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泰安市教育局发布了高中推荐生招生意见。我校在认真学习市局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善民生、促进公平,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录取顺利进行。
二、招生安排
泰安一中2200人(其中新校1300人、老校900人),泰安二中1200人,泰山中学1060人,泰安长城中学1000人,泰安实验中学(新建市直公办高中)600人,泰山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民办)300人。
泰安一中新、老校区仍实行一体化招生。新生校区分配方案由泰安一中在志愿填报前发布,填报泰安一中志愿或参与泰安一中自主招生的考生,视为同意泰安一中校区分配方案,并服从学校按既定规则做出的相应安排。
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为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各职业学校的详细招生计划将在“平台”公布。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⑴市直高中招生范围及有关要求。
泰安一中中科大少年班,面向全市自主招收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0人,除泰山区外,其它每县市区招生不超过6人;中美合作办学首先面向泰山区自主招生,在泰山区招生数量不足时,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泰安一中新校区创新班计划招生600人,其中面向泰山区招生400人、面向其它县市区招生200人。
泰山中学的中加合作办学首先面向泰山区自主招生;泰山中学艺体传媒特长生全部面向泰山区自主招生。
泰安长城中学的排球特长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泰安实验中学系新建的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收实验班100人,其中面向泰山区招生50人、面向其它县市区招生50人。
2.综合素质评定为C等及以上,并且各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为B等及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3.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
4.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5.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
(二)职业学校的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1.参加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学生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考试分数达到相应的要求。
四、志愿填报及要求
(一)志愿填报批次
先出分数,后报志愿。考试分数公布后,分4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中职“3+4”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及各职业学校志愿;
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四次,填报职业学校剩余计划志愿。
考生登录“平台”,选择“高职3+4本科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和高职专科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二)志愿填报要求
1.做好组织、宣传和指导。
2.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交学校两份。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五、录取批次和办法
* 第一批,录取报考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的考生。
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包括艺体特长生中的体育自主招生和有关高中学校自行组织的自主招生。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和报考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 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六批,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补录。
第七批,职业学校剩余计划补录。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 七、加分项目:
(一)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录取。
*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
* (四)现役军人、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降分录取。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2018年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录取。
按照《泰安市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实施方案》(泰教发〔2017〕56号)精神,自2019年起,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录取)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录取)。
八、加强领导。
(一)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的各项规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时间安排、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
九、关于推荐生的推荐办法
1.4月8日前,摸排并公示综合素质为A,地理、生物、历史均在B以上,初三、初四最近三个学期文化科成绩在10%的学生。
2.在10%范围内组织自荐报名。
3.组织对报名学生的面试。
4.上述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综合以后确定推荐生名单(泰安一中新校1名,二中1名,泰中1名)。
5.4月9日,将以上三名学生的材料报送区基教科。
6.4月13-14日,带学生到一二泰中参加综合考察。
7.4月18日到网上看推荐生录取情况。
泰山区省庄镇第二中学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