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悸

那年夏天,如同龄人一般,我带上了自己的行囊,走向了另一座城,认识了另一些人,那一年我16岁,我有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名字,我叫木兮,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的木兮。
如果说一个人的成熟是学会安静的话,那么我应该是一个成熟的大孩子,至少在过去的六年里我一直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而琼琼她的成熟度应该为百分之负几十,她是我们宿舍里话最多的一个,每天早上起床当大家都沉浸在半梦半醒的痛苦中不可自拔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滔滔不绝的讲着昨晚又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或者今天又和谁约好去哪里逛又或者昨天在哪里见到过一个帅哥,大部分时候都没有人搭理她,一般的时候我也只是静静的听着。
或许真的是在学校呆的太闷了吧,我居然答应陪琼琼出来过她所谓的幸运日,才到市中心琼琼就被她一群“狐朋狗友”拉走了,我就这么被她没义气的丢下了,好在我记得琼琼说过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有一泊小湖,那里环湖的小道上种满了高大的梧桐,因此即使是现在这种高温的天气,那里也丝毫不会感觉到阳光的毒辣,而且现在正是上午十点多,上班族一般都在家补觉,老爷爷老奶奶们也不会选择这样一个时间点出门散步,这对于一个已经习惯安静多年的我来说是个再好不过地方了,反正都出来了,就这么回去未免太不值。
买好鸡卷和饮料的我在十分钟后准确的到达了目的地,果然不出我所料,放眼望去除了我再也看不到第二个人的存在,这儿还真是好地方,青翠的湖,茂密的树,还有诗意的几米一个的亭子,还好今天出门的时候因为嫌麻烦没有把背包里的书拿走,不然让我在这一直欣赏风景我肯定不会有再来的欲望,选一处梧桐树长得最茂盛的亭子,一边吃着我最爱的鸡卷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看着书,想想都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儿,我也确确实实是这么做的,不过书中的故事也忒不应景了,每个故事的结局都不尽如人意,“不知道作者怎么想的,反映现实?现实也没有这么可怕好不好”我就这么习惯性的和自己抱怨了一句,抬起头的瞬间我看到了一个人正在我所在的亭子里看着湖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或许是我突然的言语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好笑地看向我“你眼中的现实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不知道自己是震惊于他的问题还是震惊于他的颜值,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一个花痴,直到这一刻我还是这样认为,但是我确实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一天他走进凉亭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才知道那天让他深思的是怎样和我认识的问题,而我那句毫无厘头的问句恰好剪断了他心中的n连环。
后面故事的发展就像偶像剧一样,他成了我的男朋友,与偶像剧不同的是我们从相遇到携手没有经过任何的波折,就连当时他告白的过程都是那么的简洁,那天他说阿兮我们在一起吧!然后我说好,之后我们就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他告诉我他刚刚毕业,所以想好好地疯狂一段时间,他说工作之后他就不能在这么随心所欲的去做想做的事了,他说他很高兴遇见了我。
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天才,年少有为对于当时的他来说或许太过,但是博学多才于他而言定然合适,那天在凉亭里见到他的时候,我以为他或许会是我们学校的学长,不过结局也没有多差,至少人家现在是我的男朋友。那天我们是陌生人,却又像相识已久的旧朋友,谈天说地,我自认聪颖,对比于他,仍然自愧弗如。人说和优秀的人做朋友,自己会变的更加优秀,那天的我,心想自己的将来可能会更加优秀吧!却不曾想多年后的优秀牺牲甚多......
