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村里的人很快跟知青们熟悉起来。这些城里来的小伙子姑娘们落户在知青点——村子边境的一长条平房里。他们为人亲切,毫无架子,村里人见人爱。江队长和革委会打发他们去看山上的玉米,开垦种田,或是去帮忙当赤脚医生。村里没有医生,只有一个兽医,就是达娃的爷爷张二黑。
叫郁尧的青年和另一个青年被分来跟着张二黑当赤脚医生。跟看玉米和种田比起来,当医生算是非常轻松的工作了,不用日晒雨淋。
他们于是常在知青点和达娃家的茅草屋两头奔波,跟达娃慢慢熟稔起来。
达娃渐渐记住了郁尧的名字。甚至能用树枝在地上划出泥土的痕迹,写出这两个字。这全托了张笛的福。
张笛就是另一个被分配来当赤脚医生的青年。他戴着眼镜,长得斯文清秀,为人也很热情。初被分配来时,一见到达娃就要跟她握手。达娃还记得他,害羞地摇摇头。“我记得你,”达娃说。“你当时在我屋门口对我笑了。”
“呀,不胜荣幸!你还记得我。”
张笛很惊喜,他讲话也文绉绉的。
“你父母呢?”
张笛跟她打听家里的情况。
达娃垂下眼眸:“我没父母,我是孤儿,被我爷爷收养的。”
张笛便有几分讪讪:“对不起啊小姑娘。”
他说这话时,郁尧正蹲在屋旁的台阶上看书,闻言突然从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达娃很不解。张笛悄悄同她咬耳朵:“他在怪我呢,怪我嘴上没把门,问到你的伤心处了。”
达娃便咯咯地笑,她才不信张笛的鬼话。
她跟张笛比跟郁尧熟。她叫他们俩都叫“同志”,叫张笛“眼镜同志”,因为知青里只他一个戴眼镜,叫郁尧就规规矩矩叫“郁尧同志。”她是个细心的女孩子,渐渐发现郁尧跟张笛之间虽然话少,但两个人实则关系不错。因着心里那股见不得人的心思,达娃不好意思同郁尧搭话,但却更愿意同张笛亲近,仿佛亲近了张笛就等同于亲近郁尧。
张笛有时候给达娃一种错觉。他镜片下有一双苦恼的单眼皮,眼皮耷拉着,看达娃的眼神忧郁而可亲,有一种父亲般的怜爱。他常跟达娃交流情况,蹙着眉,说他家里有个跟达娃差不多大的妹妹,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有没有好好听父母的话。
有时候他会说一些郁尧的情况,说他是“世家子”,家里有钱,书香门第,没人敢为难他。
有时候他也会嘟囔一些达娃听不懂的话,说她是“这村里的安琪尔”。也时常拣两根树枝,同达娃在泥巴地上写写画画,教她识字。
有时候傍晚,夕阳西沉,郁尧同志坐在台阶上看书的时候,张笛就在屋前的田埂上吹口琴。那样拖得长长的,苍凉的曲调,一直展翅飞过田野,飞去天空,飞向南方无边无际的云层里。路过的人无不停下来侧耳聆听。
“你吹的这是什么?”达娃偏着头,好奇又羡慕地问。
“这只歌叫《友谊地久天长》。”
张笛冲她笑笑。
郁尧早已放下书侧耳静静倾听。她跟他并排坐着,偷眼望去,他唇角竟有一丝笑意,两只手交握放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地跟着节奏晃动。有时候,他的手肘不经意间碰到她的,达娃不敢说话,就这么静静挨着,渐渐从手指尖蔓延起一阵酸涩微麻的触电感。
张笛说:“其实还有一只歌比这更好听些。”
达娃想问是什么,还没问出口,爷爷张二黑推开门叫他们:“娃娃们,要不要今天就留在我家吃饭?”
张笛和郁尧笑着说“好”。达娃随同他们站起身,风吹起耳边一绺发丝。
手心出了汗,几乎要握不住手里的树枝。凉风习习,在这样寂寥而广阔的天地里,她竟隐隐有了错觉,似乎他们三个能维持这个姿态直到天荒地老。
郁尧家的消息是在第三年春天被传到文县来的。那天他正在跟着张二黑去村民家里,帮忙掰开牛嘴查看牙口,弄得脏兮兮,浑身是汗。
门外突然来了一个同期的知青女孩,叫蒋文娟,跑得喘气,脸蛋红扑扑,叫他回去。
“郁尧,革委会叫你去办公室!”
“叫我干哈子?”
郁尧挽起袖口擦擦额头的汗。在农村呆的久了,贵公子也沾染了乡下人的习气,偶尔嘴里也会蹦出一两句乡下土话。
“不晓得,你快去吧!”
