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今天才春分,但在深圳已差不多是夏季的温度了。喧闹的公交车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味道,这是夏季的弊端。光这一点,就足够让我不喜欢它。
秋—春—冬—夏。秋和春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但春季对于我来说它似乎多了点雨水。所以秋毋庸置疑的排位第一。那金黄的麦田和枯黄的草坪,搭配上斜斜的夕阳甭提有多美了。世界万物都是金黄金黄的,美得不得了。更何况黄色还是我从小就喜欢的颜色。一想那画面就觉得幸福感满满。满到都溢出来啦!
并且秋天还有和煦的阳光,温柔的微风。不冷不热,不干不燥,一切都恰到好处。我不管了,今年一定要找个时间去北方过个秋季。喜欢秋天,喜欢它的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