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用的钢笔就是英雄,那时候还是老爹的钢笔,因为老师要求用钢笔才开始用。等到初中能扔掉钢笔的时候我就再也不用了,不知为何那个时候对钢笔真的是深恶痛绝。
再次使用钢笔是在15年夏天,与其说是鬼使神差不如说是命中注定。在国内卖得很是高大上的钢笔,在欧洲就像冰糖葫芦一样插在架子上任君品评,看着顺眼抽出来去柜台结账即可——就价格而言不能说是十乘十地白菜,可是一个穷学生想要买下倒也是毫无压力的。
就这样,我买了一支玫红色的狩猎者。
狩猎者是近年来很是流行的钢笔,一改传统钢笔给人的压抑印象,反而是长得缤纷烂漫。我作为一个颜狗看了也是很是欢喜,再加之学了德语导致汉字写得一日比一日不能见人,便买了一支狩猎者,以期提升汉字书写水平。然而刚开始什么都不懂,随手抽了一支,带回家才发现狩猎者标配M尖太过顺畅,写汉字标准惨败。吃到苦头了才想到换笔尖,于是冲去Müller。
Müller是个神奇的地方,什么都能买到,于是每次去我都是以逛街的心态去的。找到了钢笔,手贱抽了一支宝蓝色的恒星,惊觉手感不对——长得很像狩猎者,握着却比狩猎者舒服很多。一时冲动要不得,然而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已经走出了Müller,手里拿着那支宝蓝色恒星和一张收银条。
笔尖还是没有买到,但是新的钢笔又到手了。简直对自己没脾气。
平心而论,我是更偏爱恒星的。那支宝蓝色的恒星是我最喜欢的笔,别人拿去用时我就会不开心,那种心情和《枕草子》中关于笔的那一篇没有两样。之所以这样,因为恒星确实是我用过的最让我舒心的钢笔,其一在于颜值,其二在于手感,其三还在于流畅。狩猎者很红,因为它确实年轻化,很活,但是它线条比恒星要锐利一些。恒星比它圆润一些,笔杆也要粗一点,因此握起来是比狩猎者舒服的。
基于这样的原因,今天逛淘宝的时候,看到了传说中抄袭凌美抄得简直一丝不苟的英雄359。虽然我小时候很讨厌英雄,但是在用惯恒星以后突然又觉得英雄还是很亲切的。毕竟价格摆在那儿,很多人都说英雄毕竟还是比凌美做得粗糙一些。不过也是出于好奇,我最后还是下单了一支英雄版恒星。实际上英雄确实是我们的英雄,现在没有以前风光,但是我还是希望它能有一天找回以前的荣耀。如果我的汉字真的能练回高中时候的水平,我还是更希望是用着英雄,而不是凌美。毕竟,那是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