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搬到羊肠小巷的第三个年头了。
小巷子里有三栋破旧的老式低楼,每栋有六层,每户都带阳台,我住在最里面那一栋,一个人住一个单间,厕所在楼尾,公用的。
那些伸出来的阳台,水泥脱落,表面斑驳,内里的建筑材料是砖块,很明显,抬头就是些人工搭的小顶棚,每家都不一样。每户不设防护栏,阳台也多是用来晾晒衣物的,没有高楼的遮挡,阳光在这样的地方是最富足的。经常可见颜色花样各异的被子被搭在台子上,晾衣杆上挂满住户的衣服,抬眼便可见肥大的裤衩在随风晃动。
偶尔,也会有住户在阳台上放些花卉植物,大部分为这过气的楼房增添些生气,但那都是极少数。住在这里的基本是上了年纪的老爷老太,年轻人在这里就像这个区的植物一样少见。
而我,是住在这个小区的极少数年轻人中的其中一个。
终日做着不痛不痒的工作,像上学一样在公司和租住房间之间两点一线,没有朋友没有娱乐。晚上回到家会发现假装微笑的脸都已经僵硬成固定的模样了,揉揉发酸的唇角肌,疲乏稍缓,镜子里的脸也就变得面无表情了。
我经常陌生地盯着镜子里的那个人,那个人我太不熟悉了,我对他一点也不了解。家住哪里,家人是谁,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个破旧简陋的房子里,为什么做着不喜欢的工作。一想到这些,我原本干涸麻木了许久的心就开始烦躁了,之后也就索性不想了。
我照常打理得光鲜出门,顺着光线昏暗堆满杂物的楼道而下,快要走出楼道时,只见一个矮驼的黑影在前方不远处一瘸一拐地走着。他的影子庞大,几乎完全挡住了那从外面透进楼道里的仅有的光。
我认识他,他是个捡垃圾的,住在底楼拐角处唯一的那间黑屋子里,说是黑屋子,是因为那屋子从来没亮过灯。我从他屋子前走过,一股子浓重的霉灰味儿便开始追随我的鼻子,直到我走出楼道。
他上班的时间很早,每天我早上下楼上班,要么碰到他正背着比他体积大几倍的废弃纸箱子才回来,手里还经常提溜着一大口袋空饮料瓶子,要么就是他已经把清晨出去搜罗的东西放进屋子又要出门了。三年都是如此,一个人出去,一个人回来,我从没见过他跟别人来往过。
他身形矮小,那直不起来的背可能是被严重超过他体型的重物给压的,身影颤颤巍巍的,衣服陈旧暗淡,还长时间不换,浑身一年到头都像是盖了一层层厚厚的灰。他两天腿变形了,左腿应该是有什么疾病,比右腿短了那么一截儿,走起路来一脚深一脚浅,慢吞吞的,走到哪儿都被人嫌弃。
我没有跟他对视过,正面迎上也目不斜视,所以对他的样貌只有个大略的印象,整张脸像是蒙了层污垢且不知形状,五官平庸,他最突出的特征是他那头蓬乱又脏兮兮的头发。
在正常人眼里,他就是个又老又丑的可怜虫,是乞丐。不过,我不这么认为,他有手有脚,生活独立自理,没人可怜,也不需要人可怜,没有给人添麻烦,还会社会做着贡献,即使做的贡献是极不起眼的,是微不足道的,我也觉得是值得尊重的,因为他的生活都是他拼命挣回来的。
只是,对于他,我是保持了距离的。不仅是对他,我习惯了和所有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论是我的同事还是我的客户,没有一个人可以真正地走近我,所以我没有朋友。
这天傍晚,我忙了一天终于下班了,麻木而疲惫地挤上快要挤不进去的地铁,坐了十多个站以后又下车转公交,一出地铁才知道外面下雨了。早上出门的时候,天儿就是阴沉的,我嫌麻烦,没有折身回去拿伞,在雨中等着迟迟不来的公交,我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咒骂完了,条件性反射地四下一看,几个躲在伞下的人目视前方或者紧盯手机,像是没听见我的咒骂,神情淡漠而疏离。
