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六。星期三。多云转小雨。
早上骑车上街,过斑马线时被交警拦住。感觉没犯啥错,但还是迅速思想自己是不是犯啥错了?正茫然间,却听交警似乎说:“过斑马线不能骑车,要推着走!”交警是个文雅的中年男士,说话声音不大,又戴着口罩,似乎还说了些什么,却没听清楚。于是,下车推过了斑马线又重新骑上。这一天,便都这样遵守。
活了一甲子,第一次被交警拦住,第一次听说不能骑车过斑马线,要推着走。可见无知的东西太多,几辈子也学不完。这看似交通规则,其实也是生活常识,常识不识,常常都是稀里糊涂过的。
脑子里有了这个意识,走在路上便注意观察,发现所有骑自行车、电动车的过斑马线都是骑着,没人推着,甚至还有逆行的,我倒像个被耍的猴子似的,显得很另类,很吸眼。可见这规则、这常识并未深入人心,大家都糊涂着,或者有极少数装糊涂着。
以前和厨娘一起骑车上街,厨娘的车技很差,每到遇见斑马线过马路时,早早就下来推着走,有时等得不耐烦,就揶揄几句,现在看来,她的做法倒正暗合了交规,值得称道。之所以说“暗合”,是相信她其实也并不懂这规矩的,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却歪打正着。
一条规矩,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还算规矩么?还有存在的必要么?规矩太多,多的人都记不住,便也和没规矩差不多。古有“约法三章”,成为后世法范,三章就够了,威力并不比成千上万小。
生活须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但规矩也不必太严苛过细,过细反而缚手缚脚,人毕竟是要活泼的,社会毕竟是要有生机活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