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情有利必有弊。爱迪生发明电灯,晚上带来了光明的同时,把人们的睡眠时间推后了许多,特别是随着电视,网络的飞速发展,更是让许多人的睡眠时间一缩再缩。
按说作息时间在于每个人的生活安排,谁也没权利对其指手画脚。而且就晚起或是早起本身而言,无所谓好或不好。只是所有人的意识当中,没有一个人因为晚起被人大肆宣扬。多数时候宣扬的还是早起的习惯。建议早起的句子,就有许多。比如: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睡早起身体好;以及祖逖闻鸡起舞的故事等等。
先说说晚上睡觉的早晚,众所周知熬夜对身心健康的危害极大。违反作息规律时间久了后,会慢慢累积成灾,把身体给拖出病来。晚上熬夜,最明显的感受就是早晨起不来,第二天整个人都恍恍惚惚,萎靡不振,办事效率自然就差很多。而早睡能保证睡眠时间,充分睡眠后,早晨醒来神清气爽,思维活跃。大家熟悉的作家路遥,是一个日夜颠倒的人,夜深了思维才活跃起来,然后写作写到凌晨或天亮,才去睡觉,他在写有关创作《平凡的世界》的随笔录《早晨从中午开始》中,就提到他特别糟糕的生活规律,他自己也意识到这样的生活规律不好,可是他一旦进入了写作状态就有种玩命的味道。他的英年早逝很大程度上跟长期日夜颠倒,生活不规律透支身体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数钱数到手抽筋,天天睡到自然醒。在我看来,这是那些奋斗到精疲力尽的人,发牢骚时说的话。如果一个人天天有数不完的钱,天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他未必幸福。一个人有奋斗目标的时候,物资方面差点,肉体上吃点苦,根本不会在意,有时痛点反而是一种快乐。
作家梁实秋就有关早起的话题,写过一篇文章,有一段是这么写的:早早醒来听见鸟啭,一天都是快活的。走到街上,看见草上的露珠还没有干,砖缝里被蚯蚓倒出一堆一堆的沙土,男的女的担着新鲜肥美的菜蔬走进城来,马路上有戴草帽的老朽的女清道夫,还有无数的青年男女穿着熨平的布衣精神抖擞地携带着“便当”骑脚踏车去上班,这时候我衷心充满了喜悦!这是一个活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的世界,这是生活!
于我来说也一样,早起已成为一种习惯,早早醒来,跟一起醒来的城市打声招呼,欣喜发现一个很好的现象,那就是晴天有朝阳给出笑脸,阴天有忠厚的乌云当华盖,雨天有沙沙的雨声迎接我们这些早起的鸟。于是活动活动筋骨,在鸟鸣和花香的鼓励中开始一天的生活。
至于那些追求晚睡晚起,或者天天睡到自然醒的人,我觉得除了生活方式不同之外,毫无半点羡慕之情。因为我们所要追求的目标不同。
5.31
3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