大家都说女孩有没有男朋友一眼即破,事实证明这句话是个真命题,曾经那个慵懒的我似乎只是大家的幻觉,每天上课不再迟到,空余时间也不再与床为伴,就算晚上九点回学校也要在十点之前挤进图书馆,然后带着一堆的书洋洋洒洒的回宿舍,晚上一两点还没有睡觉,早上五六点就起床,大家都以为我被琼琼附身了,当然,琼琼是另一种方式的起早贪黑。无法否认,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家孩子,我深刻的明白我与叶群之间的差距,人家上的是世界有名的大学,而我进的是一所普通的大学,原本的计划是混一张毕业文凭,心满意足的拿一个学士学位,除了长了一张漂亮的脸蛋,还真没有什么可以和叶群相提并论的东西。所幸,老天爷给我的脑袋瓜子还不算太笨,看东西基本上是过目不忘,任何东西只要稍微用点心理解起来完全没有问题,于是我就开始了这样的生活:白天上课听老师讲讲专业课,休息时间可以快速的把课本过一遍,作业基本上十分钟内解决,没安排课的时间永远都和叶群呆在一起,晚上回到宿舍就开始疯狂学习,另外还有剩余的时间就看看英语故事,背背英语单词,那些曾经寸步不离的小说杂志就这样无辜的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我跟叶群交往也已经整整一个月了,现在的英语水平估计雅思考个8.5分都不在话下了,期末考试现在进行我估计还能拿到奖学金,金融学的知识估计他们本专业的学生也不是我的对手,如果我高中时拿出这股子劲去读书的话,估计清华北大都会抢着要我,不行不行,如果真是这样,我就遇不到叶群了,我正在那里胡思乱想着,我的手机就响了,不用看我就知道是谁。
“你下课了吧,我在校门口等你,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们见个面吧”
“好,等我一下,我马上过来”
“嗯,好的,你不要急,慢慢走,别总把自己弄得那么累,我一直在”
“嗯,我知道了,待会见”
“待会见”
果然天秤座的女生天生喜欢为别人着想,明明叶群说了让我慢慢来,不要急,我还是不忍心让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校门口,于是乎,我火急火燎的跑回宿舍,火急火燎的整理了一下东西,正准备出门,碰上刚刚起床刷完牙的琼琼“你这火烧眉毛一样的要去哪儿呢?”
“去约会”
“开什么玩笑,你最近都沉浸在学习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了,哪有时间谈恋爱”
“爱信不信喽”
“真的呀?咋们家小兮居然开窍了,哪天带来我见见,姐给你把把关,要不就今天了”
“你得了哈,人家可是妥妥的一天才帅哥,哪用得着你来把关啊”
“见色忘友,认识认识总归可以吧,好歹咱两也是好姐妹”
“行,改天一定介绍你认识”
“你不会又在坑我吧,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结果我白高兴一场,却是个乌龙”
“还是那句话,你爱信不信”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门口人这么多,还好叶群辨识度高,我一眼就搜索到了他的身影,他安静的站在校门口旁边那颗最大的树下面,双眼不知道看着何方,一如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似乎在沉思着什么,从我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他的侧脸,傍晚的余晖打在他的侧脸上,完美地勾勒出了他的轮廓,长长的睫毛像一对驻足的蝴蝶,微微的清风吹着他较长的头发像柳絮一般飞舞,第一次见他时我只看到了他孤寂的背影,这一次他的凄凉让我感到心酸,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让这温润的少年如此悲伤,我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的样子走到他的身边“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还是那边有美女让你看的那么出神?”
“我能想什么,不过是放空自己罢了,而且我女朋友那么漂亮,我还犯得着去看美女吗?”这无懈可击的笑容让我觉得刚刚看到的一切仿佛都不过是我的错觉,一如既往地阳光,一如既往地温柔,一如既往地让我心安。
“哦,说的好像跟真的似的,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油腔滑调”木兮心中暗喜。
“我这叫发自肺腑的挚言好不好,绝对不参半分假意”
“行吧,我就勉强相信了吧,那现在你打算带我去哪儿玩儿?”
