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改革家中,唐朝宰相刘晏的所作所为并不比商鞅、王安石稍逊,其“官商并举、富国亦富民”的经济政策,即便到了今天也有借鉴意义。
总结起来,刘晏的经济措施可以归纳为“一个基本理论和四个配套措施”:
“放水养鱼”(国民兼富)的基本理论;
“疏通货物运输”(基础设置);
“抓大放小”(控制批发、放开零售);
“购买民间服务”(扶持官商合作);
“构建信息网络”。
一般来说,征税和被征税通常都处在互相对立的两极,收税的官员希望越多越好,赋税的百姓希望越少越好,很少有人能从二者皆得其利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刘晏正是这少数人之一。
他推崇的是“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常以养民为先”的思路,认为培养税源群体,增加人口和生产数量,比征税更重要。
以此为依据,刘晏的征税思路可以归纳为两条:
一、“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足用”,意思是课税应选择国民需求量大,同时需求弹性小的商品,因为此类商品税源丰富且稳定,是国家征税的主要基点。
这类商品现在主要是烟草和酒精制品,2018年全国烟民的贡献的总税收是一万一千四百亿,军费才一万一千亿。
但唐代没有烟草这东西,所以盐成了烟草的替代品。因此,盐法的整顿成了刘晏财税制度改革的重点。
二、“知所以取,人不怨”原则,既课税既要增加国家收入,又要顾及百姓的负担,争取以刺激工商发展的前提下增加税收额度。
由上述两点可以看出,刘晏并没有将征税和被征税二者对立起来,而是希望通过“放水养鱼”的方式谋取一个平衡点。
为此,刘晏针对安史之乱后,唐朝经济萧条、政治混乱、藩镇割据的局面,集中力量对基本建设加大投入,保证“货通天下”,先让水活起来。
公元763年(唐代宗广德元年),刘晏被提升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任度支、转运使等职,成为兼管财政的宰相。
上任后刘晏马上便开始了,“基础设施建设”与“官商合作并举”的漕运体系改革。
本来关中、河南等地都是唐朝著名的产粮区,两地所产的粮食基本可以满足京畿的供应,初唐时期大量的国家粮仓也都设置在河南洛阳一带。
但安史之乱将河南彻底打残,关中的粮食只能依靠漕运由江淮地区补充。但当时漕运废弛阻塞,造成关中粮食困难,缺粮上百万石,饥荒四伏,粮价暴涨。
为了稳定粮食这种最基本的生活必须品,刘晏主政经济后一件事便是动用国家资源疏通河道。
他针对长江、汴水、黄河、渭水,各条水流缓急不同的状况,将整个漕运分成四段,分别在扬州、汴口、河阴、渭口等河道的交界处,设贮粮仓进行转运。
使江船不入汴水,汴船不入黄河,河船不入渭水,提高了运粮效率,杜绝了翻船事故。
在疏通河道的同时,刘晏将原来国家全盘操控的漕运体系,分润于民大量购买“民间服务”,做到官商并举,刺激沿河流域的经济发展。
其中,在打造大型漕运官船的领域,刘晏为鼓励造船的积极性,许以“一船千缗钱”的高价。
当有人提出异议,认为“实际造船费用不及一半”时,刘晏说道:“办大事,不可吝惜小费用,一切皆应长远考虑。现在船场才开始设置,杂事的费用很多,应该保证船厂的利润,官船才能造的坚固,如果让船厂低价竞争,船只的质量不会好的。
除了购买漕运官船外,刘晏还在四段河道当地分别雇佣船工。
军队只负责保护漕运粮船的安全,其余所有粮食收仓储运和行船全部由国家雇佣的地方丁壮完成,既避免了过去由江南民夫直运入京的劳役之苦,又给沿河各地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动力。
刘晏在漕运制度上的改革,大大提高了运转的效率和安全系数,一改之前,一斛谷物能运到京城八斗便算成功,会受到奖赏的状况。年运谷物一百多万斛,居然没有一斗一升流失,不但解决了关中的粮荒还能实现粮食储备。
当第一船粮到达长安时,皇帝欣喜万分,专门组织乐队到渭桥迎接,盛赞刘晏“你真是我的萧何啊!”
