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群体中,始终存在着变异。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在具有某种特征的生物体当中,那些环境利用率较高的个体将生存下来,并比缺乏进步特征的生物体产生更多的后代。如果环境发生变化,某些基因型可能得到更好的装备而在变化了的条件下生存下来,因而,与其他基因型相比以更高的速率生殖后代,繁殖率的任何差异都是自然选择。
导致繁殖率和死亡率差异的任何因素都是选择因子。选择因子将选择压力作用于群体中一定的个体上,从而导致下一代等位基因频率的改变。这就是进化。
因此就有了人群的繁衍生息,也就是出现了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
可是有的人一直在挑战法则,这就迫始了斗争的局面,从人性的起源到进化,再到现在,没有一个物种逃脱了这种自然法则。换而言之这种法则合乎人性的基本法则,因此人类就是动物中的一员,不管你是高级的,低级的,初级的,正在进化中的。这些都是动物类的。有的人以为自己多高明,甚至于多伟大,多么的了不起。所以他就自以为是的去残害其他动物,残害他的同类,用物种起源来看他的行为,最多也就是没有彻底进化的结果,这种结果就是物种的基因变异结果。这种变异会产生相当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因此人类就出现了法律,法律充其量就是自然法则,等同于物种起源中的进化,法律是为了保证同类的安全设定的,是属于高级动物种群进化的必然产物。迫使同类之间的基本生存基础,这就出现了表象的一致和统一,种群把这种表象简称“和谐”。
物种是具有一定的形态和生理特征以及一定的自然分布区的生物类群。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一个物种中的个体一般不与其他物种中的个体交配,或交配后一般不能产生有生殖能力的后代。例如,马与驴杂交生下的杂种骡是不能生育的。
所以说在人类这个高级群体中就出现了,相当一部分杂交类的产物,我们把它叫做:杂种。杂种在生物学上有,动物学也有,进化论里面也有。但是出奇的一样,大部分杂种不具备繁殖能力。
在高级动物群体中不通过同类之间的斗争,或者是战争,根本无法界定杂种的群在。所谓杂种就是行为,习惯,作风,等等与同类间相互抵触。同类就把他叫做杂种。杂种一旦成长到一定程度就出现吃掉其他同类的结果,这种结果就是血腥的,不堪入目的,气愤的。因此同类间就出现了一种法则强制杂种的现行,抑制杂种的生成。有了这种法则就能出现表象的“和谐”。我们把这种复杂的表象和本质叫做社会。今天我私自做主把这种社会引入物种起源,用自然的法则去叙述。不赞同的请举手。
在一个较大的群体中,各个亚群生活在有微小差异的环境中,不同的亚群可能出现微小的差异。如果各亚群之间相互杂交的频率降低,各亚群之间的差异会逐渐明显,这时,便产生了亚种。也就是同类将统称的250.亚种不会对同类产生威胁。因此亚种会长期的群在与种群之间,亚种的一种生存方式——————干扰,目前在种群间没有法则可遵循。依自然生息为状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抑制亚种的法则。我们正在期待这种进化结果的到来。
灭绝:当进化不断导致新的物种产生时,另一些物种却在消失。当环境出现压力时,有些种群没有适应的潜力。这些物种太特化而不能预先适应新的环境,它们将逐渐灭绝。
由上推理:高级种群要生存的首要条件就是:适应环境,排除异己,团结一致,合理和谐。 加上这种物种如果出现特化个体的话,以后将不存在特化个体了,杂种,亚种,特化物种因为不适应自然法则将会走向自生自灭的悲惨命运。
人,就是高级动物,但祖先也是出自“物种起源 ”
所以不遵循自然法则那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