等公交温温吞吞地出现,我全身已经没有一处是干的了,被入秋的冷雨风一吹,瑟瑟发抖。车上人很多,我好不容易上了车,刚好被卡在门口,门一关,车里的热气向我涌来,衣服湿哒哒地贴在身上,又黏又腻又闷热。站在我面前的人,很想跟我保持距离,可惜车里的空间不够,只得不友善地瞟我两眼。
出于维持我自己的私人空间,也出于我无法忍受他人嫌弃的眼神,车子在行驶的途中,我尽可能地将背贴向了车门玻璃。我挨个观察着我面前那一堆人的后脑勺,如果说我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是陌生的,那么这堆人对我来说跟来自外星没什么差别,即使他们就这么鲜活地站在我眼前,我也觉得遥不可及。
下雨天,公交车出奇地挤,等我到站下车,我顶着公文包便逃也似地的飞奔而出,一刻也没停下,仿佛身后追着的是亡命徒。
冲进羊肠巷子,都到第三栋楼了,眼见着马上就能不淋雨了,我却在楼房的拐角处摔倒了。我好像是踩到了个塑料瓶,还飞出了一段距离,直直倒在了坑坑洼洼的水泥地上,我想我的膝盖已经破皮不能看了。我闷哼一声,缓了一下,认栽了,慢慢站了起来,人倒霉连喝水都要塞牙缝。
一转头,就见那个住在大楼底楼捡垃圾的,在手忙脚乱地拾在地上四散开来的瓶子,瓶子太多了,他显得有些手忙脚乱。他衣服头发全部被打湿了,未打理的长头发变成一绺一绺的,不过他完全没顾及,一门儿心思地往一个大蛇皮袋子里捡瓶子,眼睛不放过每一个瓶子,嘴里还在不停地低声碎碎念,像着了魔似的。
我站起来,头顶着雨,碰破了皮的膝盖在隐隐发痛,内心的声音在不断地告诉我,快进楼快进楼,进了楼就不用淋雨了,可就是双脚就那么定在了原地,挪不动步子了。
两三秒以后,我把公文包靠墙一放,也捡起了瓶子,我动作很快,一次最多能捡十来个给他。他接过瓶子,又慌忙的自己捡,可是手滑拿不稳,瓶子溜出去了好几次。直到后面蛇皮袋子装不下了,他也抱不下了,我抱着最后的几个瓶子拿着公文包送他去了他屋子。
他没有正眼看过我,只是盯过我抱着的饮料瓶子,嘴里嗫诺着,不知在说些什么,走在我前面也会时不时回头确定我到底还在不在。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楼道灯又坏了,楼道里几乎是昏黑一片。他屋子用的是那种老式门锁,或许是因为眼神不好,或许是因为手抖,他拿着那把小钥匙对孔对了许久才打开了门。
门一开,他屋子里的各种混合味道迎面而来,每个味道都浓到可以分辨得清楚,下雨天地面发霉的味道,油腻的味道,尿臭味,腋下的酸臭味...
我没有往里走,望着黑等在门口。他进去了好一会儿了,在里面捯饬着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几分钟后,屋子亮了。点亮屋子的是一根火柴和一盏满身是油的油灯,微弱的光芒能让人看清室内的景象。地面发潮,墙面发黑,墙角还有成团的蜘蛛网,跟阴暗的地下室没什么差别。
他屋子里生活设置极少,一个桌子、一张单人床、一个破旧的衣柜便基本是全部了,其余的地方全是他捡来的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那放油灯的桌子应该是他的饭桌,又小又脏,桌子本来的颜色可能是原木色,现在已经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单人床也只能用脏乱差来形容,唯一能入眼是那一米多高的立式衣柜,因为它在房间里是最干净了。
他拖出了放在小桌子下的一个方凳子,过来拿走了我手上的瓶子,对我说了第一句话“进来坐”。他紧紧抱着瓶子,嘴里嘟囔着,可能因为是在室内的原因,我隐约能听到些他的话,“圆圆,圆圆,等爸爸...卖了瓶子...你就有钱看病了...老婆,我知道了...我会赶紧找钱的...”
