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的群里的话题讨论了关于原生家庭的功与过,大家各抒己见,讨论热烈。最终大家都说到了一点,不要把责任都推给原生家庭,我们自身才是主要责任者。这是个很积极的说法,我们暂且不讨论结论对错,我们来讨论现象。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一出生我们直接接触的就是家庭,大人的行为模式就是孩子首先模仿的对象,由此在幼儿的那个阶段我们的性格大方向就会基本确定,有句俗话“三岁看到老”,当然有点夸张,可是确实童年来自家庭父母双方的影响,点点滴滴会渗透到孩子长大后的行为模式中,虽然可能不是很明显,但是我们自己心里很清楚,影响永远存在。
形形色色的家庭,以自己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的认知,家庭在孩子那张白纸上涂上了第一笔,那么这张纸最终会成为怎样的一副作品,或者孩子会长成什么样的人,后续还会有很多社会因素掺杂其中,当然孩子自己的因素也很重要,各种因素错综复杂,最终孩子是否能积极地看待原生家庭的不足或者象《记忆大师》的凶手那样扭曲变态?我们没有一个现成的正确答案。先来看看《记忆大师》怎么说。
陈正道导演黄渤主演的电影《记忆大师》,最近叫座又叫好,除了演员演技出众,电影本身也很有深度。黄渤饰演了一个人气作家江丰,因为与妻子张代晨(徐静蕾饰)走到婚姻尽头,决定瞒着妻子删除大脑中关于妻子的记忆,不料在遭到妻子反对,重新恢复记忆时,记忆大师中心把另一个杀人犯的记忆,错载到他的大脑中。由此开始,通过烧脑的悬念设计,层层剥开各种扑朔迷离的伪装,发现引发案件的核心原动力,就是家暴。这是一个沉痛的社会话题,结局让人唏嘘,也让人匪夷所思。杀人凶手,居然具有着三重人格既是家暴的受害者,又是维护正义的打击暴力犯罪的警察,但是又是残忍的杀人凶手。
我们来剖析一下罪犯的心路历程,可能有助于了解他的异常行为。凶手出生于一个暴力家庭,从小一直因为父亲对母亲的毒打而担惊受怕,那种害怕深入骨髓,越害怕就越恨,可是他无能为力。他同情母亲的遭遇,可是也解救不了母亲。他不止一次地说“我对父亲没有什么感情,只是希望他死掉”,可是母亲完全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反而训斥他,对父亲不应该这样。他找不到任何突破口,但是对父亲的仇恨却与日剧增,日积月累,终于在某一天到达极限,但是他没有杀死施暴者,却亲手杀死了饱受欺凌的母亲。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杀死母亲是解脱的唯一办法。看起来母亲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即使备受摧残也绝不离婚,为了孩子做了很大的牺牲,可是这根本就是种错误的想法,她以为这么做对孩子好,可是她不知道,带给孩子的却只有无尽的绝望。
剧中他远远地看到母亲溺死大浴缸里,除了伤心,更多却是如释重负,他天真地认为母亲再也不用受苦,他也得到解脱了。我们惊讶于这个杀母的举动进行的水到渠成,没有任何紧张与惊慌。在他小小的内心深处,应该是预演了无数遍吧。
我们当然要指责这个孩子冷血,但是是不是更应该要谴责的是父亲的残暴以及母亲糊涂、懦弱?因为不论哪一方改变了,最终的结局都不会是这样啊!
案情继续进展,江丰还通过错误的记忆,看到了另一宗杀人案,情节也极其相似,可是手段更为残忍,也是家暴的家庭,也是妻子不愿离开暴戾的丈夫,凶手劝说无果,突发杀意,置那个妻子的苦苦哀求于不顾,亲手掐死了她。电影的推进以案情进展为脉络,慢慢引向结局,这个凶手到底是谁?影片进行了多种假设,扑所迷离,凶手的真面目,到最后才得以揭晓。原来那个杀母的小孩,就是今天负责这起家暴案的警察,也是他又故伎重演了“救世祖”的角色,杀死了家暴受害者。我试着猜测他阴暗的心底,应该一直都有来自幼时的一种对自己无能的深深焦虑,他当警察的初衷应该也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可以除暴安良,但是他想错了,在这起家暴案中,分明又感到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引起了他心底的焦虑,从而触发了他杀人冲动。到这时,我们才明白,他的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其实一直潜伏在他的内心深处,一朝爆发破坏力惊人。
从《记忆大师》来看原生家庭的影响,它的力量不容忽视。虽然并不是所有问题都是原生家庭的错,我们也可以乐观地认为通过自身的积极改变,完全可以脱离原生家庭的阴影。可是事实无法抹去,大多数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已经解决问题了,可是其实它永远存在地那里,只是我们采取了忽视。
那么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减少原生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呢?我们可以试着防范于未然,如果我们决定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要想好了可以给TA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起点。不过有时计划很美好,可是现实总让人措手不及。那么即使各种原因使你没有达成预想的目标,为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果断分手也不失为一个上策,单纯的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其实没有那么大,只有双方在离婚中采取不适当的做法,才会对孩子造成伤害,比如争夺抚养权、或者恶意剥夺一方的探试权等等。我们一定要让孩子知道虽然离婚,我们还在继续爱TA,还是继续关注TA的成长,还是可以无话不谈,孩子的生活还是同样可以充满爱和阳光。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点想法,角度不同,可能结论也完全不同,无关对错,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如你有自己看法,欢迎留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