2)模数的基本类型
① 基本模数: 1M(1M=100mm)
② 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整数倍。2M,10M,50M等等
③ 分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值。1/5M,1/10M,1/100M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