“好。”
郁尧放下工具,挽起裤腿,跨过泥地朝东边的革委会办公室走过去。这一去他就没再回来,大半天不再露面,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达娃知道消息时,从床上翻身下来,套上布鞋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张望,额前汗珠流到嘴里,有种涩涩的咸味。
一直跑到山下的情人河边,才看到河岸上孤零零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瘦弱,佝偻着背,透过宝蓝色衬衣看见他凸起的肩胛骨。
达娃轻手轻脚在他身边坐下。前方的情人河面被夕阳染成了波光粼粼的橙红色。
达娃刚挨着地,郁尧开口了,他声音里的珠玉像是被砸裂了一条缝,干哑、虚弱。
“你都知道了。”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达娃轻轻地颔首。他垂下头,便又补上一句。
“……他们也都知道了。”
达娃没说话。她文化程度低,却不是个蠢人,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父亲在批斗中不堪受辱,最终亡故的噩耗对不染尘埃的贵公子来说一定是个巨大的打击。
两个人无言地坐着,远处传来飞鸟鸣声。
“我亲人所剩无几了。”郁尧终于再次开口。“我……母亲在我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父亲一个人把我们兄弟两人拉扯大,他是个画家,成名十分艰辛,我们家好不容易熬出头了,现在……”
他舔舔干裂的嘴唇,仿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终弯下腰,将脸埋在手掌里,不再说话了。
这是达娃第一次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原来他还有个弟弟。原来他家并不是那么的权势显赫。原来他也吃过苦。
女孩的心理年龄原就比男孩成熟三岁。年轻的女孩对爱人永远怀着一颗悲悯的母性之心,希望能像妈妈一样永远保护他,让他不沾尘埃,让他无忧无虑。
“郁尧,郁尧。”
她叫了他两声。
她曾在脑海里无数次模拟呼唤他名字的场景,这一次终于踏踏实实地叫出来,没有哪一次比这次来的更真实而浪漫。
郁尧抬起头,看见达娃侧过身,朝他温柔地张开双臂,抬了抬下颌。
面前这个稚嫩的小姑娘似乎一瞬间成熟起来,夕阳给她镀上金边,她仿佛突然光芒万丈。
她瞳孔里倒映出一个小小的自己。
达娃用瘦弱的双臂把他拥入怀里。小小的女孩笨拙地搂着高大的青年。她努力地贴上他,几乎有想要流泪的冲动。
后来人们常说一句话,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用来形容世事无常。
那时候达娃以为郁尧父亲去世这件事,是她走失的马,因为命运借这个契机,为她带来了一位让她一见钟情的爱人。年纪太小,还是始终预料不到波涛汹涌下的人生无常,是有多么的波折。
【四】
父亲死后,郁尧突然变得平易近人起来,身上那点不同寻常的气息收敛得干干净净。脸上取而代之的是温和的笑容,态度贴切而礼貌。
但这依然挡不住随之而来的流言蜚语。
人性是非常奇怪的东西,当人们以为某人是个王子,后来发现其实他只是个乞丐的时候,人们会愤怒,会觉得受到了欺骗。哪怕身份的一切推测只是他们自己的臆想。
从世家公子到黑五类的打击,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样的落差。
连任务都发生了变化,郁尧不再充当轻松的赤脚医生,而是被分配去山上看玉米。
女知青们倒是始终态度不变,有时候会用怜悯的眼神瞧着郁尧。没人不喜欢他。他长得多么好看,哪怕落魄了,也是个落魄的美男子。男知青们却不必再买这位“世家公子”的账,郁尧在知青点受到了微妙的排挤。他有时候能察觉到别人的鄙夷,但他微微一笑,将这些排斥通通扛下来了。
他一个字没有跟达娃讲,达娃全是听张笛说的。
张笛吹完一曲,拍拍达娃的肩膀。“我算是看出来了,全是你给他的动力。”
张笛老早察觉到那天之后两个人之间不同寻常的气氛。他朝郁尧挤眉弄眼,郁尧不理他,他倍感失落,于是又来张二黑家找达娃搭话。
“哈哈,安琪尔,你对他一见钟情,对不对。我第一天就看出来了,你赤脚从房里跑出来,问是谁的时候,眼神在发亮。”
达娃懒得搭理他,心里更有种被揭穿的羞臊。
她别别扭扭地转移话题。
“这是什么曲?”
“这曲啊……这曲是《梁祝》。”张笛果然被转移注意力,得意洋洋,“好听啵?我练了许久。”
达娃拍拍手,站起身准备回屋做饭。
“不好听,你吹的难听死了。”
张笛恼羞成怒:“喂!张达娃,你睁着眼睛说瞎话,你这是报复!”
晚上的山上又冷又黑,达娃怕郁尧受不住,趁爷爷睡了,偷偷带了一件厚外套溜上山去找他。山上的夜风呼呼地刮,像野兽的喘息未定。
山上隐隐有红光,达娃走近了一看,原来是一堆篝火。火边坐着郁尧,他搓着手,听见动静仰起脸,见是达娃,朝她莞尔一笑。
“你来啦?”