我忍着屋子里的异味,忍着身上的黏腻和膝盖的隐痛,忍着想要转身回楼上的冲动,坐在老旧的木凳上,我不明白自己这么做的意图。
不一会儿,他从放杂物的隔间出来,手上端了个九十年代的茶盅,缕缕蒸汽在茶盅上方若隐若现,他把它放在我的面前,看来是给我的。我握着茶盅的手柄,意思是我是打算喝的,即使我根本没想过要喝,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清了他的脸。
雨水冲刷过污渍以后,他的脸稍干净了些,黑眼圈眼袋浓重得惨不忍睹,饱经风霜的容颜给人一种他一直都这么衰的感觉。头发黑白混杂,结成一绺一绺的,有的湿发则巴在脸颊上。他嘴里念念有词,大部分时候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我一度怀疑他其实是有精神问题的,我不怕恶劣的环境,当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心里不免有些瘆得慌。
我问他:“你家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人住。”
他垂着眼眉,不敢看我,一阵叽叽咕咕,但有时候我好像能听到些信息,比如“我老婆...她出去了...买东西去了...还没有回来...死老太婆...”,又比如“我的圆圆...好乖...命不好...”。到最后,我的结论是,这个人和我一样,是个没朋友没家人的单身汉,我们的区别就是,我活得光鲜虚伪,他过得如过街老鼠。他随时都在自言自语,没人会无缘无故主动接触这样一个看似精神失常的捡破烂的人,一旦看到,怕躲都来不及。
我放开抓着的茶盅手柄,向他告辞,他没说别的,站起来,目光低放,把我送到了门口,没有跟我道别,只仍然自顾自地念叨着什么。
这一次,我再也麻木不下去了,肝胆俱寒。回家冲了个澡,给膝盖抹了点药,便一直在思考,却怎么都理不出头绪。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太多了,比他凄惨的也太多了,他还可以维持生存,我不可怜他,只是发自肺腑的觉得悲凉。
生活还在继续,我无奈地任由其前行,朝九晚五地工作,周末在租住的房子里躺尸。经过底楼遇到他的时候,他不认识我,神神叨叨地走自己的路,盯着低空中的某一点,目光空洞。我的胸腔像是被划拉了一个口子,再也愈合不好。
一个初冬的早上,我下了楼才发现楼外飘着中雨,一股冷风迎面袭来,吹得我别过脸,往衣领里缩了缩脖子。每天上班之前,什么时候坐公交什么坐地铁,我都是计算好的,现在爬到楼顶租房找那把我几辈子都没有用早就不知道放到哪儿的伞,我铁定是要迟到的。前方是无情的冷风冷雨,后方是迟到后的责骂减薪,正犹豫着,有人用东西拍了拍我的胳膊,一转头,他看一眼我,看一眼他用来拍我的伞,示意我拿着。
“你不用伞吗?”我问他,没有直接接过看起来脏旧的折叠伞。他扬了扬另一只手上更加不成形状的直筒伞,示意他有备用的,让我放心的拿着。
我接过折叠伞,冲他笑了笑又道了别,撑开各处都不怎么结实的伞走进了雨里。伞应该是他从哪个垃圾堆捡回来的,外面下大雨,伞里下小雨,我坚持撑着,自上了公交就收着紧紧攥着,不管是后来转地铁还是下地铁去公司,我再没有打开那把伞。有些东西,即使我接受,也不会被大众认可。
我心上的口子裂的更大了,谁也救不了,也没有谁会看得到,毕竟他们比我之前还要麻木。
下班回去的时候,他还没回来,门也锁得紧紧的。他门旁边是个黑洞洞的窗子,窗框子后面是有些破破烂烂的塑料薄膜,我等了半晌,估计他还得许久才回来,便把伞放在窗框子一个间隙里。
一个住楼上的大妈走过,劝我别搭理他,说他是个精神错乱的疯子,我笑笑不语。其实,好想告诉她,他以前也是个正常人,只是生活逼疯了他,但是我忍住了,因为即使我说了,那大妈也不会改变对他的看法,反而还会觉得我有毛病。
第二天是周末,我一直在床上躺尸到午后一点多才下楼觅食。走在羊肠小道上,一眼就看到他正走在前方,我打算邀请他一起吃点东西,感谢他借给我伞。
身后一辆黑色的车转移了我的注意力,它要从本来就狭窄的羊肠小道开出去,早知道这小道人过得多了都会显得拥挤的。它张扬地响着喇叭,提示我,同样也提示前面所有路过的人们,它要出去,它的意图霸道而明显。
他像是没听见喇叭响,仍旧走着,估计是在自说自话,黑色小轿车可管不了那么多,碾过他的脚趾,不客气地往前行驶。他疼的龇牙咧嘴,条件反射得踢了一脚小轿车的尾巴。
然后,接下来短短几秒发生的一幕让我永生难忘。
小轿车停下来了,车主是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推开车门走下来,随手抄起路边放着的一把空椅子朝他抡过去,只三下,他便倒在了血泊中。在我傻眼的那一秒里,轿车司机回到车里绝尘而去,留下一地惨象和那把结实的椅子,那椅子是老爷老太放在路边无聊时用来坐坐的,结果成了司机的凶器。
我是个懦夫,连摸个手机都在颤抖,心悸地掏出了口袋里的魅族note3。
匆忙给120打了电话,才朝倒在血泊中的他走过去。走近一看,他还在蠕动,抚着被砸破的头,痛得抽搐,而我却在庆幸,庆幸他还活着。周围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原本就不怎么宽敞的羊肠道到后来被堵的水泄不通。120到了,撇开人群的时候,他早已经晕厥了,我不会急救措施,急得汗涔涔的,眼泪模糊了双眼。
医护人员把他抬上了担架,送上了救护车,我跟了上去。医生问我是谁,问我是不是他的家属,我沉默良久,含着泪回答:“孤儿”。