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放弃保研机会的我,茫然地选择了一个专业对口的翻译工作。工作内容说不上轻松,但机械又固定,毫无创造力和自主性可言。
每天上班挤着人满为患的电梯,听着同事无聊的八卦内容,将微博和朋友圈刷了一遍又一遍,趁着老板不在打开昨晚没看完的韩剧,每天最大的苦恼就是中午要点哪家的外卖。
没有成就感,没有个人价值,不能给我带来新的社交圈,也看不到未来的出路。这份工作的安逸感慢慢吞噬了我的野心、我的骄傲和竞争的欲望。
也想过这一辈子就这么算了,但一想到接下来的日子,不过是对当前这种生活的无限复制,我就战栗不止。
我害怕变数,但更害怕一层不变。
我越来越讨厌这样的自己,但却始终下不了决心来改变。
人生何其短暂,我不想浪费时间在自我约束上,不想浪费时间做不喜欢的事。
直到我读到英国小说家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写下的这句话:“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我才开始明白,承受改变的痛苦是走向心智成熟的必经之路,任何人都无法回避。
你不能解决问题,你就会成为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钥匙,就在于你是否能自律。
我的自律,便是从每天做一件不喜欢的事开始。
1、写作
下决心改变后,我从上一份工作离职,选择了现在的工作。现在的自己,每天都要与写作打交道。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写作。自己不属于那种灵感像自来水一样源源不断、坐在桌子前拧开阀门就可以顺畅地写个不停的人。
有时候我坐在电脑前冥思苦想了一整天,也只能像挤牙膏一样挤出两三行文字。
在写作这件事上,我给了自己很大的压力。我害怕自己写的每一篇文章,满足不了别人的期待。害怕自己的文章下面,又会出现“这篇写得跟上一篇没法比”这样的评论。害怕别人说我取标题哗众取宠,只会写一些鸡汤。
每当想到一个新的题材,新的想法,我立刻会开始自我否定:这种类型的文章是不会有人看下去的,这样的例子未免太过老套,这样的标题有点平淡……
想要写好每篇文章的巨大渴望,让我对写作产生了一丝恐惧心理。
另一方面,每天下班之后,拖着疲惫至极的驱壳回到家,不要说写作了,连起身为自己煮碗面的精力都没有。爱豆的综艺那么好看、新番的日剧还没追、微博的热门榜单还没刷完.......太多的诱惑分散着我为数不多的注意力。
我心里很清楚:写作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执着。
写作也是一件熟能生巧的事情,懂得享受孤独、耐得住寂寞,有时候比天赋更重要。
我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就算再累也要积累一个写作素材,写下500字的心情感受。
我开始像日剧《深夜食堂》里爱吃腌白菜的那个剧作家一样,每天随身携带个小本,听到什么有趣的故事、看到新奇的景象,都用笔记录下来。
当我养成这个习惯之后,我收获了至少两个益处:
一,我的文笔变得比以前流畅很多,不再磕磕绊绊;二,我的时间变得比以前宽裕了很多,以前浑浑噩噩地过着每一天,想不起自己一天都干了些什么,而现在,起床后、等车时、睡觉前,一切碎片时间都被我利用来写作。
有人说,这个时代,一个人写作的水平决定了他的核心竞争力。
写作让我变得更留心生活,更刨根问底,更关注他人。
或许就如美国作家雪莉·艾莉斯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表达欲望,这就是写作的激情和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是天生的作家,每个人身上都有作家的潜质。”
我的自律,从写作开始。
2、跑步
开始跑步这件事,是在大二的时候。契机说来有点功利:为了顺利通过体测、拿到奖学金。
作为一个从小体育成绩一直在及格线徘徊的体力渣,跑步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绝对是最不喜欢的事情,没有之一。然而,为了获得我想要的一切,我不得不开始跑步。
一开始真的有够痛苦,经常跑了没两圈就上气不接下气,喉咙冒血腥味,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放弃。
但我知道,不能放纵自己,放纵如山倒,自律如抽丝。一旦给自己找借口放弃,我就再也过不了这个坎了。
也有过几次在跑步前感受到铺天盖地袭来的疲惫感,不知道自己的坚持是否真的有意义。
欣慰的是,在每天与自己的惰性做斗争的过程中,我开始觉得,跑步没那么讨厌了。
我开始喜欢上跑步时不用与任何人交流、不用想任何事的放空,喜欢上跑步后大汗淋漓的轻松,喜欢上每一天体型都在变得更加美好的自己。
后来,直到体能测试结束后,跑步也一直被我坚持了下来。
跑步就像上课、吃饭、睡觉一样,被我编入了每天日常生活中的流程。长时间的重复让跑步变成了一种习惯,不再损耗我的意志力。
村上春树说过,只要他还跑得动,就会一直跑下去。他打算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下这样的字:“至少他是跑完而不是走完的。”
我也想坚持跑下去。
3、深度阅读
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我每周会有三天去牛肉盖饭店打工。打工期间,我观察到一个现象:
很多客人都会在等饭菜上来的那段时间里,拿出一本书坐在座位上安安静静地看。有时候甚至会读到忘我,连饭也顾不上吃。
更夸张的是,就连在通勤时间人满为患的地铁车厢里,也经常能看到一手拉着吊环一手捧着书专心研读的日本上班族和学生们。
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在中国,如果有人在饭店或地铁上看书,难免会让人感觉有点“作”。似乎低头刷着手机才是常态。
那个时候,我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能完完整整地读完一本纸质书了。大学时期,找图书馆借了一本翁贝托·埃科的《玫瑰的名字》,结果一学期过去了都没有读完。
相比严肃的文学作品,轻松的网络段子、不费脑的言情小说、篇幅短小的公众号文章实在是更吸引我。
直到自己开始写作,当输出倒逼输入,我才发现自己见识的浅薄、阅读经历的狭隘。
现在,我已经给自己定下了一星期至少看完一本书的目标。睡前比起刷手机,用kindle看会书更能缓解我的焦虑情绪。
碎片化阅读难以建立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唯有深度阅读,才能真正做到深度思考、持续输出。
几乎所有人都有好逸恶劳的特点,害怕做不喜欢的事,害怕麻烦。
但就像宫崎骏老师在《世界最想上的课》里说过的那句话一样:“这个世界上,有意义的事情,大抵都是很麻烦的。”
每一天都有太多我们不喜欢、却对我们的人生有重大意义的事。只有更好地面对这些事,才能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才能真正获得心智上的成熟。我想,这也就是自律的意义。
马克吐温说过:“每天去做一点自己心里并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样,你便不会为那些真正需要你完成的义务而感到痛苦,这就是养成自觉习惯的黄金定律。”
敢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自己不喜欢却有益的事,才能一步步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作者:小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