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了”阿迪和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在一家奶茶店躲雨,玻璃上的雨珠慢慢的落下,我看见他的嘴唇上边还沾着卡布奇诺的泡沫,“我和她相遇就是雨天”
认识她的时候,阿迪二十三岁。
那天下起了大雨,阿迪准备去教研室,在路上看到一个姑娘冒着大雨从身边跑过,瘦瘦小小长发披肩,背影看着惹人心疼,行动总先比大脑做出反应,阿迪快步跑上前去为姑娘撑起雨伞。
一场雨,从此结下缘分。
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两个人一起去散步,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在江南秀丽的季节,彼此有着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和好像永远也不会消失的年少时光。
后来,姑娘去另一个城市工作,走之前和阿迪告别。
姑娘说,我没做好和你在一起的准备,也不想互相耽误,不如好聚好散。
就这么过去了二年,我翻看过阿迪的手机,曾经那些日子都被他保存在相册里,每张照片都充满了温馨的味道,可年少时的影子却越来越远。
我问过阿迪,你记住她的什么?
他说,她爱的雨天,她说过雨的纯净可以冲刷掉心中的阴霾。
当人想要记得一段时间的时候,总会先从那段记忆里最澎湃的载体开始顺藤摸瓜,直到回忆展现出它最柔软的秘密。这个载体可以是一杯酸奶,一种天气以及一个每天路过的的树荫小道。
我大学时候喜欢一个大男孩,我们走过树荫斑驳的小道,也曾在最爱的百年老字号胡同里有说有笑排队买酸奶,商铺里挤满了人,还有周边各个店面里一首接一首的民谣,舒服又充满时光的味道。那时记得最深的就是和你在巷子里打闹,店牌各个霓虹灯组成的颜色在夜幕里忍不住让人想作恶,调皮的装大爷上前戏弄,你脸庞通红退后好几步,起风了吹乱了双眼,我转过头正好捕捉到那双惊慌失措的眼眸。
我想起过去的事,记得不知道因为什么而发笑的场景,记得不知道有多少次对着你的签名发呆好久,我不记得那时的日期,可是我记得你,你害羞不敢望向我的眼睛,也记得那时突然刮起的风,正好吹乱了你的头发。
可过去已经好久了,久到我无法辨认出真心。可是我却记得,风起时,我从你那里赚到了数不清的开心和欢喜。
别问我为什么那么傻,也别问我为何还要记起,更别问我怎么这般痴迷。
“我昨天遇上一个人,感觉他非常有意思,印象深刻。到后来就再也碰不上了,就是这样。”王家卫这样说的。
也许某天某月某时光里,我不会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
可是我记得那时你在我身边,也记得突然刮起的风吹过你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