“去了你就知道了的,那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
“嗯,那本小姐就本着可能被你卖掉的危险跟你走一趟吧”
现在这社会还真不是一般的发达,地铁公交四通八达,滴滴的士随叫随到,就在十几分钟前,我还在校门口默默心痛着一个忧郁的少年,这会儿,我就已经到了我和叶群初次见面的小亭子里了。其实刚刚叶群说要带我去一个我一定喜欢的地方,我就猜到是这里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的脾性我已经摸得清清楚楚了,时不时犯一犯忧郁症,外表阳光,内心温暖,骨子里拥有浪漫情怀的美男子说的就是他。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不久之后他会变成冷酷的代言词,更不知道那个像阳光一样温暖我的人最终和我愈走愈远。
很快,叶群就回来了,手里拿着全鸡、鸡卷,鸡翅等一系列美食,尽管看了很多次他拿着这些东西奔跑的样子,我还是忍不住笑了,其实奔跑中的叶群依然是一个美男子,可是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想笑,或许他的气质和这些鸡确实不配吧,我自己也不知道。
“怎么我每次买个东西回来你都笑成那样,有什么好笑的说出来我也一起笑笑”
“没,真没,我自己也不知道在笑些什么东西”
“好歹我也算是一个帅哥,跑起来也算是一道靓丽风景,你不欣赏就算了,居然还可以笑得那么夸张”叶群他一如既往地笑着,如阳光一般温暖。
“是,是,是,靓丽风景,风景先生,赶紧把吃的打开,本小姐快饿死了”
“遵命”
我双眼放光的吃着鸡卷,喝着饮料,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中旬了,梧桐树的叶子都掉得差不多了,湖面上一如既往地平静,偶尔吹过的清风从水上掠过,激起几层涟漪,然后又迅速的归于平静,旁边的亭子依旧空无一人,这里的一切就像定格在宣纸上的水墨画,经历了不知多久的沧桑褪去了绿叶的色彩,只剩下依稀的轮廓。
“那天,我结束了校园生活的最后一天,就买了一张上海的机票飞过来了,我自己也没有想过回国后的第一站会选择上海,当时预订机票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上海的机票,所以我就来了这里,入住酒店后我打算出来走走,上海的天气还真的是热得很,在美国生活了四年的我当真有点不适应,或许是上天听到了我内心的抱怨,我一路顺着一条石子路没走多久就找到了这个地方,我记得那时候大概是十点左右,太阳毒到我无法形容,可是这里好像和外面的世界不在同一个太阳的照耀下,外面的街道闷热难当,这里却微风清凉入骨;外面的马路上密密麻麻的车辆通行,这里的石子路上没有行人的足迹;外面林立着各式各样的高楼大厦,这里分布着别致小巧的凉亭,这个湖没有多大的特色,平静无波或许是它唯一的特点,我一路沿湖行走,享受着这难得的清凉,没走多久我看到一棵茂密的树下有一个人正在低头看着她手中的书本,时不时咬几口手中的食物,时不时嗫几口饮料,时而自顾自的开心大笑,时而嫌弃的蹙紧双眉”说到这里,他把一个鸡腿递给了我,脸上挂着招牌式的宠溺的笑容,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这么多的话,以前在一起的时候都是我一直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他似乎一直都充当了一个聆听着的角色,明明是简单的陈述,我却听出了悲凉的色彩,我不忍打断他,继续埋头吃着各式的鸡肉,他也拿起一块鸡米花自顾自的吃了起来,不时的吸几口饮料,直到我们面前只剩下最后一块鸡块,他把最后一块鸡块递到了我面前“你还记得我们认识的那天吗?”
“嗯,我记得”
“郭沫若曾说:“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那天,你在凉亭里吃东西看书的样子就是一幅美丽的风景,以前总看到别人硬生生的把自己装进风景里,那天,是我第一次看见从风景中走出来活生生的人”
看到他脸上褪去悲凉的色彩,我的心情不禁也跟着欢快了起来“那你对我算是一见钟情喽”
“可以说是一见钟情,但也不能这么说,现在大家不都说爱上一个人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嘛”
“好吧,我就当你是在夸我”
“你还记得我们说的第一句话吗,想你也不记得了,那天你说不知道作者怎么想的,反映现实?现实也没有这么可怕好不好,然后我说你眼中的现实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其实那段对话我一直都没有忘记过,那天发生的一切都如同千年大树的根深深插入土壤中一般,深深地与我的记忆生长在一起,我还记得那天问完之后他还说了句现实就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后来为了他这段可笑的自问自答我还思考过一段时间。
“你知道吗?那天我们的相识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那天我远远的看了你很久,后来我决定我一定要认识你,我本来以为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多少会有一点警觉性,所以我大摇大摆的走进了你的亭子,我想通过我的脚步声引起你的注意,然而我发现你并没有丝毫注意到我的迹象,我当时既开心又伤心,看着你当时专注的样子,我不忍心打扰你,所以我决定等你从书中走出来,我站在围栏边一面看着风景一面想要怎样的一个开场白才能给你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在那不长不短的几分钟里我的脑海里飞过了几十种方法,但都一一被我自己否决了,正当我打算用最直接的方式和你认识的时候,我听到你说:不知道作者怎么想的,反映现实?现实也没有这么可怕好不好,所以我就顺其自然的接了你的话,后面的事你就都知道了”他看着我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继续说道“有时候吧,缘分还真就是那么奇妙,当你苦苦冥思着各种方法的时候没有谁去买帐,当你回归原点的时候,它就那么自然的出现了,我想如果不是你说的那句话的话,我们认识的过程或许会很漫长,你或许会觉得那就是狗血剧的一部分”
我还陷在震惊中没有缓过来,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帅哥为了与我认识而费尽心思,我承认我的颜值不低,但是我一直觉得低调的性格不会让人注意到我,况且我也一直没有恋爱的打算,或许真如叶群说的一样,缘分往往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闯入吧!
