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今日的广州,好几天的雨终于得以消停。在上班路上,迎着耀眼的阳光,脑海里突然浮现两年前的夏天,以及,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蕾秋·乔伊斯,2013年)……
两年前一个夏天的周末,我独自一人,赶赴五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小岛。那里,有几位同样远道而来的朋友在等着我,我们将对几个古村进行走访。茫茫长路,为了打发时间,我看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竟丝毫不觉有舟车劳顿之困,一口气读完。
这本书的主人翁哈罗德性格谨慎,懦弱,害怕失败,一生过着平淡无奇,默默无闻的生活。在酿酒厂退休之后的某一天,接到一封故人的来信。得知故人罹患重病,他怀着“只要他徒步去见她,她就能好起来”的信念,在步行了87天,627英里(约1000公里)后抵达目的地。旅途中,他在路人的身上,在自己的回忆中,重新审视,理解了自己原来试图回避,却一直深陷其中的,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甚至“牵动了他内心的温柔”。
从宇宙的视角来看,“渺小与孤独”不正是每个人“譬如朝露“短暂人生的真实写照?而正因人生苦短,又何妨坦然面对得失,何妨坚定信念前行,何妨释然绽放精彩?
哈罗德以坚定的信念,在旅途中完成了自己的救赎。
“人们都是憧憬着未来,期待着无限美好可能性”。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
这,或者便是对“渺小与孤独”的最好救赎。
那次在岛上,从几位深怀乡建情怀的朋友身上,也反观、反思了自己,更添了些内心的力量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