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大家都在争论坚持二十一天能否养成一个新的习惯,我没试过,但我觉得,只要是喜欢,都会成为一种习惯。
Lily在我在家时,只要她无事便会到访,可以说是风雨无阻,即便是在现在这个冰封雪冻的季节里,也是照常不误,其实我们两个也没有搞神秘,不过是她看她的手机,我看我的书,只不过,有她在倍感安心,甚至对于她每次放的音乐产生了一种依赖。其实我也担心,担心我的习惯崩塌,因为这种习惯寄托在她的身上,我无法掌控。如果她哪怕有一天不出现我的视线里,我都会觉得六神无主。习惯是很可怕的。不过我也意识到,不会有人能一直陪着我,渐渐也就释怀,学会自己独处。
我呢,有一个怪癖,行走着的习惯。只要见到笔和本就会挪不动步,总是会停下来看上一阵,遇见喜欢的便忍不住带走,任谁也留不住,除非是囊中羞涩。买回来其实不是收集,当然实在多的时候也不得不收藏起来。我喜欢写字,喜欢摘抄记录,所以即便离开了学生时代,这些文化用品对我来说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习惯这件事戒掉比养成还要困难,有的人喜欢早睡早起,有的人喜欢晚睡晚起;有的人喜欢吃蔬菜,有的人喜欢食肉类;有的人喜欢看书,有的人喜欢唱歌;有的人喜欢彩虹色,有的人只喜欢黑白色;有的人喜欢养植物,有的人喜欢养动物……其实习惯这件事就看你喜欢不喜欢,喜欢则能长久,长久才是习惯。
但就是因为有了习惯,我们的生活才有规律可寻,我们的生活才会与众不同,因为习惯不是刻意修炼,而是浑然天成。
据说打扫屋子其实也是在整理心情,今天一试,果然不同凡响,房间变得干净无尘,我的心也变得静如止水。做到时常把‘心’打扫一下,再晒一晒,很是不易,可若不清理,久了‘发霉了’可就不好了,所以还是勤劳一点为好。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想把它变为你的习惯,那便就是你的喜欢。
有时回习惯性的想起某个人,想起某件事,心中顿时五味杂陈。永远回不去的是过去,又何必执着,这种‘习惯’养起来既伤神又费力,若是对方恰巧也在想你,那就打个喷嚏作罢,不必要寻根问底。
习惯着不该习惯的习惯,定要保留自己的习惯,不论是哪一种,只要是身上携带着的,就要为之负责,并且想办法取缔驯服,千万不能让习惯毁了本身,而是本身造就习惯。
我的喜欢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不能坚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