我理了理自己的思绪,世界上让人震惊的事儿多了去了,人类本生就是一个奇异的存在,这样解释就没有什么值得我大惊小怪的了,整理好思绪的我又恢复了往日的姿态,听到叶群说到狗血剧,顿时我又忍不住笑了。
“原来你还知道狗血剧,我还以为你只知道无限法偿或者资产回报率呢,不过说到狗血剧情,我觉得我们的相识原本就是狗血的剧情,想到你还准备了更狗血的桥段,我就觉得可惜,早知道我就不说话了”忍不住吐了吐槽,瘪了瘪嘴。
“我哪有你说的那么无聊,还不是看你对金融挺感兴趣的,所以我才本着专业的态度教你的,那天...真的狗血吗?我怎么不觉得”
“谢谢老师,老师辛苦了,学生为有这样专业水准的老师而感到骄傲”
“别别别,别打我头啊”一记拳头打在我的头上,不过力道却十分温柔。
“好了好了不跟你闹了,我今天有重要的事想跟你说”温柔和落寞且在一瞬间转换,叶群的周身混杂着悲伤的氛围。
“怎么了?你说,我听着呢”
“我可能马上就要离开上海了,我毕业已经一个月了,是时候工作了,所以我回北京了”
“什么时候走?”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但是我没有想过一切会发生得那么快,我以为或许他会选择在上海待一段时间,毕竟上海也是一个极好的城市,可事实是他真的要离开了,虽然书上说距离产生美,可那毕竟是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啊,谁都不知道这样的距离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身边距离扼杀的爱情太多了,我读高中的时候,学校有一个女生令所有人羡慕不已,或许她并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但是她有一个令所有女生羡慕的白马王子,每天早上为女孩准备营养健康的早餐,晚上给成绩不太好的女生补课到深夜,然后送深睡的女孩回宿舍,总之所有女生的梦他都完美的呈现给了那个女生,后来女孩高考落榜选择留校复读,男孩高中去了遥远的城市,从此天各一方,随之天各一方的是两人的情感。曾经被大家称为天作之合的两个人也终于成为路人,理由很简单,男生所在的深圳离女生的家乡太遥远,遥远的距离最终冲淡了美好的回忆,结局只剩下一拍两散;再者,我们宿舍四个人:我,琼琼,琪琪,小琴,除了琼琼单身,琪琪和他异地的男朋友在长期的争吵中最终结束了恋情,留下的只有那一叠叠的车票,最后她把车票烧了,不知道哪一片土地最后接受了她的哀愁;小琴的恋情还在继续中,每天煲着的电话粥总是隔三差五的掌握不好火候,一周七天有三天你可以闻到烧焦的味道。而现在我也终于要面对这个问题了,虽然早已知道这一天会到来,可还是难以抑制内心的恐惧,从知道爱情的那一天起我就希望我的人生只有初恋,但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是留不住的。
“今天晚上就走,已经买好了十二点的机票”
“哦”我无法再看他的眼睛
“你相信我吗?”夜群紧紧的抓着我的手问我。
“什么?”