“官商分利”与“抓大放小”的盐业改革。
唐初,食盐曾实行自由贩卖,国家不收盐税。但肃宗时期安史之乱导致国家经济紧张,由第五琦牵头开始实施盐铁专营。
但第五琦推行的“榷盐法”是国家全面掌控盐业所有环节,官收、官运、官卖,从生产到流通所有环节全部国营。
这种方式虽然确保了盐业税收,但从食盐生产监管到将食盐销售到每一个用户手中的整个流程,也导致官僚机构过于庞大,且效率极其低下,动辄出现盐荒,百姓意见很大。
刘晏主政后,既坚持了原先的官营原则,又在官营与私商、盐户的关系方面作了调整。
他采取官商分利、抓大放小的措施,改“官运官销”为“商运商销”,由国家控制食盐的生产和批发环节,将运输和零售放开,由商人负责。(“于出盐乡置盐官,收盐户所煮之盐,转售于商人,任其所止”)
这种措施将私商经济的活力引入食盐的运销之中,借助商人追求利润的冲动,利用其销售经验和商业网络使食盐在市场里快速流通。
加入了私营经济后,市场上食盐匮乏的情况迅速改观。这其实也在说明了一个问题,中国市场并不缺乏商品供应,大多数时候出现商品匮乏都是流通环节不匹配造成的。
刘晏改革“榷盐法”后,在食盐的价格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国家的盐税却由之前的40万缗飙升至600万缗,真正做到了“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多出来的部分税收,又被刘晏用于漕运雇工等政府采购项目,真正让唐朝经济这潭死水开始有了涟漪。
信息体系建设与“常平法”
从改革盐业中得到经验的刘晏,进一步开始在全国完善“常平仓”(也称常平法)。
“常平法”相当于今天的“国家储备制度”,不过它是一种有收益的储备制度。商品多的时候,国家平价购入进行储存,一旦某地出现商品短缺,马上开仓出货平抑物价。
这种制度从开元年间便以实施,但之前一直都是各地自行管理,没有形成系统。
刘晏将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荆南道、山南东道,这些商品经济最活跃的地区的常平仓收归中央统一经营管理。
减少中间环节,加快了常平商品的周转速度,一方面有效的平衡了各地商品的丰盈曲线,另一方面也使国家获益。
《新唐书·食货志》记载,“江岭去盐远者,有常平盐。每商人不至,则减价以集民,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
“常平法”里面有一个环节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信息的价值。
在交通不便,信息传递缓慢的古代,如何迅速了解各地商品的价格是件很令人苦恼的事情,别说官府对此反应缓慢,就是逐利的商人也知之甚少。
为了解决信息流通的问题,刘晏专门在诸道设置了巡院官,收集本道各州县雨雪多少、庄稼好坏的情况,每旬、每月都要向上汇报。同时,他又雇佣了很多贩夫走卒,让他们搜集各地物价信息申报。
凭借这个覆盖全国的信息网络,刘晏便能快速掌握各地的经济和市场动态,再辅以“常平仓”形成了,调剂有无,平抑物价,扶持生产,积极救灾的良性循环。(“丰则贵取,饥则贱与”)
纵观刘晏的财税政策,兼顾了利国与利民,把加强国家控制和发挥私营经济的相结合,充分利用二者间的互补关系,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并国家经济发展为基础增加税收额度,而不是简单粗暴的通过加税来增加收入。
通过他的改革,全国人口在其任职末年,比他经手财政之前增加了一百多万户,国家的财税收入也由任职初期的四百万缗增至上千万缗。真正做到了“王者爱人,不在赐与,当使之耕耘纺织,常岁平敛之,荒年蠲救之。”
就像其他改革家通常没什么好结果一样,刘晏也是含冤被杀的。
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代宗李豫病逝,唐德宗李适即位。
李适任命了另一个财税专家杨炎为相,公允的说,杨炎对于财税管理也是一把好手,他推行的“两税法”在中国古代财税史上属于首创。但就像郭德纲说的,“同行都是刻骨的冤家”,杨炎和刘晏在管理思路上有很大区别。
另外,作为故相元载的党羽,杨炎曾受牵连被贬官流放,而刘晏恰恰是元载一案的主审之一。
杨炎掌权后,便开始一心罗织刘晏的罪状,先是罢了他领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租庸等使的职务,夺了财政大权,随后又给他栽了“谋逆”的罪名。
建中元年(780年),刘晏被迫自尽,这位经历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四朝,掌管财政几十年,被誉为“广军国之用,未尝有搜求苛敛于民”的大臣,抄家时所拥财物唯书两车,米麦数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