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出总体部署。随后,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创新政府管理和优化政务服务的新方式、新渠道、新载体。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一系列措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进入政策和行动的密集期。
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是推动“放管服”改革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早在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对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行规范,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全国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其中,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关键与核心。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为支撑纽带,确保基于服务对象、服务事项、申请信息、证照信息的高效、安全、有序流动,才能给政府赋能并创新服务,才能真正有效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数据治理当先行
近年来,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贯通全国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日益完善。尽管各行业系统专网众多,但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已率先实现“网络通”,为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奠定了网络基础。二是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基本建立。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监督保障作出规定,强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着力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三是政务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涌现一批典型案例。试点先行是开展工作的“探路石”,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重庆“全渝通办”均在业务应用层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建立起上接国家、下联市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平台。
各地抓紧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但大多是从自身业务需求出发,基于部门内已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采用独立模式建设。以行业部门为单位的政务信息化管理模式,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数据没有沉淀,缺乏治理。数据需求迫切但供给严重不足。部分业务量大的职能部门,虽然积累了大量政务服务数据,但由于缺乏数字化、标准化处理,或者信息系统之间不兼容(数据存储形式、调用方式、分类标准、业务系统接口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数据互通容易,但短期内数据互认互用则难以实现。没有跨部门的数据支撑就没有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流程优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在行业系统内自娱自乐。
因此,在清理信息孤岛的同时,必须进行数据治理,解决不同部门之间数据流通不畅的问题,通过畅通的数据共享服务,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信息集中使用,才能够真正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地办理政务服务业务。
二、数据治理路径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为目标,进行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纵向贯通,并对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应用系统、主题数据库、其他数据平台进行横向对接和联动。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通信息孤岛,达到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一网通办,需要很多基础性条件,包括数据目录统一、标准统一、源头统一,这些基础性条件实际就是数据治理工作。
(一)规划数据资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厘清了信息共享的权利和义务,框定了信息共享的范围和责任,改变了我国政务信息共享“无据可依”的历史。国务院《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但在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之前,应对整个数据资源进行规划,建立完整的数据资源框架(自然人、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目录和各行业数据目录)和数据标准化体系(数据元素标准、数据分类编码标准、用户视图标准、概念数据库标准和逻辑数据库标准)。
(二)组织数据。政府数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自身拥有和管理的数据,二是政府工作开展和因管理服务需求而产生、采集的数据。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不是部门数据的简单拼凑,自端自的菜,而应该围绕对象进行数据画像。例如建设人口库,不是把公安、社保、民政等部门的数据目录简单叠加,而要围绕人的属性,建立数据结构。
(三)数据运维。这是数据治理的重点。信息系统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数据资源将成为战略资产,有效的数据治理是数据资产形成的必要条件。砖头、水泥不能成为资产。信息论中有一个概念,熵。如果不施加外力影响,事物永远向着更混乱的状态发展。数据资源也是如此。首先是数据标准化,只有标准化才是通行的语言。其次是数据确权,明确数据资源的所有权。最后是全周期的数据管控和数据运营,安全可控是保障,价值成长是动力。
三、创新数据应用
当前政务服务应用百花齐放,交通、环保、气象、旅游、金融……,都有很好的切入点,但只是在点上开花。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监督、宏观经济分析等方面,还没有全行业的典型案例。
要激发数据应用的活力,就要鼓励数据开放,提供数据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发数据应用产品。政府统筹政务数据资源集成运营管理,避免各部门分头建设、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统一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应用开发环境和数据接口,向各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开放。既充分发挥政府作为数据规则制定者、数据资源提供者、数据市场化推动者的作用,又避免由行政力量驱动,限制了数据应用的活力和创造力,解决“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境。
只有在前面的工作基础上进行应用系统开发,即依托统一的数据资源开发应用系统、建设政务服务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系统集成问题,通过应用系统的全面开发来落实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来集成政务服务的应用成果,才能真正实现群众跑腿向信息跑路转变,粗放式供给向精准化供给转变,政府端菜向群众点餐转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个性化、定制化以及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