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自己的偷窥狂
偷窥自己,这个动作,看起来是不是很矛盾?自己的事情,不是想知道随时都能知道吗?
但只要试过,找时间去登陆一线远古的网站,开心网、人人网、古旧的博客,真希望他们能苟延残喘,让人时不时可以回去窥视一下当年的自己。说是窥视,不是夸张,因为的确有点不认识当时的自己,且不说那些照片,分明知道是自己,从肤色到发型还有眼神,的的确确又是两种人,更古怪的是看当时写的玩意儿。有让人惊艳的语句,当时的才华以及敏感度比现在强多了。这种句子比较少。更多的暧昧不堪的单词,让记忆丢失的我困扰不已。觉得当年真是一个矫情到死的人,连这种笔记都要埋好多梗,某一天写上了因为被某人伤了心,一个人走了好几站地,哭哭啼啼的。这段记忆是被删掉了吗?我怎么不记得?但分明是我的ID写的,没有必要虚拟这种丢人现眼的行径。核心要点是,被那个某人伤了的我,想不起来那个某人是谁了。为什么当初不清清楚楚写明白那个人是谁呢?
慢慢的,有些过程我想起来了。那个人的名字我是写到日记里过的,不过被我删了。当初没有流行拉黑这个动作。但已经学会了想要忘记一个人,就要销毁掉对方的一切物证,包含通信录上的电话号码,一起用过的物品和衣服,常去的那家店面,更狠的,共同的朋友都最好不要再来往。对于一个社交上多多少少有些芬兰人的我来说,删掉朋友这个选项,没有以为的那么困难。于是,我就真的忘记这个人了。
然而现在的我,似乎想找回来。
常言道,人的劣根性最重的那几条无非是 好了伤疤忘了疼,以及在同一个坑里跌上好几次,搭配着使用。
我于是像看一个陌生人的社交网络一样,翻读那几年写的网络日记,还有查找那几年自拍过的各种照片。
人长大之后,有些习惯会戒掉。比如在酒店的洗手间里找到觉得还算完美的灯光,凹一个突出线条的造型,刻意还要拱出一个下巴。在那个神奇的某一天之后,我再也没有在厕所镜子自拍的照片出现。要不是古旧硬盘里面存储的很多张当年自拍的证据,我真的可以相当真诚对外问心无愧地说,老子从小打到就是很讨厌自拍的,一张对着镜子自拍的照片都不会有。人撒起慌来的那种从容不迫,骗过测谎机的那些小动作,其实是没有排练过的,因为第一步把自己给催眠了之后,剩下的,说的话都是顺其自然的了。
最高级间谍一定有欺骗自己这样的培训。通过某种仪式化的流程,走出一个通道。在被唤醒之前,都是坚持相信敌方的站队立场的,这样才方便在一些小型考验和日常蛛丝马迹中体现一种忠诚度,如果组织再没有继续过来呼唤激活,说不定做着做着,就变成一方的老大了。
我是不是也经过这种训练?找到那个阶段的照片,除了各种无聊的自拍以外,和一群人的合影也最能挖到线索。即便没有当事人在场,有一些关联的朋友,时间,还有地点的回忆。那个人的名字,分秒之间就能浮上来啊。
为此,我特地约了那段时间认识的朋友,用重温旧时光的名义来继续摸清楚线索在哪里。
那几天,活得像个侦探。
非虚构叙述文学《邻人之妻》写道花花公子的老大海夫纳,是一个从小就知道自己会成为名人的家伙。所以从小到大,能够和自己人生触碰的物件都会下意识保留起来,世界果然和他预计得差不多,他也有资格有地方有房间给自己做一个博物馆,所以当他一把年纪之后,需要回到那个时光的记忆,他就掏出那段时间的各种图书、票据、画册、照片、等小物件,但这些真实的时光的具体载体中,秒回当时的情景。这本书形容,他就是一个喜欢偷窥自己的人。
很羡慕这样的人生。
每一次,我们主动或被动要丢弃生活中,当时以为不要的东西的时候,断舍离倒是爽爽快快,等突然有什么念想,想从中去取出一段记忆时,才发现在路途中间,丢了不少。我小学升初中的时候搬过一次家。爸爸把我攒了很久的漫画无意中给处理掉了,最令我伤心的情况是,我都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有没有为这件事哭过。只是依稀记得当时遗失掉了很多套蔡志忠的漫画。后来在书店看到同样题材的书,也没有劲头一股脑地买下,觉得失去就不要勉强。
反而最近几年,我爸爸老是会念叨我当年保存的一抽屉的纪念品,经过几次搬家,再加上后半段的生活我基本办到北京居住,老家里和我有关的物件被精简到只剩一抽屉。里面装满了我爸爸认为对我而言很重要的本子,票据和相册。又或者是因为这些玩意儿扎扎实实在眼前,被丢掉的可能性很少。我每次打开来看时,并不觉得他们特别重要。最近这几天我醒悟过来,这一抽屉的东西并不是我的回忆,而是我爸每次想我的时候,会从里面抽出一些线索,寻找他回忆里面当初的那个我,这是是属于我爸以我知名修建的“博物馆”,他只有一个抽屉那么大,但要支撑一个人的回忆片段,还是足够的。
小学的那件事对我的人生最大影响是,我是一个喜欢一股脑删除东西的家伙。
手机相册你找不出一张照片、微信聊天记录定时清空。真遇上重要的信息和图片就临备份到第三方。
好处就导致我每次换新手机的时候,并没有更多心理负担。本着“觉得有用是最大的没用”的原则,一些看似有用的,都被清空了。
为此我还给自己找了一个说法,删除于自己而言,更像是一场消消乐的游戏,也许会手残删掉一些重要的东西。
真的重要的东西,就应该再多备份两三个地方,没用用心去多做这个动作,兴许他就没有以为的那么重要。
最后,在一个毫无关联的下午,我终于想起来那个伤我心的人是谁了,以及为什么不记得对方。
因为是一个路人,是那种因为每天固定上班,大家只是巧合走在一起,长期走在一起,却没有一个契机和巧合互相认识。只能凭借各自的衣着打扮,手机型号,手机壁纸,来侦查是什么样的人。
有一天,你在街上,看到一个人,你以为这个人对你很重要,但是没有,这个人消失了,就好像从来没有在你的记忆里存在过。
只是留下一些,让事后的你,摸不着头脑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