火与木柴的烧灼中发出啪啪的声响,郁尧这一笑,眉目疏朗,周边黑夜都忽然亮亮堂堂。
达娃心头一热。
“我来了。”她说。
“你一个人来的?”
“是啊。”达娃把厚大衣扔给他,“倒春寒才冷哩,你就穿这么少?这是我爷爷的衣服,你披着吧。”
郁尧用手攥成拳头放在唇边,被烟熏到,他边咳嗽边笑。他仅穿一件象牙白的衬衣,料子单薄,唇角上翘的时候有种清雅的羸弱。
“笑什么?”达娃有点恼。
郁尧不说话,微笑着把她的手拉过来搁在火堆旁,达娃立即脸红了。
他们两个人围着火堆烤火取暖。兴许是夜晚气氛太美,郁尧断断续续说了许多。“这座山,”他用手在空中比划,“还不算高。”
“我父亲早年去美国留过学,他是个画家,也是野外爱好者。我弟弟出生后,等他大一点,父亲常带我和弟弟去爬山。他喜欢鸟,非常喜欢。他画了许许多多的鸟,最出名的一副是翠鸟的写生。”说起父亲的时候,郁尧的眼睛闪闪发亮,像一颗星星。“那副翠鸟是我父亲的代表作,它改变了我们全家的生计,也让他成为了知名的画家。”
达娃双手托腮瞧他,怎么瞧也瞧不够。
“是吗?真想看看那副画。”
他眼里的星星瞬间陨落了,变成黯淡的死水。
“你看不到了。”
郁尧站起身,厚大衣掉在地上,他背过身去望着山下村民家家户户灯火明亮的景象。
“那副画,我弟弟来信说,在批斗和抄家的时候,被画协的其他人冲进来撕碎了。”
达娃似乎听见一声若有似无的叹息。她难受的紧,上前一步,从背后搂住他的腰,脸贴在清瘦的蝴蝶骨上。夜凉如水,衬衣的布料服帖地依偎着她的脸庞。
“没关系的。”达娃斟酌着字字句句。“你父亲去世了,还有你继承他的衣钵。你将来一定也是个很好的画家,你父亲在天之灵也会得到安慰的。”
一向没心没肺的达娃也终于学会了如何安慰别人。
她从张笛那里见过他的画,是文县山坡下的情人河,长长的一条,蜿蜒曲折,像一条橙红色水汽蒸腾的绒毯。达娃不懂画,但是从张笛啧啧赞叹的语气里也能明白他的天赋有多好。
身后树林啪地一声响,达娃吓得“呀”了一声,顿时放开郁尧,跳开一丈多远。
“别怕别怕。”
郁尧上前一步查看,却不由失笑,原来是一根树枝落下来掉在火堆里。他反身将她抱住,下颌抵在她的发顶上,身上传来好闻的皂角香味。
“你对我就这么有信心?”他问。
达娃点头。
“在我心里,你是无所不能的。”
郁尧像摸小动物一样摸摸她的头顶。月光下,她美得惊人,无忧无虑,温顺地倚在他怀里。他没法不爱她,她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小动物。
第一眼见到她,他就知道她的心思。小女孩太不会藏心思,心思就像蝉翼的翅膀一样透明。那一天她赤着脚从房里跑出来,见到他的时候,她红着脸,眼神在发光。
他从小受尽女孩的追捧,太懂一个女孩子,一旦喜欢一个男人该是什么表现。
那些女孩子,或是避开眼神羞红着脸不敢看他,或是不明说,但却用尽手段探查他的内心。
但达娃则全然不同。
在东北这个贫瘠的乡村里生活十余年,她全身都是被山水滋养出来的灵秀,缎子一样柔亮的浅棕色长发,造物主随随便便将上好的五官往她那张轮廓分明的小脸上一放,竟说不出为什么这样的漂亮。眉骨高耸,眸子里隐有湛蓝,有种含愁带怨的意味,鼻梁像个高傲的钩型,下巴翘起,全然不像是中国的东方女孩儿模样,更像是油画里的俄罗斯姑娘。
这样惊人的美貌,在这个贫瘠偏僻的小村子里,宛同一种祸起萧墙的源头,让人感到深深的不安。
有男知青曾试图打听出这少女的来历:“这女孩从哪儿来?竟生得如同混血儿一般深刻。”
张二黑看出问话人的不怀好心,轻描淡写地用锄头耕田,碎土甩那人一头一身,说:“什么混血儿,俺不懂,娃儿只是我捡来的娃儿。是我张家的孙女儿。”
这样强硬隔绝的态度,久而久之,就无人再问达娃的来历。
达娃看他的时候也红着脸,眼神却直勾勾不避让,像不羁的小兽,带着一点受伤和自卑,更带着一点挑衅和依赖。
仿佛在对他说:“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
郁尧叹息一声,把她搂得更紧一点。
“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在这里找到一只翠鸟,等回城后,复原我父亲的名作。”
达娃闭着眼,说:“会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