“相信我好吗”他手中的力道更重了。
“我当然相信你啊”转过身,我迫使自己坚定地看向他眼眸的深处,书上说真正了解一个人就要了解那个人的眼睛,因为语言可以骗人,表情可以骗人,但是眼睛却永远也不会骗人,而他此刻的眼睛里除了坚定之外我看不到另外任何的东西,我没有理由说不信他,更没有办法说不相信他,我想要的爱情不是强迫的,我不喜欢强迫别人,既然迟早要面对的情况,那就顺其自然好了。
“虽然我们不在一座城市,但是我会一直和你保持联系的,嗯?”叶群温柔的抚摸着我的额头。
“嗯”我笑了,我不得不笑,或许我们真的和别人不一样,毕竟我是上帝眷顾的孩子,我受不了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的无助感,他不该是这个样子。
他笑了,阳光在他的脸上盛开,是那么的漂亮,或许所有帅气的男生笑起来都那么好看吧,我不知道。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30天,这一天我们第一次面临分别,这一天我看到了叶群最纯粹的笑容,这一天我选择相信爱情,就算明天就让我们分手也没有遗憾了,爱情就该这样,简单的开始,勇敢的相信,接下来的发展就顺其自然交给上帝。
那天晚上,萧肃给我打了一通电话,他在电话那头说:“阿兮,请相信我们,我和阿群会回来的”很莫名的电话,让我觉得惶恐却又安心,我知道,萧肃是叶群最好的兄弟,他的语言很严肃,语气却温柔,似乎只有我在状况之外,我选择不去过问,安心等待。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温暖的阳光叫醒的,因为我的床靠窗,所以我总可以见到最美的阳光,今天是我这三十一天以来睡的最晚的一个早晨,阳光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暖,阳台上琪琪种的盆栽还是一如既往的茂盛,拖着疲惫的身子勉强的洗漱,勉强的出学校喝了一碗我最爱的粥,路上的车辆还是一如既往地喧嚣,行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匆忙,这座城市并没有因为叶群的离开而有所不同,除了今天的粥味道太淡之外,这座城市依旧在曾经的轨道上前进。
回到宿舍,我决定继续我的生活,一个人的习惯养成只需要21天,而我在忙碌中已经坚持了整整一个月了,书上说如果你想获取更大的利益那么你就得选取更长的时间,不管是生活还是投资都是这样,也可以说生活就是一生中最重大的投资。叶群离开了这座城市这意味着我会有更多的时间,以前学金融是为了和叶群拥有更多的共同话题,现在我要充分的发挥我的天赋,争取和叶群站在同一高度,虽然我不了解社会,但如果能够和他平视我想我没有必要选择仰视。
一个学期就这么即将远去,这学期我考了雅思,考了TCF,日语能进行对话了,驾照这学期我是势在必得,把图书馆有关于炒股的书全部看了一遍,并且把一半的生活费拿去验证我的学习成果,获得的5000倍的利润,图书馆有关管理和金融的书也全部被我熟记于心了,期间找了一份自由代理的工作,由于语言表达能力超强,短短的半年我赚了好几万,高效率的学习让我信心倍增,因此我重新拾起了我心爱的文学,不仅仅看了几十本书,我自己也顺利的写完了一个故事并且顺利的出版了,与此同时我和叶群每天开始煲粥的生活,每天晚上八点我准时在学校山坡的草地上开始我们煲粥的生活。
果然上海的夜晚比较美,五月多的上海在白天还是那么的躁动,只有到了夜晚才可以归于自然的平静,已经进入夏天的夜晚,星星缀满了整个天空,周围传来的阵阵虫鸣给夜晚的宁静更添了几分色彩,手机里传来一声又一声的嘟嘟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也许叶群今天工作比较忙,我可以等一会儿,五月份的晚上风有些凉爽,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电话的那头传来的还是甜美的女声,仍然没有人接电话,快十一点了,宿舍马上要关门了,我终于放弃了等待,是的,一定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所以他没有接我的电话,昨天他还说自己有点累来着,否者每天准时给我打电话的他何至于让我打过去?第二天,第三天......电话那头的声音已经从无人接听变成已关机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失措过,我不知道叶群到底在北京的哪个地方,做着什么样的工作,他家在哪,所有的一切他的讯息我统统都不知道,而现在我连他本人也联系不上了。
这个学期只剩下最后两天了,可是这对于我来说就像是两年一样难熬,过了今晚,明天早上八点开始我最后一科的考试,以我的能力我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交卷,九点钟我可以到达机场,九点半的机票,从上海到北京大概两个小时左右,最多十一点半我能到达北京,他说过的等我放假带我去吃正宗的北京烤鸭,带我去游览北京的名胜古迹的,是的他从不会食言,要是当初问清楚他的工作就好了,至少也该知道他公司的名称啊,或者家庭住址也好,又或者......
整整一个晚上我就这样在胡思乱想中度过了,阳光升的很迟,但我还是如同预料般在我预想的时间到达了北京,这里和上海不一样,上海的风都自带一股暖流,虽然已是七月,这里的风就像锋利的尖刀般凌冽,我自小就异于常人的害怕寒冷,妈妈总取笑我说我一定是长了一颗结冰的心,否则何至于长着一双怎么捂都捂不热的手,人家说十指连心这是有道理可寻觅的,所以当人家都拼了命的挤往北京时,我选了比较温暖的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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